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职称评审流程官网,上海户口 职称

2024-06-15 上海职称评审网 8
A⁺AA⁻

上海市公安局官网户籍

上海户籍职称评审流程官网,上海户口 职称

上海居转户条件

一、居转户申请条件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

①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没有职称,按2倍以上(不含2倍)准备相关材料。

② 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100万)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100人)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五、 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用职称、2倍申请,7年时间的社保基数、个税都需高于一定标准,详询鲁申君。

上海居转户激励条件

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激励条件):

一、 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018年度上海市职称评评审:

二、 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 科创人才(可缩短居住证年限要求)

(1)创业人才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①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4) 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居转户申请材料清单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必须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注: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调动人员户籍类别须明确为“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为确保户口迁出、迁进地址的正确性,建议户口簿更新为近两年内签发的,或申请人提供无户籍地址变更的承诺书。

如是家庭户,则提供明确是农村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的个人承诺书;如是开具户籍证明的,则建议派出所在开具户籍证明时明确是农村户口还是非农户口。

6、持证期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缴未缴的补缴不计入累计)

请在上海社会保险网()上注册开通后打印社保单,加盖单位公章。走2倍途径,需要最近三年社保连续。走3倍社保科创人才途径,看四年内累计36月。

7、2006年至今税单原件,包括需要说明的材料。

根据个人在上海的实际工作时间打印税单。

税单可在上海税务网()上注册后按年度(如2012年1月-12月、2013年1月-12月)和全市范围内打印,一年一张,并将个人登录名和密码写在最后一张税单右上角,便于查看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至审批这段时间内是否继续缴纳。个税需要和社保基数合理匹配。

8、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注册要求的职业资格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另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通过评审、考试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聘任证书;(中央各部(副部)授权下属企业设立的评审机构须提供国家人保部或部(副部)级单位授权成立该评审机构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2)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3)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在单位人事向人才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时,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剩余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应确保审批通过办理户籍迁移时聘用(劳动)合同尚在有效期内。

10、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街道(镇)以上 *** 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注:此类证明一般都有有效期(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故建议在窗口老师看了材料没有其他问题时再去户籍地开。

11、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

12、婚育证明材料。(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未婚者:无需提供未婚证明;

(2)已婚者:结婚证书。

(3)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丧偶者:补充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13、本市落户地证明。(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4)社区公共户

落社区公共户必须“四个没有”:

1、申请单位没有集体户口;

2、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房产;

3、本人与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没有房产;

4、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签订过购房协议、且在居转户审批过程中也不会签订购房协议。

14、子女及配偶材料(子女、配偶不随迁也需提供):(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独生子女: 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非独生子女: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计生的相关材料:如第二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二胎审批表及二胎申请理由材料等;

如子女随迁并大于16周岁,则另需提供普通高中在读证明和学籍证明原件;

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15、申请人户籍地人事档案保管地址。

一般要求存放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中心或就业促进中心。特殊情况请向窗口咨询。只有基本满足居转户条件的申请人方可由人才中心受理窗口开具调档函。

如因办理居住证积分档案已调至本市相关区人才中心的,则提供该中心的名称与地址即可。

16、所有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如退工单、离职证明(必须写清楚何时进单位、何时离开单位)等。原件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如原单位已注销,则需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

注:档案中有完整工作履历,不需要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17、其他证明材料(满足激励条件所需的材料)。(根据每人申报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的个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的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投资人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创业人才

申报单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投资协议;

股东证明(提供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

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以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为准);

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4.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申报单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证明;

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需加盖发票付款方公章);

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

《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居转户)技术合同统计表》(系统下载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5.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申请人为合伙人的,应提供股东证明(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申请人担任高管的,应提供相关职务任职证明。

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证明。

6.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不需另外提供材料。人才依据公司营业范围、劳动合同、专业、岗位说明等综合判定

上海居转户申请流程

上海居转户受理网点地址

办理地点    地址    联系 ***  

浦东新区    张杨路受理点:浦东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    58603333  

川沙受理点: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西门)    58603333  

金高受理点: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701室    58603333  

张江受理点:张东路1158号3号楼二楼受理大厅    58603333  

陆家嘴受理点:浦东南路379号18楼E座(金穗大厦内)    58603333  

康桥受理点:康桥镇康桥路1100号    58603333  

临港受理点:浦东新区环湖西一路99号主楼一楼(临港行政服务中心)    58603333  

徐汇区    南宁路969号(近三江路)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A厅    64756513  

