甘人社通〔2021〕266号《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 评价条件标准》

2024-05-09 职称政策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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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人社通〔2021〕266号《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 评价条件标准》

甘人社通〔2021〕266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公路

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

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

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部室、各子(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 *** 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制定完善地区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现将《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13

 

(此件主动公开)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之一     

之一条  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及业绩贡献,让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潜能,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人才支撑,结合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特点,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  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专业范围包括: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设施、地质隧道、检测维修等;工作范围包括:规划、勘察、设计、审核、标准和定额及规范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施工、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试验检测、工程咨询、工程招投标、交通附属工程、养护维修等。

为涉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可单独组建评价组评价。

第三条  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作出贡献的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包括正高、副高、中级3个层级,职称名称依次是: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价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

集团公司正高级工程师不评企业有效职称;高级工程师可评企业有效职称,业绩贡献条件标准须满足本评价条件标准第二十九条第(二)款2项(其中1-13项至少占1项)。

第四条  取得交通运输工程相关领域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相关规定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国际工程联盟(IEA)、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等国际组织认证的,根据取得的证书等级,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确定相应层级职称。

第五条  本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

第六条  专业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办法》人才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审。

 

第二  品德条件标准

第七条  品德条件标准。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第八条  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品德有问题:

(一)在工作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

(二)违反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

(三)存在明显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行为的。

第十条  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一)品德考核以年度考核结果为准,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对经查实的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  正高级工程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之一  能力条件标准

第十一条  专业能力。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交通运输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第十二条  技术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奖励或表彰;或主持完成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

(二)科研能力强,取得本专业重要研究成果或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创造性研究成果以推动行业发展;或公开出版或发表交通运输专业相关的专著、论文。

(三)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规程)的编写。

(四)全省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培养、指导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突出业绩。

(五)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

第十三条  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第十四  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连续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和记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第十五  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

第十六  学术水平。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立完成或作为之一完成人公开出版了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或独立(作为之一完成人)撰写国家部委认可的研究报告1篇以上,或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国内空白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十七  对外交往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运用一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并能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和评价方式。

第十八  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本专业领域设计、分析。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和评价方式。

 

第二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十九  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国家级。获国家级表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国家级科技奖一、二等奖(定额人员)1次;或完成(前5名)列入国家级的(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成果登记,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

2.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10项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前5名)1次,或二等奖(前4名)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或完成(前3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主持(前3名)制定了由国家部委发布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3.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10项业绩1项;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4名)1次或二等奖(前3名)1次;或主持(前2名)制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地方标准、技术规范(规程)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完成(前3名)省级科技项目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

4.其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前7名)或省级科技奖一等奖(前6名)1次并获国家部委、省级二、三等奖(定额内人员)任意1次;或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前2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 2 项。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10项至少占1项):

1.作为第完成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项目 *** (技术 *** 合同以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交易额累计到账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 *** 交易额累计到账100万元。

2.作为之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1项,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或前述智库研究成果被市委市 ***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3项。

3.完成(前7名)国家部委发布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1项;或完成(前5名)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地方标准、技术规范(规程)2项。

4.完成(前5名)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或完成(前2名)与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重点专项课题、科研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

5.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6.作为项目负责人(包括管理单位项目办、代建办、项目公司的主任、总工、副主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驻地高监、驻地副高监、安全负责人,下同)完成省列重大交通工程项目1项,通过交工验收。

7.获国际专利(前3名)1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2项;或作为第1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上述专利必须与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相关,除国际专利外,其中至少有1项获得成果转化(提供成果转化相关证明)。

8.作为之一完成人,取得1项以上有使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被国家部委列为成果推广项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9.完成(前2名)国家部委认定的工程工法1项;或完成(前2名)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工法2项。

10.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3个大型工程的施工、建设管理、施工或完成4个大型工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技术改造、养护维修完善工程等,通过省业务主管厅及以上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审查(以审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11.独立或作为之一完成人,正式出版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列入国家部委计划的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专著、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2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2.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级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完成国家有关部委认可的研究报告1篇,并发表省级论文2篇。

13.担任国家专业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常务理事5年以上;或担任国内核心刊主编、副主编3年以上;或担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5年以上。

14.培养指导至少3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

15.任现职前曾获全国性表彰或科技奖励的,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

以上业绩条件标准第(二)款9-15项每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累计计算。

 

