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士官转业到事业单位的职称级别?
根据《 *** 安置办法》,士官转业到事业单位的职称级别,以原军衔级别为依据,按以下标准确定:一级军衔级别:高级职称;二级军衔级别:中级职称;三级军衔级别:初级职称;四级军衔级别:助理职称;五级军衔级别:助理职称。
江苏省副师职军官转业安置如何
楼上不懂胡说,军官转业待遇按部队的级别来,只是职务会降1级,也有少数降2级的(副团转业很多是降2级,比如在地方县局当副局长,或者在市局当副科长等等),一般不存在降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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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营以下军官的转业是由地方人事局负责,所以转业后职务的变化比较大,有高点儿的也有低点儿的,但只能当普通公务员,一般不会安排领导职务;副团以上的转业是由地方市委组织部负责的,转业后一般也能担任一些领导职务,但一般是副职,不会有正职位子,不降级,降1级或者降2级,要看情况,看那个市的位置紧不紧张(如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地区,基本上就没有领导职务了,就是普通副处级调研员);副师级军官的转业是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的,不存在降级的,转业后仍然安排副厅位置,只是大多数没有实权而已。很多副师级干部转业后都在省委各机关或者省 *** 各厅担任巡视员(副厅级),我一领导现在就转业在广东省委统战部,至于是什么职务,我不方便说,但仍然是副厅级。副师级转业也有下放到市里面的,如果上面有人顶的话,也有可能在市里面担任副职领导,但能到这种实权位置的只是极少数。
转业士官安置地方接续军龄和进职称吗
兵役法规定12年以上的士官和军官由 *** 分配工作。
第三十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 *** 总参谋部应当制定下达全国需由人民 ***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计划。 如果是复员的士官和军官,也可以落户城镇,部队给你钱买断了。国家就不管了。
兵役法规定要被提拔为士官或军官,而且还要服役满12年。否则是不能转业分配工作的,全国每个省对转业的士官和军官的的安置都挺重视的,因为这是兵役法规定的,12年以上的士官和军官安置将直接影响到征兵工作。同时那些新兵也能看到自己服役时间越长得到的安置越好,就会鼓励他们安心服役。
12年以上士官和军官服役时间长、贡献大,而且安排工作对象主要是服现役12年以上的士官,而我国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有相当一部分是财政支付工资的岗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岗位,通过 *** 调控,还是能够保障这部分退役士兵就业的。12年以上士官和军官转业回地方,师团以上的强制进公务员,而师以下的士官和军官是事业编制。
尤其是是那些在艰苦地区服役,为国家,为人民幸福生活,他们失去了很多,也付出了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所以他应该得到 *** 的妥善安置。比如那些新疆和 *** 等边远地区。
退伍军人安置后,由在编行政职工的身份工作了十年,又经考试录用为公务员。如何确定工资级别职级?
一、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根据
(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包括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级别范围(可能的更高级别与更低级别),每一职务对应一定范围的级别。
(二)公务员的资历。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长、学历高的,级别也相应高。
(三)级别的晋升与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相联系。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定,把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
二、职务与职级并行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对应一定的级别范围,这种对应并非一一对应,同一个公务员职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具体对应哪一个级别,要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来确定。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指出要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因此,公务员如果德才兼备,有工作实绩,或者资历有提高,即使公务员的职务没有晋升,也可以晋升其级别。而由于级别与职务一样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这对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三、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2006年4月,《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条例》颁布,将公务员级别由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15级增加到现行的27级,并与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序列进行了对应。
正科满15年享副处待遇
2015年,《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正式下发。根据《意见》,职级晋升具体条件为: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以此类推。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事业单位合并后,有职称的人员应该如何安置?
限制比较大,建议单位合并或者调整前,根据自己职称种类,调整到相应的事业单位,才能不影响职称晋升和工资待遇。
1、不受影响的情况: 合并后,单位性质与原单位性质、专业类别相似,所评职称在新单位可以使用,并且可以继续晋升,这时,其职称不受任何影响,正常晋升,正常享受工资待遇。例如教育行业中的学校合并,医疗单位职能合并导致的机构合并,建设单位相互整合,农业技术单位相互整合等。
2、不能保留的情况: 合并后,新单位虽然是事业单位,但执行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级工资,并非专业技术职称工资。这样,之前的职称和与之配套的工资待遇,都会作废。例如基层教师调整到县直事业单位等。如果行业相近,还可以保留职称待遇,但晋升没有了单位和指标,比如教师调整到党校、技术培训中心等任职。
3、需要转型的情况: 合并后,新单位虽然也执行专业技术职称工资,但行业资质不同,职称评定性质不能,不能通用,这种情况,同样不能保留职称,晋升也没有机构和指标,但由于同样执行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其原来取得的工资待遇可以保留,只是没有了晋升机会,可以通过重新获得新职称类型,重新评定来解决。
4、岗位聘用制管理: 管理岗位可以有专业技术领导,职称评聘不受影响,和专业技术人员一样;专业技术岗位同样存在职称类别必须相同,或者可以使用的情况;工勤人员可以在工勤技术类别晋升的同时,考取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题主的问题方向比较偏。事业单位合并属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有没有职称对于人员安排没有任何影响,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是“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对于人员安排有影响的是编制,如果题主没有编制那么即使是高级职称也很大可能会下岗,而如果是带编制又有职称的话,就要看题主到时候在合并后的事业单位是否有合适的岗位聘用了,如果没有就会有可能降低职称聘用,比如高级职称的降为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的降为初级职称。当然,理论上是事业单位改革前后职称聘用的等级是不变的。
初步想法希望对题主有帮助。
其实题主需要知道的一个问题是,职称是需要聘用的,如果不聘用,就没有然后了。所以了事业单位合并以后是否会带职称过去,其实说到底就是新单位会不会继续聘用你的问题。这个就要看新单位了,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称是有数量限制的。
有些单位可以,有些单位不可以的!具体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百度一下就知道啦;我是小白,过来学习的,还请各位同学们赐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