长宁区    安西路37号    62124179  

普陀区    普陀区同普路602号    22234548  

虹口区    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西区一楼    65073218  

杨浦区    淞沪路605号 C--D    33193322  

黄浦区    淮海东路6号(近永寿路)    63295445  

卢湾区    淮海中路755号新华联大厦东楼 11B室    54650852  

静安区    共和新路912号云华科技大厦6楼    66057103  

宝山区    友谊支路6号    56105656  

闵行区    闵行区水清路388号    52967576  

嘉定区    平城路1055号一楼服务大厅(嘉定北站旁)    69530382  

安亭镇曹安公路5656号    59568585  

金山区    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    57922285  

松江区    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5号楼底楼    67848636  

青浦区    青浦区浦仓路252号    33862070  

奉贤区    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B楼二层    67137600  

崇明区    崇明区城桥镇新城翠竹路150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内)    69696988-811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政策咨询请致电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上海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上海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学历要求

高级工程师

①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②博士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

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注:每年为30学时,共三年)的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

上海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①报送职称申报资料

②人社局进行审核

③审核通过者资料入库

④评委会进行专家评审

⑤通过后公示

⑥颁发电子版证书

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从哪个网站查询

方式一:pc登录电脑端“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访问进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点击人才人事,您会看到关于职称的三个选项,“职称评审信息说明”“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记录”三个。

方式二:掌上12333

大家可自行下载掌上12333,登录后,服务模块中,有人才人事,和pc一样,其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中,也是三个职称相关模块供您使用。

方式三:直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直接登录中国人社部官方网站,左侧有专题专栏,移上后,则会看到职称和职业资格模块,点击进入,您会看到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点击进入,则进入到方式一的模块,下侧的职称评审信息查询也是可以的。

关于上海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 审核: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 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扩展资料:

职务的聘任: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

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 *** 或竞聘的 *** ,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评聘分开:

评聘分开是指把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与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分开的政策措施。最新的评聘分开依据的文件为《人事部关于职称改革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7号)》。

评聘分开有利于体现职称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的衡量尺的作用,有利于对水平要求不同的单位之间的水平评价较为公平的衡量作用,也有利于部份对人员水平要求高的单位实施“高职低聘”。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现将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深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研究探索少数专业系列实行职务聘任制,建立学术技术称号制度。

二、选择试点单位,只限于以下范围的人才密集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卫生医疗机构;少数特大型、大型企业。

三、属于上述范围的试点单位,只在本单位主体系列在职人员的副高级职务层次实行评聘分开,即高等院校的副教授;科研、设计单位的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特大型、大型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卫生医疗机构中的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药师。

四、选择试点单位的条件是:

(一)领导班子团结,改革意识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魄力;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成效明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具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

(二)已经进行了定编定员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明确和合理,并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范围、数量及职责已向专业技术人员公布。

五、确定试点单位的程序是:

(一)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同时抄报人事部。

(二)省、部属高等院校进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征得国家教委同意后,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并抄报人事部。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委原则上可选择十个事业单位和十个大型企业进行试点工作。

六、评审任职资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硬化评审标准条件,严格考评 *** 和程序,确保评审质量,防止乱评滥评。

目前评定任职资格的数量一般应控制在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15%以内,具体数额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评审结果必须报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

七、试点单位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聘任工作的管理,严格区分任职资格与聘任职务的界限。

任职资格只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表明具备担任某一职务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能与工资和待遇挂钩。

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的职责、限额比例和任职期限的岗位,由行政领导择优聘任,在任期内领取职务工资。

获得任职资格未被聘任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兑现工资待遇,对无理取闹者,人事、职改部门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评聘分开试点工作的领导。对首次评聘工作已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

凡符合上述要求,搞得好的单位,可予以认定,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对一些以评聘分开为由,任意扩大评聘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要令其停止并取消其评审的资格,问题严重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九、实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真正做到择优聘任、竞争聘任、优上劣下。对获得任职资格、因岗位已满不能受聘的中青年骨干,要鼓励他们到需要人才的地区或单位任职。也可以实行有领导、有组织地到需要人才的单位去 ***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个人职称评审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评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个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目前不利于职称评审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职称评审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情况的职称评审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职称评审代评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职称评审网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