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自治区各系列、自治区直属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
现将自治区翻译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翻译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办。
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翻译系列译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评定标准:翻译系列译审须长期从事翻译工作,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厚实的语言文化功底;具有区内领先水平的双语互译能力和较丰富的翻译实践经验,知名度较高;有培养人才的能力,能组织和指导翻译专业人员完成各种翻译任务,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有较高水平的成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翻译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译审专业技术资格(英、法、日、俄、德、西班牙、 *** 语等7个语种除外)。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