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职称评审网上公布时间查询
2022年汉中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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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发布(11月23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人社局、教体局制定印发本县(市、区)评审文件,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 *** 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12月5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
市直教育单位参评人员选择“2022年度安康市市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参评人员选择“2022年度安康市XX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参评人员学历、任职年限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具体操作 *** 详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附件1);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三)逐级审核推荐(12月20日前完成)
1.单位审核账号。按照隶属关系创建各单位唯一账号,市人社局创建各县(市、区)人社局,县(区、市)人社局创建县级教育部门账号,县级教育部门创建下属学校账号;市教体局创建直属教体单位账号。已有账号的继续使用原账号。未创建账号的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有关部门申请。用人单位务必及时将单位授权码通知到参评人员。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在主页右上角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
2.单位审核推荐流程。由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送审;各有关教育单位于12月13日前对所属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送审至同级教体局,各级教体局于12月20日前审核送审至同级人社局。
陕西2022年中级职称公示时间
陕西2022年中级职称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7日。
如对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建厅职改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 *** 及地址,以便调查核实。”
陕西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陕西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如下:
1、在国家层面上,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不再作统一规定,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对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这样,各省就可以打破过去“全国一个比”限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灵活、合理设定高中低各级岗位的比例。
2、支持乡村中小学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教师,可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3、老师们评上高级职称的机会是更多了,放开职级比例之后,副高的评定在一些学校会更加地容易,乡村学校在有些省份能够走大龄绿色通道,25年教龄符合条件之后直接评副高。放开职称之后,只要你足够优秀,都是有机会评副高的,甚至是正高职称。
4、高级职称比例省域差距增大了,高级教师的比例可能会比其他省份要高出一些,就会有更多的教师有机会评定为高级教师。还有特设岗位的职数是不计入各省确定的职级比例的,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教师可以获得高级职称。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有关教师职称评审的公示
关于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技校指导中心日期:2015-6-26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和《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为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在职在岗的讲师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2015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技工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风端正、勇于创新。具有教师上岗资格。
(二)具有国民教育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具有硕士学位,聘任中级职称满4年。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按照原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中级职称聘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四)取得国家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我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通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或符合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
(五)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2014、2015年度,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合格。
(六)技术理论课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应具有本专业某一工种中级工以上操作技能;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 *** 以上操作技能。
三、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高级讲师:
1.具有所教专业(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知识和国内外职业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先进的教育理论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积极参加专业教研会组织开展的教研教改、学术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示范课观摩等活动。
3.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低一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能力,并取得突出成果,技能人才培养经验丰富,起到专业带头人的作用;积极参加省级专业教研会组织开展的教研教改、学术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示范课观摩等活动。
3.在培养指导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工作经历
1.完成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1)申报高级讲师: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60学时以上,须担任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含公共课教师)。
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须能同时承担实习课和工艺理论课教学工作,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00学时以上。
(2)非专任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参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任职期间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工作2年以上。
2.企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专业理论及实习指导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个月企业实践时间,并提交参加企业实践证明和1500字左右的实践报告。
公共课教师应具有一年以上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或其它社会实践经历。提交证明和1500字左右的活动(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教育教学工作综合量化考核
各技工院校对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都必须按照相应的《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标准》实事求是进行量化考核,择优选拔推荐。量化考核总分应达到95分以上,附加分必须达到10分以上。
(三)论文、著作及业绩、成果
1.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及业绩、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2篇,每篇字数20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以下同)。
(2)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并在省部级有关部门(指省、部级 *** 综合职能部门,以下同)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3)独著或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字数达到8万字以上,并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
(4)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三五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等荣誉称号,并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5)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并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一般应为任职期间不同年度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
四、破格评审条件
对在技工教育改革发展、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一体化教学和校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不唯学历资历,可以破格申报。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已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级职称不满5年的人员,任职期间具备下列四项中的三项者可以申请破格晋升技工院校高级职称。
(一)长期从事技工教育工作,在教育教学或学生管理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获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国家级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正式出版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2部。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工作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4篇以上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具有影响的专业刊物上发表。
3.任现职以来培养的学生参加全国技能比赛获前3名,省级技能比赛获第1名的主要实习指导教师;本人获省级“技术能手”、“技术状元”等称号的实习指导教师。
五、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反映自己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破格人员要在评审表封面上注明破格申报字样,单位提供破格申请材料5份。
(二)单位推荐
各院校首先要将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证件等向本院校全体职工公示,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和岗位职数推荐上报人员。省属院校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属院校经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业务考核档案》,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评分表》22份,《2015年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22份。
(二)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主要反映任职以来的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业绩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三)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证书(或免试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论文、著作、教材原件,教案原件;能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课题、项目、发明专利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任现职前的所有材料,不需提供),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右上方标出网上查询地址,复印件上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要求:论文(版权页、目录、正文),著作(版权页、目录、主要内容提要)。
(六)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1.委托代评函(附参评人员名册);2.单位评审报告(附公示证明);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4.任职资格复印件;5.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6.外语、计算机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表复印件;7.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8.获奖证书复印件;9.论文、著作、教材复印件;10.专业教研会任职及参加活动情况、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等证明及报告;11.其它。编制材料目录表,按3-11顺序装订成册。
(七)各种评审表格须打印填写(单位填写意见栏除外)。《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要明确陈述推荐理由;“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要陈述被推荐人任现职以来主要表现、业绩(不少于150字)及各年度考核结果,各市、主管部门及各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及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抓紧做好评审对象的申报、考核、公示及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将评审材料按时报送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并将参评人员名册发指定电子信箱。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21日—2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 *** :张艺 87291700
马鹏宇 87298816
电子信箱:2502332660@qq.com
评审表格及附件下载地址:
2022宝鸡市中级职称公示时间
2022宝鸡市中级职称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0日。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申报范围和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信息公布(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