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利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普农集团: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3〕69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铜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2023年度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照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水人〔2020〕7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三)截至2023年9月,申报人员近3个月社保由申报单位缴纳。
三、申报程序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直接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仍采取线下纸质申报的方式),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10月13日,各县区相关部门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入登录页面,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里下载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3.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公示证明、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原则上应原件扫描上传,如需上传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必须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有关要求如下:
(1)对提供的业绩、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材料应突出专业性、代表性,上传项目及材料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及职责相关。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发挥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命名为“篇名作者发表日期”,需上传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页、刊页号、正文、参与编写章节全文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目录部分请对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注册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在省人社厅指定的公需课平台结业证书或学时证明材料和省水利厅指定的专业课学习平台结业证书。
(3)主持或参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注册证书、批件、研究报告和单位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多人共同完成的,需提供有关印证材料证明本人所承担的部分和发挥的作用。承担完成的课题(科研项目),附课题(科研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计划任务和项目(成果)结项鉴定材料。取得的专利应与其专业或从事的岗位工作相关,并提供专利申报过程的有关材料或证明,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需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纸质材料报送
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1份(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职称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3.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
4.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交本评委会受理,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评审。
5.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上传的材料。
6.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 *** :0562-2136505),逾期不再受理。
6.直接认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3〕69号)要求提交材料。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10月13日。
(三)面试
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申报评审人员线下提交评审表时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发表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计算到2023年10月25日止,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作为2023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关于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三)关于职称直接认定。2023年中、初级认定仍实行线下申报,线上发证,填写《铜陵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对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四)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铜陵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s://www.tl.gov.cn/zwfw/mslyfw/zjbl/fwwj/202309/t20230920_2378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