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阳曲县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了阳曲县2023年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通知》(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发[2023]73号)要求,结合我县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我县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评价范围
在全县民营企业中,从事建设、机电、交通、生态、水利、矿山、化工、轻工、自然资源等行业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具体申请专业见附件1。申请人根据其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具体专业申报,不属于申报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山西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通知申请评审取得的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
申请人所在企业必须在发文日前成立一年以上,申请人必须在2022年12月底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在申报之日起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4、受到党纪处分并处分期间的。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 *** 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二)标准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三、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学历认定以申请时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大专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或国家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任职年限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按截止日期至12月底连续计算。
(2)专业能力要求
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以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在高中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指导下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3)继续教育要求
必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和公共需求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包括:党的20大精神、能力建设、职业道德、知识产权、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不少于30小时),必须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聘用期内的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四、评价 ***
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
五、提交材料的要求
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评审的,须经企业同意推荐,报县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中心审核确定。
申请材料如下:
1、《阳曲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材料总结表》,用A3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2、《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贴上我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检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申请人必须在2022年底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现申请人与缴纳社会保障的单位一致,社会保障在人事 *** 机构或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和纳税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学历(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报告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为6个月。中等专业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保管部门签字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7、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在积累和完善业务工作的基础上,也是向专家报告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关键材料;
8、身份证、个人荣誉、获奖证书、专业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复印件一份。
9、A4纸用于打印复印件;文凭、工作总结、业绩材料按顺序整理成档;
六、要求事项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和要求申报推荐,严格执行“三公示”系统,即:评价条件、评价程序、个人申请材料、单位评价意见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
(二)严肃申报纪律
严格执行个人申报诚信制度和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责任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评审材料,并实施申请评审“双承诺”系统、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在申报表的相应栏中承诺并签字确认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到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三)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纪律
职称评审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大局。要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严重侵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职称评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廉洁正直的良好氛围。对于评审部门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等行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反映。为便于核实和反馈相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 :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1-5521936
阳曲县园区建设及企业发展中心0351-55213
来函地址:阳曲县首邑南路87号-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曲县观澜国际大厦、阳曲县园区建设、企业发展中心
(4)提交材料
报送时间: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10日
报送地址: 阳曲县观澜国际大厦一楼 (阳曲县园区建设及企业发展中心)
联系 *** :0351—5521413
阳曲县园区建设及企业发展中心 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