第三  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二十  破格内容。主要是指:不具备规定学历、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总专业年限、专业明显不对口等,但任现职后工作业绩贡献突出,是全省领先、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可单破、双破、多破。破格申报人员符合本条件标准第十九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增加第十九条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其中1-10项至少占1项)。凡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1年。

破格申报须2名持全省有效范围职称资格证书,且在职在岗3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第四  高级工程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之一  能力条件标准

第二十一  专业能力。具有扎实的本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发展前沿动态,能够解决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较大技术难题,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

第二十二  技术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奖励或表彰,或主持、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领域重要项目,能够解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

(二)科研能力较强,取得本专业相关研究成果推动行业发展,或公开出版或发表本专业相关的专著、论文。

(三)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规程)的编写。

(四)是本单位交通运输工程某一领域的学术、技术骨干,或培养、指导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工作。

第二十三  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第二十四  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其中,连续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和受记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第二十五  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学习任务 

第二十六  术水平。对论文不限制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等。

第二十七  对外交往能力。能够比较熟练掌握运用一门外语,能够查阅外文资料,能够用外语进行简单的交流。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和评价方式。

第二十八  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比较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作实践等。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和评价方式。

 

第二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二十九  须达到(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国家级。获国家级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完成列入国家级的(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

2.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二等奖(定额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或完成(前5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5名)国家部委发布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1项

3.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定额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主持(前3名)制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地方标准、技术规范(规程)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5名)省级科技项目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4.市厅级。获市厅级表彰2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市厅级科技一、二等奖(前2名)1次;或获市厅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 (前2名)市厅级科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5.其他。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定额人员)1次,并获市厅级科技一、二等奖(前3名)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三等奖(前2名)1次并获县(区)科技一等奖(前2名)1次;或获县委县(区) *** 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其中1-13项至少占1项

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13项至少占1项):

1.完成(前10名)由国家部委发布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1项;或完成(前8名)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地方标准、技术规范(规程)1项。

2.主持(前2名)制订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条例,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效果良好(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计划安排和验收文件为)。

3.作为技术骨干(前5名)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4.作为技术骨干(包括项目质量、工程、技术、监理、安全等主要业务负责人,下同)完成省列重大交通工程项目1项,通过交工验收

5.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个以上区域性公路规划项目;或完成1个以上行业定额或规范的制订或修订,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和有关文件的编制,通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评审鉴定或得到运用。

6.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个以上大型或2个以上中型工程的施工建设管理、监理;或完成2个以上大型或3个以上中型交通附属工程(指交通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房建工程、交通绿化工程等的施工或建设管理、监理);或完成2个以上或3个以上中型工程的试验检测、质量安全监督;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或(竣)交工使用。

7.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个省级或2个市级重点货运中心、物流中心、集散中心规划建设,或完成4个县级汽车站建设规划;或主持安装、调试的相当于B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或发动机实验室整套设备,衔接合理、计量准确、运行正常、效果显著;或设计的汽车运输企业方案或完成的大型运输项目方案论证、技术评估,达到设计要求,为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或完成2个以上大型或3个以上中型工程的工程机械配置、调度、维修和保养工作,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完成(前7名)1个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科技项目以上或完成(前4名)1个以上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科技项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鉴定或得到应用。

9.作为之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其中至少1项实施后获得成果转化(提供成果转化相关证明)。

10.作为之一完成人,取得1项以上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被省级主管部门列为成果推广项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11.完成(前7名)国家部委认定的工程工法1项;或完成(前5名)省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工法2项。

1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个以上大型或2个以上中型或4个小型工程的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完成3个以上大型或4个以上中型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负责主要文件的编制;或完成5个以上大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审核,负责提出项目审查意见;或完成5个以上大型工程或10个以上中型工程的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及更高投标限价编制等),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或(竣)交工使用。

1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3个以上中型工程或5个以上小型工程的养护维修完善、工程技术改造,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合格等级。

14.独立或作为之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列入省上计划的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专著、教材,其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5.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主持完成省委、省 *** 认可的研究报告1篇,并公开发表省级论文1篇。

16.任现职以来,取得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年度考核“优秀”3次,或获得集团公司授予的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先进工作者”3次。

17.对确实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虽未获得各级 *** 奖项、项目、发明创造等,但确实解决了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本单位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业内3名及以上同行正高级专家实名推荐。

18.担任省级专业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常务理事5年以上;或担任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担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3年以上。

19.任现职前曾获省级以上表彰或科技奖励的,参考其他业专业技术业绩。

 以上业绩条件标准第(二)款第11-19项每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累计计算。

 

