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委托广西区各级人才服务办公室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5〕81号)精神,结合本职改办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办2015年下半年度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档案委托广西区人才服务办公室管理的流动人员,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在广西区人才办公室申报职称。
1、在广西境内的非公有制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者;
2、在广西境外的非公有制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者,可通过委托评审办理申报程序,经所在单位考核,由申报人所属省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并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可申报。
(二)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广西境内的非公有制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所在单位考核,档案所在人才中心出具学历证明材料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人员身份确认
1、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原则上应根据其申报时所在工作单位确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性质,应按照编制管理关系确定,不得以 *** 或协会成员等相关人员身份申报,否则,视同申报材料造假;
2、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3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证明其单位性质。
3、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以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05]9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05]99号]。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05]9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人员,一般不得申报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破格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提出破格晋升申请并提交达到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推荐破格晋升报告,区人才服务办公室职改办方接收评审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扫描件。
2、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材料要求
(1)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要求及免试条件,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以上规定如有冲突的,以新的文件为准。
(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模块数要求及免试范围等,应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0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4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9]4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职办[2009]93号)《关于做好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3] 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以上规定如有冲突的,以新的文件为准。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在申报软件中选择对应理由,免试条件必须写明所依据的免试文件名、文号以及相关免试内容,并将免试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验原件后扫描到“学历证书”电子模版的相应位置,不需要再办理纸质的免试审批手续。
(4)除符合免试条件或不作考试要求外,申报人在申报前应自行登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核查系统(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 *** .cn 登陆)对本人职称计算机、外语合格成绩进行核查。申报人应根据核查结果,确认是否达到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职称外语合格标准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模块数。符合条件的,可将生成的核查代码填入申报系统并作为申报人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的有效证明,并将相应的成绩合格证原件扫描到“学历证书”电子模版的相应位置。广西区内已考试合格但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申报人员,可提供 *** 打印的成绩单作为申报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成绩的,则按申报材料造假处理,依规处罚。
(5)在广西区内参评职称的,原则上应在广西区内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对于部分确因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在外省参加全国统一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应就参加外省考试的原因作出情况说明并提供成绩合格证、成绩核查途径( *** 查询或考试机构证明材料)
3、继续教育的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 *** 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申报人还应完成2015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提供合格证明作为申报材料。
4、论文要求
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后撰写或发表的。为了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为企业人才服务,针对企业的特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强化申报者在生产之一线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重点考虑其在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实际贡献,论文可适当弱化,但至少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5、辅助证明材料要求
(1)申报人除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外,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托管单位的学籍档案查档证明(详见附件6)作为证明材料。如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学籍档案查档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员可提供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证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2)加大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核查力度。档案内必须有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的证明材料,如批文、评审表或定职表等,如无,须原发证机关出具证书真实性证明。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者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点击左上角“职称网上申报”栏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保存后网上提交。
2、申报者在三个工作日内查询工作人员回复,并按回复准备申报材料。
3、申报者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在“下载专区”栏目找到“广西职称申报软件个人版”,点击进入南宁智融科技软件公司(原北京东方智辰南宁分公司)网站(www.gxzr.com.cn),下载对应级别“【个人版】2015年度广西职称申报个人版”。同时下载“工程系列(区人才)”电子档案模版。
4、申报者进入个人版职称申报软件后,根据拟申报职称级别,分别选择经济系列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副高级评委会(代码1205)、工程系列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副高级评委会(代码1815)、工程系列区人才服务办公室中级评委会(代码1846)或工程系列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初级评委会(代码18ea),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5、按“论文著作、学历资历、获奖证书”3个电子档案模板的要求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分别存放在电子档案模板的指定位置后,并转换成PDF格式载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必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保证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论文著作电子档案:存放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每一篇必须按封面、目录(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面)、正文的顺序扫描(专著则只需扫描主要章节)。
——学历资历电子档案:按顺序存放学历、学位,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证明材料(如果符合免试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电子档案:按获奖证书、评审相关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顺序存放。其中评审相关的证明材料里要依次扫描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审议小组推荐意见(申报初级职称不用此项)、专家鉴定意见及专家的职称证书扫描件(申报初、中级职称不用此项)。
6.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生成后缀为.RPU格式的个人版报送文件。
(二)单位审核并出具意见
申报者将个人版报送文件递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意见,然后生成后缀名为.ZCD格式的单位报送文件。(由于不要求用人单位盖电子章,故用人单位需出具一份单位证明)。
用人单位未购买单位版软件加密狗的,申报者将个人版报送至我职改办,并备齐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和《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意见》(初级申报者不用《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意见》)纸质原件各一份(本网 “下载专区”栏目提供下载),同时准备单位意见的WORD文档,以便录入。
1、材料公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规定,申报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申报者所在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论文著作等,公示期为5-15天。公示期满后,公示单位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示时间和结果。公示有异议的要附上有关说明材料。凡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 评议推荐。按照桂职办〔2000〕49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审议、鉴别,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必须进行答辩。审议推荐小组对申报者的成果、业绩和业务水平与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评审,同时注明审议推荐小组投票结果。对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在推荐意见中予以说明。
(三)材料报送
1、用人单位有单位版软件的,申报者将单位版生成的电子文档(*.ZCD)及用人单位证明(范本下载)报送至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
2、用人单位没有单位版软件的,申报者提交个人版生成的电子文档(*.RPU)和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和《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意见》(初级申报者不用《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意见》)纸质原件各一份。
四、报送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
6月至7月为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8月-9月底为报送材料时间,10月为评审阶段。请申报者务必于9月25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办。
五、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字[2002]240号和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和规定收取,即高级职称评审费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代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费50元。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六、几点说明及要求
(一)、关于“双承诺”保证书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要填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建立责任制,签署承诺书,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证明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论文、业绩成果要求等材料的真实性方面严格把关,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并出具单位鉴定意见。凡缺“双承诺”保证书的申报材料,职改办一律不受理,不得进入评委会参加评审。
(二)第二职称和转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能力水平,在取得本专业、本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满一年后,可申报同级别工程系列职称,但一个年度只准许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下一级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限制,不须办理转系列(专业)确认评审手续,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取得的业绩成果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当年只能申报一个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一年内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或计算机成绩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五)对经查证属实确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行为的申报人员,将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要求,给予三年内不得申报的处罚。
(六)验证复印件和扫描件。对于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可见,申报者需带齐原件核对。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办联系。
地址:广西南宁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301室 邮编:530021
*** :0771-5505013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4.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和电子档案模板{工程系列(区人才)}
5、学籍档案查档证明
6. 申报广西工程系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流程图
7. 广西工程系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称评定个人版操作说明书
广西流动人员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