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工信和商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辖区内各专业人员做好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中,直接从事机械、化工、电子、电气、纺织工程、科技管理、线缆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闽人社发〔2021〕1号、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的中、初级工程师任职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在我市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符合闽人社文〔2021〕58号、南人综〔2021〕74号文件要求的,均可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大、中专院校或承认院校毕业),任何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得作为学历依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申报者相应学历专业原则上应为与申报职称专业相关的理工类专业。
(二)资历:本次评审中、初级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病休等原因脱离专业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申报时任职资历相应延长;经组织选派到基层挂职、扶贫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派期间可计算任职年限。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依据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其他可确切证明任职年限的材料认定。在现岗位工作前已被其他单位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其前后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三)任职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有效评审年度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以上。
(四)理论成果和业绩成果:申报评审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业务自传1篇;申报评审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的论文为代表作,县(市、区)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为代表作;还需参加过2项本专业技术工作(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参与全过程并承担技术性工作的完成人,其认定条件为该人员在项目成果报告所列名单中的参加人员,排序不限)。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按相关条款提供佐证材料。按规定以项目、专利等替代论文申报的,应提交文字材料说明项目、专利等的基本情况及本人在此项目承担的具体工作(应能反映出本人理论水平)。
(五)其他材料:申报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后当场退回,凡申报材料的复印件(A4纸)需本单位加盖公章,且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确认方为有效。
三、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的人员
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或未完成规定工作量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申报评审具体要求
(一)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前,应将申报者本人填写并上报的《申报__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二)送审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县(市、区)申报人员还需出具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
(三)凡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提供能代表本人在任职期间工作经历的业绩和成果,随附《个人申报晋升提供业绩、成果认定表》,并经专家和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确保评价客观、全面。
(四)为了全面考核和评价每位申报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理论水平,对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将从理论水平、业务及技术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请做好准备。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的,将根据申报符合的具体条款,结合论文或业绩进行技术业务能力的面试。
(五)根据南人综〔2012〕10号文件要求,在我市非公所有制企业工作和在各级 *** 人事部门人才 *** 服务机构实行人事 *** 的人员,已取得非公所有制企业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条件的,可相应申报转评社会化评审工程系列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转评条件按该文件规定执行。
(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未按规定考核确认初级职称的,可在各职称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的专业技术年限,同等申报中级职称。其中: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满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满6年;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满3年,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七)工程系列专业多、门类广,为了更有针对地参与专业组的评议,申报评审材料中应准确填写所申报评审专业。
(八)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不实或者造假;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评审有关表格请登陆南平市工信局网站(http://gxj.np.gov.cn)“首页-政务公开-更多栏目-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专栏中下载“2024年度工程技术职称评审表格”(申报材料及其数量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评审材料统一装在专用档案袋内,材料应齐全,档案袋封面应贴上打印的材料清单目录。
(三)本次申报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平市工信局网予以公示,请参评人员自行登陆南平市工信局网“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职称评聘”栏目查询,不再另行 *** 或书面通知。
(四)凡属《南平市人民 *** 办公室转发<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千意见>的通知》(南政办〔2016〕37号)中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并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可用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加盖公章,不得复印),《申报__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0份(要求一律用A3纸打印),以上表格应列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条款,涉及的具体项目应附相应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
(五)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六)本次申报评审材料由企业所在县(市、区)、产业组团工信主管部门统一收件,初审后报市工信局职改办。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需经县(市、区)、产业组团工信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npgxjrjk @163.com。收件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广场西路79号2号楼3单元五层市工信局人事教育科,收件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初审后需修改、补充材料者,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官华成、周芸
联系 *** :0599-8821750、8863285。
原标题: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https://gxj.np.gov.cn/cms/html/npsjxw/2025-02-21/636032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