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左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崇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崇左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23〕2号)和崇左市工程技术专业职业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崇工职业改革办公室)〔2023〕1)文件要求,为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相关政策法规,我办决定向社会公布2023年扶绥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扶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42号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项股);邮寄送达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匿名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有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核查。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有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核查。虚假告知、恶意 *** 、故意陷害他人的,经检查认定为诬告陷害的,依照诬告陷害人的身份和管理权限,依法追究责任。公示无异议的,将在审批程序完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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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扶绥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30人)
扶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