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影视艺术技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7〕47 号)

2024-05-10 职称政策 16
A⁺AA⁻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影视艺术技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7〕47 号)

评定标准:影视艺术、技术专业正高级资格须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掌握国内外广播、影视剧创作的发展动态;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很高的创作水平。独立创作高质量的广播影视作品在国家级或省级评奖中获较高奖项,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业绩显著;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系统的理论论述,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在全区乃至全国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区广播影视行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影视艺术、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一级编剧、一级文学编辑、一级导演、一级编导、一级录音师、一级摄影摄像师、一级舞台美术设计师(含舞美设计、舞台道具、舞台布景)、一级音乐编辑、一级灯光设计师、一级剪辑师、一级包装设计师、一级调色师、一级形象造型师。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个人职称评审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评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个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目前不利于职称评审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职称评审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情况的职称评审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职称评审代评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职称评审网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