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会法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我办决定向社会公布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产业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 *** ,并在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中新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106室,邮编:530028, 联系 *** :0771—5388123、0771—3196121 );如果投诉和举报涉及高级评委会所在系列职业改革办公室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结束前,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星湖路北2-1)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楼 5 楼 511 室)。邮寄送达以邮戳为准,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匿名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邮寄送达以邮戳为准,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有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的,将在审批程序完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正式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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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3年自治区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产业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3年自治区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产业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23年自治区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产业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