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委托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流动人员: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 63号)精神以及201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本职改办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1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档案委托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流动人员,符合广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条件要求。
三、评审材料及办事流程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要求,2011年全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继续采用软件报送方式参评,实行全程无纸化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1. 申报者登陆“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左上角“职称网上申报”栏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保存后网上提交。
2. 申报者在三个工作日内查询工作人员回复,并按回复准备申报材料。
3. 申报者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在“下载专区”栏目找到“广西职称申报软件个人版”,点击进入东方智辰软件公司网站,下载对应级别“【个人版】2011年度广西职称申报个人版”。同时下载“工程、经济系列(工信委)”电子档案模版。
4. 申报者进入个人版职称申报软件后,根据拟申报职称级别,分别选择工程系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高级评委会(代码1815)、工程系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级评委会(代码1846)或工程系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级评委会(代码18ea),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扫描(或数码相机拍摄)个人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后,分别存放在电子档案模版中的指定位置,并转换成PDF格式载入申报软件个人版。论文著作必须按封面、目录(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面)、正文的顺序扫描(专著则只需扫描主要章节)。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生成后缀为.RPU格式的个人版报送文件。
5. 申报者将个人版报送文件递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意见,然后生成后缀名为.ZCD格式的单位报送文件。(由于不要求用人单位盖电子章,故用人单位需出具一份单位证明)。
用人单位未购买单位版软件加密狗的,申报者将个人版报送至我职改办,并备齐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和《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意见》(初级申报者不用《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意见》)纸质原件各一份(本网 “下载专区”栏目提供下载),同时准备WORD文档,以便录入。
6. 申报者将单位报送文件递交至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审核确认。
四、报送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
6月至7月为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7月中旬—9月为报送材料时间,10月为评审阶段。请申报者务必于9月3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高级职称评审费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六、几点说明及要求
(一)第二职称和转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能力水平,在取得本专业、本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满一年后,可申报同级别工程系列职称,但一个年度只准许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下一级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限制,不须办理转系列(专业)确认评审手续,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取得的业绩成果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当年只能申报一个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一年内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审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职称外语应用能力要求。须取得职称外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申报初级职称的除外)。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办〔2004〕4号)有关免试条件的,在申报软件中选择对应理由,并在模板中上传证明材料,不再采用纸质审批表形式审批。
(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须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办〔2004〕4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9〕4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职办〔2009〕93号)有关免试条件的,在申报软件中选择对应理由,并在模板中上传证明材料,不再采用纸质审批表形式审批。
(五)北部湾经济区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特惠政策。为更好发挥职称工作在集聚、培养人才中的职能作用,服务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对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北部湾经济区的(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不作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应用能力的要求。在申报软件中选择对应理由,并在模板中上传证明材料。
(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为促进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各评委会评审的材料中应附有接受本部门、本行业或 *** 人社部门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七)论文要求。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后撰写或发表的。为了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为企业人才服务,针对企业的特点,对论文要求进行了适当弱化,强化了申报者在生产之一线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重点考虑其在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七)材料公示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规定,申报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办法及时间要求按桂职办〔2000〕48号文件执行。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八)关于2011年度职称外语合格证的说明。由于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提前,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的合格证明无法及时办理。对于此类参评人员,根据自治职改办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的合格名单,在个人申报系统中,职称外语相关栏目,合格情况填写“合格”,合格取得时间填写“2011年3月”,合格证书编号栏填写个人11位的“准考证号”。如评审通过,请于11月底之前尽快提交合格证书,逾期不交的,不予报批。
(九)验证复印件和扫描件。对于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可见,申报者需带齐原件核对。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办联系。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一楼112室 邮编:530021
联系 *** :0771-5505013
附件:
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