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信管理局职称认证,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2024-05-20 辽宁职称评审网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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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获得通信工程师职称 它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什么关系

辽宁通信管理局职称认证,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通信工程师是属于我国专业技术资格序列技术职称中的一类。由于通信专业、技术性强,各地通信类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认定、评定和考试一般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通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实施。今后,国家对专业技术资格会逐步用考试考核来替代现在的评审。即以考代评,评聘结合。下面这个文件可能对你有帮助。

关于印发《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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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人社发〔2011〕2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部门,各电信运营商及相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为加强我市通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研究,决定对我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现将《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为加强我市通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通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纳入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初级(助理通信工程师)、中级(通信工程师)和高级(高级通信工程师)三个级别层次。初级、中级职业水平采取考试的方式评价,考试实施后,不再进行通信工程相应专业和级别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高级职业水平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取得高级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人员,可按规定申报评审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重庆市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组建,挂靠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实施工作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共同组织开展。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采取全市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第七条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相关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工作;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审核发放职业水平等级证书。

第八条报名参加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报名参加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中专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条报名参加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一条报名参加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获得通信工程师资格满6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获得通信工程师资格满5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获得通信工程师资格满4年;

4.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获得通信工程师资格满1年;

5.获得其他专业工程师资格或上述相关专业学历、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二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合格,颁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共同用印的《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高级考试合格领取成绩通知单(从考试当年计算,两年内有效)按相关要求申报评审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

 

第三章职业能力

第十四条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1.了解国家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管理各项规定;

2.具有一定的通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掌握本专业一般性操作技术;

3.能够解决通信专业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4.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熟练使用计算机。

第十五条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熟悉国内外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通信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有较丰富的通信专业工作经验;

2.了解国内外通信市场本专业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或疑难的技术问题;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 *** 维护能力,能够解决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 *** 维护中的技术故障;

4.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和协助高级技术人员工作,具有处理与本专业相关的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第十六条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的基本能力外,还应分别具备本专业的职业能力:

1.交换技术专业

(1)熟悉 *** 交换网、信令网、智能网、语言服务系统的原理和技术特点,掌握各系统的运行维护指标与验收标准,对 *** 进行管理;

(2)熟练使用各种命令修改相应用户数据,使用各种指令检查、修改局数据;能够迅速判断和处理交换系统各种紧急故障,提出改进维护的技术措施;

(3)能够对交换网的规划设计、扩容系统及集成、交换设备改造等,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并能提供技术支持。

2.传输与接入专业

(1)熟练掌握数字配线架(DDF)、光纤配线架(ODF)电缆与光纤的连接技术;能够指导系统设备的设备安装、调测工作,并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2)掌握电信接入网系统、监控系统、同步网系统的标准、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维护规程;

(3)能够利用网管和本地终端进行电路链接和性能监测,依据其告警信息准确判断 *** 故障并进行处理,组织实施电路应急调度及时恢复业务。

3.终端与业务专业

(1)熟悉6P’S营销组合因素及其在电信产品中的应用,能够灵活运用通信产品的差异化策略;

(2)掌握电信业务的不同市场信息和运用消费者电信消费行为分析 *** ,制定开拓电信业务的市场开发策略与方案;

(3)熟练运用 *** 终端系统及 *** 管理支撑系统,为通信业务的科研开发、业务设计提供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终端与业务的服务。

4.互联网技术专业

(1)熟悉互联网和数据网技术规范、标准、 *** 设计、 *** 优化、计费系统,掌握 *** 与信息安全技术;

(2)熟悉所维护的互联网和数据网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其使用、维护和检修技术,能处理各种 *** 的技术故障;

(3)能够维护区域内的 *** 拓扑结构及 *** 组织,跟踪各种 *** 发展新技术,及时提出更新措施与实施方案。

5.设备环境专业

(1)熟悉通信设备环境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集中监控系统的 *** 技术、 *** 互联和系统组网技术;

(2)能根据现场采集数据,分析电源、空调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能对监控系统进行遥信遥控监测,掌握系统冗余技术,能进行软件容错与诊断设计;

(3)解决发电机组及大容量不间断电源(UPS)的疑难技术故障,处理机房空调系统、供电系统、监控系统的复杂技术问题。

第十七条取得重庆市通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应具备上述中级要求的基本能力和职业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能力:

1.具有主持或主要承担通信系统相关专业领域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能力;

2.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的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工作,并能用以指导系统运行维护,技术管理,项目的立项论证、研究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能力;

3.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相关重要研究课题,完成重要工程或经营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实施组织管理工作能力能力;

4.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相关的重大项目的开发、实施、验收、测试和运行工作能力;

5.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安装调试、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能力;

6.具有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领域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力;

7.具有培训、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技术工作能力。

 

第四章继续教育

第十八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信息,保持与其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水平。

第十九条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制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教学管理办法,委托相关机构负责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十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由施教机构和主管单位进行考核,登记在《继续教育证书》和《继续教育登记卡》上,并以此作为登记备案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证书,表明其已具备助理通信工程师岗位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水平证书,表明其已具备通信工程师岗位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表明其已具备高级通信工程师岗位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相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之一条根据《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共同负责。两局联合成立“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设在重庆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工作由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四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初级《通信专业实务》考试不分专业,中级、高级《通信专业实务》考试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具体专业类别与范围见附件),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第五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第六条  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均实行考试评价,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考试科目均为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类别的职业水平合格证书。

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业水平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可在2年内(从考试当年计算)按规定申报评审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七条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在考前一周,由应试人员自己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准考证,持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八条按照统一规范、适当集中的原则,酌情在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设置考场。

第九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应考人员参加培训自愿的原则。

第十条重庆市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本市价格行政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一条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社保部令第12号)处理。

附件: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类别与范围

 

一、交换技术

从事通信 *** 交换系统(包括语音、数据等不同平台信息和电路、路由等不同交换方式)及其管理支撑系统(如信令网、智能网、监控系统、计费系统等)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系统集成、为客户解决方案以及为市场提供技术和支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传输与接入

从事通信 *** 传输系统(包括有线、无线不同传输媒介、各种宽带速率、基础数据网如DDN、X25、FR和ATM等)和接入网系统(包括移动通信基站系统、传输监控、同步网系统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技术支持和 *** 与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终端与业务

从事通信 *** 终端系统、通信业务及其管理支撑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以及为客户提供通信终端与业务服务、通信市场开发与策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互联网技术

从事互联网技术体制标准的制定、 *** 设计、 *** 优化、 *** 监控、计费系统、业务应用、 *** 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科研、开发、集成、运行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设备环境

从事通信 *** 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工作环境系统(如温湿度、电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监控系统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通信工程师职称评定有哪些条件

申报评审资格: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考试科目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层次。初级、中级职业水平采用考试的方式评价。高级职业水平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方式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通信专业初级、中级专业水平考试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务实》2个科目。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通信工程师

职称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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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材料清单

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⒉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⒊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⑴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⑵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⑶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⑴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⑵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⑶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⑷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⒋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⒌《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1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2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3 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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