第三节  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三十  破格内容。主要是指:不具备规定学历、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总专业年限、专业明显不对口等,任现职后工作业绩贡献突出,是行业领域的业务骨干,可单破、双破、多破。破格申报人员符合本条件标准第二十九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增加第二十九条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其中1-13项至少占1项)。凡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1年。

破格申报须2名持全省有效范围职称资格证书,且在职在岗3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第五  工程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之一节  能力条件标准

第三十一  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具备解决业务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第三十二  技术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优秀,受到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或参与完成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研项目或课题。

(二)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参与本专业相关课题研究工作,或公开出版或发表本专业相关的专著、论文

(三)参加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条例。

(四)是本单位技术骨干,能较好地完成有一定难度的专业工作任务,能组织、指导完成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三  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四)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第三十四  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其中,连续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合格称职及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和受记过以上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第三十五  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学习任务。

第三十六  学术水平。论文不要求,但要独立撰写能够体现本专业技术水平的高质量工作总结1份。

第三十七  对外交往能力。鼓励人才通过参加培训、自学等形式提高外语应用能力。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和评价方式。

第三十八  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进行本专业业务操作和公文处理。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和评价方式。

第二节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三十九   须达到(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获市厅级以上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奖1次;或参与完成市厅级交通运输领域科学研究课题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

2.作为技术骨干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市厅级以上工程类奖项1项。

3.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4.参与完成1个以上全国性或2个以上区域性公路规划项目,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5.参与完成1个以上省级以上或2个以上厅级科技项目,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达到下列条件标准2项:

1.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县级以上工程类奖项1项。

2.参与完成1个以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的制订或修订;或参与完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工法1项。

3.参与完成3个以上大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审核,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审查意见。

4.参与完成1个以上大型或2个以上中型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5.参与完成1个以上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6.参与1个以上大中型工程的施工建设管理、监理3个以上大中型工程的试验检测4个以上大中型工程的质量监督,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7.参与1条以上高等级公路或2条以上一般公路的养护维修或参与1个以上中型工程的养护维修、技术改造。

8.参与1个以上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机械配置、调度、维修和保养工作。

9.参与完成2个以上大型或5个以上中型工程的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及更高投标限价编制等)。

10.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11.取得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年度考核“优秀”2次,或获得集团公司授予的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先进工作者”2次。

 

第三节  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四十  破格内容。主要是指:不具备规定学历、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未到达规定的总专业年限、专业明显不对口等,但任现职后工作业绩贡献突出,是单位公认的业务骨干,可单破、双破、多破破格申报人员符合本条件标准第三十九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增加第三十九条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其中1-9项至少占1项),论文、著作、荣誉称号等不得累计重复计算

 

第六章     

第四十一  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品德、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业绩条件标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人才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第四十二  本评价条件标准中的“国家级”指以党中央、国务院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等;“全国性”指国家部委面向全国该行业领域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等;“省级”指省委、省 *** 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等。本条件标准将“市州级”和“厅级”简称“市厅级”。“市州级”指市州委、市州 *** 单独或联合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等,“厅级”指省直厅局面向全省该行业领域进行的表彰、科技奖励等。

第四十三  为增强专业技术人才成就感、获得感,适当区别省级和部级,获省级奖励按“全省知名”对待,获部委以上奖励按“全国知名”对待。对国家有关部委面向全国该行业领域开展的表彰奖励、科技奖励、项目等,按适当高于省级低于国家级对待,即按“全国性”对待。比如,获省级科技奖一等奖(第3、4名)1次,可破格申报正高职称,获国家部委的全国性科技奖励放宽至第5名。

第四十四  打通技能人才通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助理工程师职称;取得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工程师职称;取得高级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四十五  本条件标准有关术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本评价条件标准中的“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主要看是否有其他比较突出的专业技术业绩做支撑。

(二)国家高速和地方高速等特大项目中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还包括招投标、施工现场、工程合约、设备材料、路基、桥梁、隧道、路面等分项负责人(以分工文件为准)。

(三)高质量工作总结: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尤其是工作成果和发展思路或方向等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开展工作情况、已取得业绩成果(按工作内容分述,重点描述突破性业绩成果)、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发展思路和努力方向等内容。

(四)实例材料: 指能代表行业(专业)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及本人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材料,提交后由专家进行评议,并给出评议意见。如从事规划的人员应提交完整的规划成果;从事工程设计的人员应提交完整的设计文件;从事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从事工程监理的人员应提交完整的监理报告。原则上要求提交原件,如提交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鉴定验收报告为准

