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职称,云南省司法副厅长名单

2024-06-18 云南职称评审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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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厅长什么级别

云南省司法厅职称,云南省司法副厅长名单

司法厅厅长本身就是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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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是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职务,级别为厅级。是省人民 *** 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正厅级干部(地市级正职干部)是高级干部,级别比党中央国务院副部长级低半个级别,和司长平级。厅局级也就是司局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地市级为一个级别,平级。司法厅长是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更高领导,主要是管司法行政工作的,与审判工作丝毫不沾边的。审判工作是由法院负责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能干涉法院的审判工作的。这是两个部门的工作,所以如果论级别厅长大于庭长,因为厅长是正厅级的部门一把手,而庭长是法院内部的审判庭的部门一把手,而庭长是法院系统的一个部门领导,从更高人民法院部门到基层人民法庭的一把手都是庭长,是不好与厅长相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 组织法》第五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 *** 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 *** 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的人民 *** 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 *** 设镇长、副镇长。

云南光大司法鉴定中心具有鉴定资格吗

回答:云南光大司法鉴定中心当然具有鉴定资格了。云南光大司法鉴定中心于2003年经云南省司法厅登记核准依法设立的综合性鉴定机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被省司法厅评为“云南省先进司法鉴定机构”。 中心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业务能力强、鉴定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现有执业鉴定人40余人,其中拥有国家注册造价师22人、国家注册会计师16人、国家注册评估师6人、国家注册税务师5人、知识产权鉴定人6人。本科以上学历35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22人、教授级3人、中级技术职称15人。 中心在云南省司法厅、昆明市司法局指导、监督下,在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内认真执业,面向公、检、法、司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法人及公民开展司法鉴定服务,业务涵盖了司法会计、建筑工程、资产评估、知识产权、税务等多个鉴定领域,更大限度地满足了客户的要求,为维护司法公正、弘扬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共创和谐社会、有效提升司法鉴定诚信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建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中心将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客观、科学、独立、公正的原则,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云南省司法厅的机关处室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司法厅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云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为副厅级,其余14个为正处级)和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办、会务、机要、保密、 *** 、统计、档案、干部保健、接待以及车辆、办公用品的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参与和指导调查研究,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拟订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办公室设秘书科、行政科、 *** 科、信息督办科、综合科。

(二)政治部

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表彰奖励、党的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厅直属单位和监狱、省属劳教所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直管干部考察、考核、任免的有关工作;协助州(市)管理司法局和州(市)属劳教所领导干部,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建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警衔评授、人民警察抚恤、警衔授予(晋升)培训等工作;负责全系统警容风纪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直属院校工作。

政治部设3个处(正处级):

1.干部处

2.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总队)

3.组织培训处

(三)法制处(行政复议办公室)

组织起草有关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 ***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法规的修改、论证等立法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全系统执行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监督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登记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处(云南省委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监督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道;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

(五)计划财务装备处

制定司法行政系统的基本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规划;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制定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和技术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 *** 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警用器械等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 *** 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劳教系统行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律师工作处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律师执业审核,负责律师工作机构审批设置,管理在云南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和外省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奖励、执业道德建设、行政处罚等工作;联系云南省律师协会。

(七)律师行业执法监督办公室

负责律师行业的执法执纪监督;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贯彻执行律师法和有关行业规范、行业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活动;受理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参与组织、指导律师涉法 *** 工作,加强对律师 *** 影响较大的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工作。

(八)公证工作处

指导、监督和规划公证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公证资格授予、公证工作机构设置审批、公证员执业审批、公证机构及执业公证员年检、注册登记等资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公证业务活动,监督公证质量;负责公证员的考核、培训等工作;开展与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公证组织及人员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联系云南省公证员协会。

(九)基层工作处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行政机构、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联系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

(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

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 ***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与对外交流。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国家司法考试处

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持有者的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考试的发展规划、培训、交流、宣传等工作;制定法学教育和在职司法干警、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成人法学教育,负责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十二)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司法行政涉港澳台的具体事务;负责国际对口司法往来工作;参与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组织参加有关司法、法学领域的多边和双边交流活动,研究外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开展 *** 和民间法律交流与合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有关外事工作。

(十三)审计处

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内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及司法行政系统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法律服务机构的年检注册审计;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审计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有关事项的专项审计。

(十四)司法鉴定管理局

制定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和改革发展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及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并对其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处罚;指导、监督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联系云南省司法鉴定协会。

(十五)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148”工作指导办公室)

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制定并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受理影响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并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筹集和管理法律援助基金;组织指导“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 *** 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外法律援助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设综合科、援助事务科、业务指导科。

(十六)云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云南省戒毒管理局)

编制劳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劳教所的所政管理、教育矫治、警戒护卫和警用装备工作;规划劳教场所的布局、新建、改扩建、迁移、撤销、合并等有关事项并组织实施;管理劳教场所的生产、基建、财务、国有资产、国土资源、安全环保等工作;负责劳教系统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劳教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云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云南省戒毒管理局)设9个处室(副处级)和政治部(正处级):

1.办公室,设综合科、行政科

2.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3.财务处

4.所政管理处

5.教育矫治处

6.生活卫生处

7.习艺劳动处

8.场所规划处

9.后勤保障部

10.监察审计室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云南省司法厅的领导介绍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

领导省司法厅的全面工作,分管监狱局、劳教局、纪委、政治部、省法学会。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周鹄昌

协助施朝兴厅长分管劳教局,分管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处、司法鉴定管理局、省司法鉴定协会、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康晓东

分管仲裁法规处、公证工作处、省公证协会、计划财务装备处、法律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罗正云

分管外事处、国家司法考试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吉志勇

分管办公室、法学教育处、省政法干部学校。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维俊

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宋联芳

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监察室、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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