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级有关部门,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3年度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艺术系列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2023年6月10—19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文物博物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2023年7月11—17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2023年8月14—26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申报程序
(一)省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二)州(市)所属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市、区)所属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三、推广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一)高级职称评审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从2023年起,全省正高级职称(含正、副高同为一个评审委员会的)通过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工作。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专业高级(含正、副高)职称、文物博物专业正高级职称、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正高级职称2023年度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办理职称证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3年通过评审取得的中、高级职称试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按所申报职称系列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各种培训、进修、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更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职称证书和聘书。
4.从事表演、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摄影摄像等专业人员需提交剧照、演出说明书、海报等演出宣传材料或其他作品集,创作(设计)作品及反映创作(设计)技术水平的图像资料等。
5.所有申报人员在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业绩材料提交。
6.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
7.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更低480*600,更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555509093125”.jpg)。
(二)程序要求
1.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4.所有材料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一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按规定受理时间统一报送。
五、有关事项
(一)材料受理
各州(市)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由所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报送,省属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请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主管部门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至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678号省文化和旅游厅主楼5楼1517资料室,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及邮寄材料。如有申报人员超过 10 人的单位,请提前 *** 预约。
各州(市)及单位凡成立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列入《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均报本州(市)或单位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材料清退
1.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 2023年12月18—22日,届时请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省级主管部门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到省文化和旅游厅主楼5楼1517资料室统一办理。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参加业务能力综合测评,具体测评事宜另行通知。
3.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 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执行。
联系人:郑琳
联系 *** :0871-64608553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