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为《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环职办〔2022〕3号)》的补充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职改办,各市生态环境局,本厅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系列主管部门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结合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实际,经研究,现就2022年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2年8月20日18:00时前为个人准备材料和各单位收集、审核、答辩、审议、公示、报送材料阶段,其中个人申报截止时间至7月31日18:00时前,单位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20日18:00时前,逾期 *** 申报系统停止接收。
二、2022年8月31日18:00时前为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报送我厅职改办审核阶段,逾期 *** 申报系统停止接收。
三、2022年9月20日18:00时前为申报材料退回修改阶段,逾期 *** 申报系统停止接收。
四、2022年9-10月为我厅职改办汇总、审核材料和评审、复核、二次公示、评审结果确认与报批备案阶段。对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按评审批复权限进行批复,其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批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专栏主动公开。
五、申报人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9月30日前在“费用管理”页面自行交费、开据发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职改办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402室,邮编:530028, *** :0771-5773685、5303485。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