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中住房公积金能加多少分
根据天津市2018居住证积分专栏分值表可知“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
另外相比之前天津积分落户分值表有了部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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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社保不得在津申请积分落户
“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市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具有同时在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不得在津申请积分入户。
同一单位连续缴纳五险满1年
申请人所在的单位需要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且必须在申报阶段都属于正常缴费状态;对于时间的区间也有明确规定,例如2018年上半年申请的,则计算2017年12月31日前必须有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社保;2018年下半年申请的,则计算2018年6月30日前必须有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社保。三险已不再具备申报资格。
补缴社保能加分
并不是所有申请人都能补缴社保加分,需要满足年龄在35周岁以下,拥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技术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申请人,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计算补缴截止时间,下半年的以当年6月30日为补缴截止时间。需要注意的是补缴社保必须是“补空格”,并非无限往前延伸。
社保缴费超过5年的部分每年更高18分
缴费满5年的,超过的部分按照每年更高18分,分险种单独计分。申请人积分时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整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再行累加。
证书加分有新规
申请人申请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积分的,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申请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才能积分;
其中,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且持中级职称、高级职称、 *** 、高级 *** 证书的申请人,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的,予以确认相应积分。
即,持有中级职称、高级职称、 *** 、高级 *** 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前1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2017年没有公布,以天津市2016年为例年平均工资63180元,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即每月至少缴纳2253元以上的社保才符合中级职称、高级职称、 *** 、高级 *** 的加分资格。
需提交明细版个人信用报告
2018年天津积分落户个人信用报告由简版改为明细版。
2018年天津落户积分政策是怎么样的?
一、用户注册:
1、每个单位只可注册一个用户名;
2、用户名找回、密码重置、经办人变更可网上办理;
3、经办人每期只可变更一次,请慎重选择经办人;
4、2018年之一期请所有单位重新注册单位信息。
二、网上预约:
1、自2016年之一期开始,预约系统将会限制每位申请人在每期的测评及预约次数,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珍惜预约机会;
2、预约新增积分自测模块,自测超过140分才可以预约;
3、每期每人可预约两次,每次预约可测评两次,即每人每期最多测评四次;若申请人测评完毕后,发现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修改,当修改到涉及积分项的个人信息(如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落户地、退役军人等)时则需要重新测评,系统将会记录已使用一次测评机会。
如果使用两次测评机会后,系统将会记录已使用一次预约机会;预约成功后个人信息将不可修改;
4、预约成功后,应在预约日交件办理。每期可预约两次,不能在预约日办理交件的,应在前一日24时前取消本次预约,取消预约后可以在当期受理期内进行二次预约(受理期最后一日除外),二次预约为当期最终预约。
如因故未能在预约日交件办理的,且未在前一日24时前取消本次预约的,当期不可以二次预约。
5、2018年之一期开始,取消预约将加入短信验证功能,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才能取消预约,请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时保证信息准确。取消后,原预约名额将被锁定,不在开放。
积分落户申请程序:
三、申报资格:
1、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 *** 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公安局窗口审核);
2、申请人在本单位(申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1年”是指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且这12个月缴费的时间、险种符合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
3、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请人网站自测分需超过140分。
四、窗口受理:
1、单位申请人请先到积分受理点公安部门窗口对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籍身份、落户地点等申请条件进行前置审核;
2、公安部门前置审核后,单位经办人必须在预约受理日期当日到人力社保窗口递交材料;
3、人力社保窗口受理后,经办人再将有关材料分送至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充非必备材料的,应提前告知受理窗口并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扩展资料: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4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控制在2万人以内,具体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按期公布。
居住证积分入户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相关网站,于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提交申请,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是上半年截至4月30日24时,下半年截至10月31日24时。
积分联办系统根据各审核部门给出的分数,进行自动排名,排名情况在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12月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申请人可由用人单位统一查阅积分。
参考资料:天津市人民 *** --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解读
天津积分落户加分政策有变化,审查严格分数不够怎么办
按照目前的消息来看,2018年天津积分落户政策基本不会有大的变动,还是12个加分项,1个减分项。分数不够的话可以从学历、资格证书、职称、专利等方面进行加分。
1、学历加分可以通过自考,远程函授等提升学历,大专30分,本科40分;
2、资格证书:高级 *** (50分,37岁以上可报名)、 *** (40分,31岁以上可报名)、高级工(30分)、中级工(15分)、初级工(5分)。资格证考试每个月都可以报名,大概2-4个月下证。但有一点值得注意,资格证能不能加分,以证书下来的时间为准;
3、职称加分:高级职称(50分)、中级职称(40分)、初级职业(20分)。
4、专利加分:一项有效的发明专利加20分。
天津市积分落户能加分的职业证有哪几种?
资格证书加分,高级 *** (50分,37岁以上可报名)、 *** (40分,31岁以上可报名)、高级工(30分)、中级工(15分)、初级工(5分)
资格证考试每个月都可以报名,大概2-4个月下证。但有一点值得注意,资格证能不能加分,以证书下来的时间为准,大家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可以查到。天津积分落户上半年申报,该证书必须在上一年的12月份前下证;下半年申报,资格证书必须在当年6月30号之前下来。
目前天津最新的积分落户细则是什么样的?
2018年积分落户细则,预计150分
一、年龄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20分)
2、36至45周岁(10分)。
二、受教育程度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分);
2、大专学历(30分);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历(20分)。
注:只记更高分,不累计加分
三、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1.具有高级职称(50分);
2.具有中级职称(40分);
3.具有初级职称(20分);
4.高级 *** (50分);
5. *** (40分);
6.高级工(30分);
7.中级工(15分);
8.初级工(5分)。
注:只记更高分,不累计加分
四、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每年更高积12分。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2分)。
前五年每年上限12分,往后每年上限18分,累计无上限。(需要单独办理居住证)
五、住房
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40分)。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
六、职业
非常紧缺职业(30分);紧缺职业(20分); 一般紧缺职业(10分)
七、落户地区
申请落户滨海新区单独加20分
八、投资纳税
上一年度缴税额10万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检合格的在津注册企业,个人在该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30分)。 注: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九、婚姻情况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就业(10分)。
十、奖项和荣誉称号
1、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30分)
2、 获得省部级奖项和荣誉称号(20分)
(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均需 *** 或部委颁发、认定)
注:只记更高,不累计加分。
十一、工资年限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累计工作6年及以上(能提供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10分)
其中:稳定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及以上(20分)。
注:只记更高,不累计加分。
十二、守法诚信
积分期间违法、受行政拘留的,或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30分,可分项累计减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1. 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2. 申领居住证或申办积分入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纳税证明等);
3. 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
天津积分落户政策明细计算
天津市积分落户分值表
基本分
1、年龄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
36至45周岁(5分)
2、受教育程度
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
大专学历(10分)
3、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具有高级职称(30分)
具有中级职称(20分)
具有初级职称(15分)
高级 *** (30分)
*** (20分)
高级工(15分)
中级工(10分)
初级工(5分)
4、社会保险
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更高积22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分)、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更高积28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分)、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5、住房公积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6、居住
在本市租房居住(租赁住房),每年积6分。在本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 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申请人依法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导向分
1、职业(工种)
非常紧缺职业(25分)
紧缺职业(15分)
一般紧缺职业(10分)
附加分
1、奖项
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前20名、二类竞赛前15名(3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6名(20分)。
2、婚姻状况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在职职工,积分申请人配偶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20分)。
负积分
违法违规与犯罪
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办理相关证书、证明或申办积分落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纳税证明、购房证明材料等),每条减30分;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
用人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落户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1年内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3年内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