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2〕288号
关于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试行“代表作”
清单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甘肃矿区人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探索在基础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实行代表作制度,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试行“代表作”清单制度。
一、建立“代表作”清单制度的目的
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着力破除“四唯”倾向,对自然
科学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新理论、新发明、新 *** ,作为“代表作”进行评价,充分体现人才的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鼓励支持开展原创性研究,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把论文写在实验室、写在陇原大地,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代表作”在职称评审中的运用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的清单所列(见附件)“代表作”体现学术水平能力,可用“代表作”替代论文门槛。
三、“代表作”认定程序
之一步:申报人委托具备资质的查新咨询单位(机构)对代表作进行科技“查新”。通过“查新”,确认提供的“代表作”属于新理论、新发明、新 *** 。省内具备“查新”资质单位: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文献情报中心,兰州大学查新中心,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第二步:申报人员于每年7月30日前向省科技厅提交“代表作”和查新报告纸质材料一式5份。(2022年可延长至8月底)。
第三步:省科技厅于每年8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代表作”进行盲评,完成学术能力认定(由5名正高级专家组成,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可用“代表作”代替相应级别论文)。(2022年可延长至9月10日前)。
第四步:由省科技厅对专家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五步:省科技厅向职称申报人反馈认定结果并向省职改办报备。
附件: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代表作”清单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序号 | 代表作类别 | 说明 |
1 | 代表性研究成果 | 作为之一完成人在某一项基础研究中产生的能体现较高学术水平能力的,未经过成果评价、验收登记、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式公开的研究成果。 |
2 | 实验报告 | 在某一项基础研究实验中产生的能体现较高学术水平能力,且未公开发布的实验结论、报告等。 |
3 | 设计方案 | 在某一项科学研究中已被项目组正式采纳,能体现较高学术水平能力,未公开的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 |
4 | 研究 *** | 在某一项科学研究中已被项目组正式采纳,能体现较高学术水平能力,未公开的研究 *** 、观点。 |
专业技术人才“代表作”清单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