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鉴院职称,上海司鉴院待遇

2023-03-04 上海职称评审网 6
A⁺AA⁻

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一个怎样的组织?

上海司鉴院职称,上海司鉴院待遇

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历经司鉴几代人的艰辛付出,研究所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建国之初,在人员奇缺和设备简陋的艰难境地下,司鉴前辈艰苦创业,奋发有为,出色完成了全国重大疑难案件鉴定和司法鉴定人才培养的重任。1960 年,由于历史的原因,研究所无奈被撤消,大部分装备和人员被分流至中国刑警学院和公安系统。1979 年筹备恢复建所,凭借后继者新一轮的艰苦创业与基础建设,而今已稳步发展成为了一个具有一流装备水平和先进管理模式的研究所。 1932年 在上海真如杨家桥成立法医研究所 1949年 由上海市人民法院接管法医研究所 1951年 由华东军政委员会接管,名为“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法医研究所 1953年 由更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分管,名为“更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法医研究所 1955年 由司法部主管,名为“司法部法医研究所” 1955年 增名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 1958年 由公安部主管,上海市公安局代管,名为“公安部三局刑事技术研究所” 1960年 因故撤销 1979年 筹备复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1983年 经国家科委批准正式复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1984年 经司法部、国家科技部批准,上海出版署备案,创办《法医学杂志》 2000年 经司法部批准,成立“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 2001年 经司法部、国家科技部同意,国家出版总署批准,创办《中国司法鉴定》杂志 2001年 经司法部批准,成立“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 2001年 成为复旦大学研究生教学基地 2002年 法医物证与法医毒化专业获上海市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003年 经司法部批准,成为“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 2004年 获国家检查机构认可和实验室认可证书 2004年 成为苏州大学研究生教学基地 2005年 经上海市司法局审核登记,成立“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2005年 成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基地 2006年 获国家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证书,取得组织能力验证活动的资质 2007年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建设立项 2009年 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迎世博优质服务示范窗口 2009年 上海市之一批创建市级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 2009年 增设司法会计专业研究室 2009年 获得司法鉴定国家级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国家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证书。 2010年遴选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 2010年成为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基地 2010年成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教学基地 2011年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投入运行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怎么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要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一、先找到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得到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并向当地司法局提交相关申报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材料,其中包含:

(1)申请书里有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及签名及盖章;

(2)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聘用合同等。

二、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个人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程序、期限参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监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凭证。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二、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司法鉴定人

如何获得司法鉴定资格证书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助理司法鉴定工程师:

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2、司法鉴定工程师:

已通过助理司法鉴定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3、高级司法鉴定工程师:

已通过司法鉴定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4、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5、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扩展资料

司法鉴定人执业,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三)要求委托人补充鉴定材料;

(四)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拒绝鉴定;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

(七)获得执业报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授予执业证书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予以暂缓注册,并通知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

(一)因违反鉴定人执业纪律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二)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处于停业整顿,处罚期未满的;

(三)未按要求参加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

(四)暂时不能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其他情形。

暂缓注册的原因消失后,本人提出申请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准予年度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鉴定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资格怎么考

A. 司法鉴定人员的资格是什么

具有来下列条件之一的人自员,经所在鉴定机构推荐,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一)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的;

(三)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的;

(四)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司法机关鉴定机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级司法机关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后,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B. 我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想从事司法鉴定方面的工作,需要考什么资格证呢

法学来本科专业毕业什么资格证都没自有用。如果从事司法鉴定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从头再来,学习一门司法鉴定技能。一则,你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公安或检察机关,有机会接触司法鉴定工作后再考虑转行;二则,你报考司法鉴定方面的研究生;三则,你学习与司法鉴定有关的一门专业,如医学、会计学等,到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工作。有了工作经历了,资格证的问题目前还不需要考试。抓紧时间,将来也许会要求专门考试的。

C. 怎么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要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一、先找到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得到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并向当地司法局提交相关申报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材料,其中包含:

(1)申请书里有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及签名及盖章;

(2)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聘用合同等。

二、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个人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程序、期限参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监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凭证。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3)司法鉴定资格怎么考扩展阅读:

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二、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D. 司法鉴定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参加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的,必须具备下列基回本条件:

答(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司法鉴定专业培训,或具有高等院校司法鉴定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专业实践经历。

现已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行业鉴定机构从事行业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经考核可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授予职业资格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E. 报考司法医学鉴定师条件

司法鉴定资格证书是司鉴所认为你合格才发给你的,没有任何其他部门可以发证,即使专是司法局也不行,属那个没有自考,够条件就去司鉴所申请

整个过程是这样的,首先,你需要找一个单位接收你的劳动关系,第二,工作超过一年才有资格去凭资格证书,第三,需要你劳动单位把你的所有资料上报到上海司鉴所,第四,通过人家的考核,第五,人家发通知(我收到的是传真),第六,你们司法局发证。

F. 如何获得司法鉴定资格证书

司法鉴定资格证书是上海司鉴所认为你合格才发给你的

首先,你需要找一个单位接收你的劳动关系,

第二,工作超过一年才有资格去申请资格证书,

第三,需要你劳动单位把你的所有资料上报到上海司鉴所,

第四,通过人家的考核,

第五,人家发通知

传真等方式。

第六,你们司法局发证。

//ke./view/2546503里面有条件说明

G. 关于司法鉴定人该如何取得执业资格的问题~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人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程序、期限参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监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凭证。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姓名;

(二)性别;

(三)身份证号码;

(四)专业技术职称;

(五)行业执业资格;

(六)执业类别;

(七)执业机构;

(八)使用期限;

(九)颁证机关和颁证时间;

(十)证书号码。

H. 怎样报考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考试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版遵守法律、法权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人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I. 司法鉴定人员的资格

具有来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所源在鉴定机构推荐,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一)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的;

(三)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的;

(四)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司法机关鉴定机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级司法机关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后,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J. 考法医鉴定资格证需要什么

根据三大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应当先向办案单位申请法医鉴定,由办案单位出具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 *** 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个人职称评审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评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个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目前不利于职称评审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职称评审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情况的职称评审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职称评审代评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职称评审网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