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基层高级职称考试时间,天津市高级职称

2024-05-17 天津职称评审网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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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2017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黑龙江省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0月16日-29日

天津基层高级职称考试时间,天津市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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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截至日期10月25日

2017年青海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11月7日

2017年贵州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3日至12日

2017年河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6月28日~7月12日

2017年山西省卫生系列和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的通知

2017年新疆兵团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0日至21日

2017年浙江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15日-3月9日

2017年安徽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日至10日

2017年海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4-20日

017年天津市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8月4日至8月9日

2017年宁夏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3月8日至12日

2017年新疆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日至20日

2017年甘肃省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3月6日至17日

2017年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5月18日~30日

017年重庆市卫生技术副高考试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7日

2017年四川省卫生副高考试报名时间12月30日至1月22日

2017年河北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6日至22日

2017年云南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23日至3月3日

2017年内蒙古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20日至2月16日

2017年江西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23日至2月15日

2017年辽宁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24日至5月22日

2017年卫生部直属单位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3月7日至3月22日

2017年湖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22日

2017年广东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月6日至15日

2017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时间2月10日至3月3日

2017年广西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18日—2月13日

天津市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天津市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形式及科目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高级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见附件)。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3日16:00。考试采取 *** 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经济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三)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审核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4月9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三)铁厂考区报名步骤

铁厂考区是经主管部门同意单独设立的考区,只接受天铁集团职工报考,不接受非天铁集团职工报考。报考该考区的考生请于4月14日到天铁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报考人员缴费的办理:

缴费安排另行通知,请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查询缴费通知。

五、考试大纲及用书

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公布。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6日9:00至18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将于考后6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高级考试人员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九、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网站()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 *** 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 *** 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 *** :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 *** :12333

银联咨询 *** :95516

附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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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初会考试时间2022考试时间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4日17:00。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3月21日10:00—3月25日17:00。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考生因参加考试跨省流动,在外省居住、工作的考生应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在外省市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时可上传外省市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信息采集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含原持有我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名信息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考试报名点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生考试合格后在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2.高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120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2月17日—2月1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报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和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对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政策解释》的文件精神,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对应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时间作为会计师职称的取得时间。

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丢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会计事务科(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9房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合格证明)上盖章确认。联系 *** :23292273。

    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技术资格类型选项选择“会计类”,专业技术类别选项选择“中级”,专业技术取得方式选项选择“注册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授予(或颁发)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填写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号。

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应登陆“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变更申请”窗口,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信息采集审核和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须上传已审核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待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报名程序报考高级资格考试。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

5.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6.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7.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2022年4月28日—5月8日。

2.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8月25日—9月4日。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当年即可申报评审。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系统随机分配。

1.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5月11日,

5月14日—5月15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无纸化考试方式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9月3日—9月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方式

5月7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无纸化考试方式

开卷考试方式。

五、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查询网址及时间

1.网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时间:请关注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时间。

(二)合格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人社部)网站通知。

2.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请关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通知。

(三)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六、继续教育学分抵免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天津考区参加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有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系统将自动为其抵免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天津考生无需个人申报。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诚信信息查询”查询抵免结果(外省市考区考生应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个人申报入口”自行申请,并由所属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七、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

(一)初级、中级考试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并进行

1.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时间: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

     2.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高级资格考试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核

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和会计师职称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具体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八、其他事项

请考生关注“天津财政”(tianjincaizheng)微信公众号及“天津会计”网站,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等相关通知,我们将及时通过上述媒体发布。

九、报名咨询

报名点名称

咨询 ***

咨询邮箱

受理咨询问题范围

和平区财政局

23197220

hpqczjkjk01@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河东区财政局

24136026

hdqkjswzixun@126.com

河北区财政局

26296175

hbqkjswzixun@126.com

南开区财政局

27271881

nkqczj_kjk@tj.gov.cn

河西区财政局

23278226

hxqkjswzixun@126.com

红桥区财政局

86516622

hqqczjkjk@tj.gov.cn

东丽区财政局

84375573

dlqkjswzixun@126.com

津南区财政局

28392385

jnqczj02@tj.gov.cn

会计初级、中级报名咨询

西青区财政局

27390061

xqqkjswzixun@126.com

北辰区财政局

26392998

  beichenkjk@126.com

静海区财政局

28914402

jhqkjswzixun@126.com

武清区财政局

22173398

wqczjkjk@tjwq.gov.cn

宁河区财政局

69593852

nhqkjswzixun@126.com

宝坻区财政局

29241341

bdqkjswzixun@126.com

蓟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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