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太和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9-22 职称动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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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 棒"作用,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阜阳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 人社秘〔2023〕59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全县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一)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 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 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初级农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需选择太和县经信局职称评审委员会工程系列。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 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县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

二、 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 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三、 重点工作

(一)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 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其中专业课由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公需课由人社部门登记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 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 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二)全面推行职称信息化。 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官网— "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  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 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 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 申报程序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由太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 开的评委会,9月19日个人线上申报开始(请注意要在申报平 台找准对应的评审委员会),11月3日个人申报截止,11月15 日县有关单位和人社部门审核截止。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信息经审 核通过后,将系统导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打印一式三份 并盖章后上交到农业农村局人事股。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11 3  

(二)职称初次认定工作。 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 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 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 代评"的系列)。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 年 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 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 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 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

2023年进行职称初次认定工作的收卷时间为9月20日  10  月 2 7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为太和县人社局专业技术股,

今年初次认定仍为线下申报。

 

     (三)严格申报审核把关。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通过“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按要求如实填报完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   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  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   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证明需用人单位提供影像材料或者网站公示截图。 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用人单位要认真核查,在审核通过前,应将不符   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对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仔细审核, 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 做到逐级审核、逐级签字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或未经公示的材料应不予受理。

              五、 工作要求

(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组织 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要确保评审结 果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群众的认可,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诚信体系建设。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 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个

人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 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 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且在全省范围 予以通报,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 记录期为3年。在职称申报的任一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 一律进行全县通报,并抄送有关部门。 被通报人员通报当年年度  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通报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因 审核把关不严,多人或多次被通报的单位,视情况减少申报指数,

并在集体评优评先时予以限制。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9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太和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s://www.taihe.gov.cn/xxgk/detail/650aa248886688cf3c8b45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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