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部门的举报 *** 是什么?
举报监督-0791-86765319, *** 投诉-0791-86765271,乱收费举报 -0791-86765316。
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起草有关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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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省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受省 *** 委托,负责对设区市、县(市、区)人民 *** 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指导以就业为向导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制定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提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指导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工作,组织执行高等学校设置标准,提出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
组织执行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211工程”和学校省部共建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扩展资料: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测评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主管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主管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办教育部下达的有关非学历教育考试事宜。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全省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
参考资料:江西教育局-教育投诉 ***
参考资料:江西教育局-江西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各部门 ***
各类联系方式来自南昌市教育局官网
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热线服务 *** :
88611647:义务教育学籍办理
86798724:招生考试
88611649:高中教育学籍办理
88631754:教育政策咨询、教育游学办理服务
88611648:教育资助
88611646:教育投诉举报
88693808:学业辅导面授预约、心理健康辅导预约
8679856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扩展资料:
教育服务中心设在什么地方?
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处于红谷滩新区万达购物广场正对面, 南昌万达嘉华酒店隔壁,紧邻红谷滩新区洪都中医院。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22号一楼
(南昌二中初中部校园内)
邮编:330038
前往教育服务中心的公共交通有哪些?
前往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可以采用乘坐地铁一号线、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
(1)、地铁一号线
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瑶湖西-双港),可在卫东地铁站或绿茵地铁站下车。
资料来自于南昌市教育局官网
参考资料:南昌市教育局各类联系方式
想知道: 江西省 职称工作办公室 在哪?
好像是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址:南昌市省 *** 大院南一路10号12楼
*** :(0791)86386293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的 *** 是多少?
*** :86810185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21层
南昌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有关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和协调各县区的教育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我市教育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4、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测评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指导、协调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基建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以及中央、省对我市转支付的各项教育经费。
5、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初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统筹规划全市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组织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6、负责制定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地方性规章。负责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进行规划、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