(六)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合格以上”含“合格”;“2篇以上”含“2篇”。

第四十六  评价条件标准中所提及的项目等级以行业标准划分为准,公路工程项目等级参照附件《公路工程项目分类标准》。

第四十七  国家级论文已由权威期刊调整为国内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XXD和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准,不包含增刊。论文是否属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是否为核心期刊为准。2018年7月1日以前已经在我省权威期刊目录范围期刊发表的论文,可按核心期刊对待。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均不含增刊、副刊、特刊、专刊、专辑、内部期刊、论文集等。以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1区和2区(根据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大类))的SCI论文的,或发表在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期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的,对论文篇数不作要求。

第四十八  代替论文选项

(一)代替核心期刊论文:独立(或作为之一完成人)公开出版的本专业专著、译著;独立(作为之一完成人)撰写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成果(包括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国内空白的。

(二)代替省级期刊论文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定额人员;获发明专利(前2名)授权的;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省内空白的。

省级论文以查询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期刊结果为准。电子期刊不予认可。

第四十九  严格论文查重。论文在职称信息系统自动查重,不接收任何报告单“中国知网”没有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进行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论文查重率按每年评审通知要求执行。

第五十  科技奖励和表彰奖励严格按省职改办《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执行。2016年底以前的相关科技奖励、表彰奖励等,按我省过去职称评价政策的规定认定,原则上以表彰文件落款、证书印章为准,比如,盖国家部委、省委省 *** 印章的按部、省级对待;2017年及以后的科技奖励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规定执行。表彰奖励按各级“评比达标表彰”机构公布的《保留项目目录》为准。

省级重点人才项目、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按省级项目认定;市级重点人才项目按市厅级项目认定。

省拔尖领军人才、省领军人才按省级表彰认定;市领军人才按市厅级表彰认定。

第五十一  同一成果(项目、著作、教材、论文等)按更高级别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同年度同一表彰奖励按更高级别认定;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前言或后记中未说明本人撰写章节、内容或字数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各类鉴定验收、批复均以文件为据,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未明确个人地位、作用的集体成果奖,不能作为个人获得奖项使用。

第五十二  严格“专家举荐”业绩。使用“专家举荐”业绩的,须有3名以上在职在岗3年以上的正高级工程师实名推荐;申报人书面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须经用人单位同意;申报人申请举荐的内容必须是本次职称晋升中未曾使用的业绩;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请举荐内容组织3-5名正高级工程师进行盲审,须经2/3以上专家同意;举荐专家不得对用人单位未认可的、已定性的、未产生效益的业绩进行举荐。对举荐不实的,将申报人、举荐专家纳入全省科研诚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第五十三  本评价条件标准未涉及的相关事项按国家和省上已有规定执行,国家和省上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  本评价条件标准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  本评价条件标准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公路工程项目分类标准

大型工程标准

中型工程标准

小型工程

标准

(1)公路路基工程:一级以上公路10KM以上的路基工程

(1)公路路基工程:一级以上公路路基5KM或二级以上公路路基10KM

其他为小型

(2)公路路面工程:高等级路面20万平方米以上的路面工程

(2)公路路面工程:二级以上公路路面10万平米以上

其他为小型

(3)桥梁工程:单座桥长≥500M或单跨≥150M的特大桥桥梁工程

(3)桥梁工程:单座桥长≥100M或单

跨≥30M的大桥

其他为小型

(4)隧道工程:单洞长1000M以上的公路隧道工程

(4)隧道工程:单洞长150M以上的公路隧道工程

其他为小型

(5)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级以上公路,涉及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项目中两项以上,且公路里程≥20KM或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工程

(5)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级以上公路,涉及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中两项以上,且公路里程≥10KM或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的工程

其他为小型

(6)机电系统工程:一级以上公路,涉及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中两项以上或单项系统且公路里程≥80KM以上的机电系统工程;单项工程额≥2000万元的机电系统工程;≥1000M特大桥或独立隧道,且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的机电系统工程

(6)机电系统工程:一级以上公路,涉及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中单个系统工程且公路里程≥40KM以上的机电系统工程;单项工程额≥800万元的机电系统工程;≥500M特大桥且工程额≥300万元的机电系统工程

其他为小型

(7)养护工程:工程合同额3000万以上

(7)养护工程: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之间

其他为小型

(8)其他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

(8)其他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

其他为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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