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职称住房面积,黑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标准

2023-03-19 黑龙江职称评审网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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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是副处级办公用房标准

副处级办公用房面积在15.6平方米/人。

1、正厅级为31.2平方米/人。2、副厅级为24平方米/人。3、正处级为18平方米/人。4、副处级为15.6平方米/人。5、处级以下为9平方米/人。

正高级职称的住房标准是多少

关于住房标准,本人所在地区事业单位中执行专业技术职工工资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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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职95平方米,副高职80平方米,中级职称60平方米,初级职称50平方米。

黑龙江职称住房面积,黑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标准

黑龙江取暖费报销规定

一、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统一供暖的职工个人取暖费报销按本规定执行。

二、职工个人住房取暖费原则上由住户中为主的男职工报销,双职工的由房屋产权人所在单位报销。非个人产权住房或产权人死亡的,具体按下列规定程序报销:

1、属单位分配住房的,经单位同意,由分房单位报销;

2、住户中只有一名职工的,由该职工所在单位报销;

3、住户中有两名以上职工的,由为主的一名男职工所在单位报销;

4、无男职工或男方失业的(凭失业证)及军人家属,由为主的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报销。

三、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由离、退休前所在单位报销。

扩展资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中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并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的人员,执行职务对应住房面积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兑现技术职称工资后,执行所聘职称对应住房面积标准。

(二)离退休职工执行本人离退休前的职务或技术职称对应住房面积标准,遇有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提高或降低职务待遇的,按变化后的职务标准执行。

(三)热费补贴发放以单位当年9月30日前在编在岗、退养及离退休人员人数和职务职称为准,10月1日以后调入人员或职务职称发生变化的,当年不予补发。

参考资料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省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热费补贴

哈尔滨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之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2004年5月13日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购买经市 *** 批准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均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三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晚婚年龄以上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第四条凡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市 *** 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四)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70%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按《哈尔滨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哈房改组字〔1994〕第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0%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申请人。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市 *** 统计数据为准。 第六条单身及单亲家庭申请人的年收入按一人年收入计算,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年收入按夫妇双方的年收入之和计算。申请人的年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三)劳务报酬等其它所得。 申请人年收入按本条前款所列项目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第七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单身申请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更大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第八条申请人实际购房建筑面积在规定面积以内的,按市物价局批准的价格购买;超面积部分需按建筑面积销售价格的8%补交差价,由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代市 *** 收缴。超面积部分将在《房屋所有权证》中标注,房屋再上市交易时,该部分面积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到哈尔滨市 *** 行政服务中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审批窗口,由申请人领取《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第十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审批表》,到所在工作单位核准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核准盖章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审批表》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申请人应持以下证件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审批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五)市 *** 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和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需提供《住宅房屋货币拆迁补偿协议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需提供级别、职称证明; (六)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需提供《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或其他证明。 第十二条申报材料初审合格的,将对申请人及其配偶姓名、核准盖章单位及可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等情况,在市 *** 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栏和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情况属实的予以批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家庭人口数、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的,经查实,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准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于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予以收回或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对于伪造购房所需相关证件而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申请人持身份证和经核准的《审批表》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企业购房,买卖双方在网上签订《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书》,并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申请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须提供《审批表》。 对于开发企业擅自向未取得审批资格的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开发企业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5年内不准从事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 第十四条《审批表》从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超期的需重新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已满5年(含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出售。购房人需按照出售时房屋座落宗地基准地价的10%缴纳差价,由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代市 *** 收取。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未满5年的,只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出售单价不得高于出售时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价,不得按市场价格出售。 以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哈尔滨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的通知》(哈政办综〔2002〕52号)同时废止。

记得采纳啊

职称或技能等级对应享受控制面积?

一般情况,省会以上城市高工相当副处,工程师相当正科。中小城市对应降低,比如在县城高工不可能与县长同等,但县城科级房子也不错了。现在不分房了,这个比例已没什么意义。

中级职称和正科级各享受房改面积是多少

通常职工及干部享受的房改房面积为50-75平方米;科级人员享受的房改房面积为60-85平方米;县处级人员享受的房改房面积为70-100平方米;副局级人员享受的房改房面积为80-120平方米;正局级享受的房改房面积为90-140平方米。

1、卖方

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授权委托公证书(在卖方不能到场办理时可授权他人进行代办)

2、买方

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委托书(在买方不能到场时可授权他人进行代办)

房改房交易流程是

1、首先,到当地的房改办政策法规科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之后携带填写好的申请表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以及《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之后到市房产局公房科进行盖章。

4、接下来携带表格及房改房的相关材料到房改办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土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5、用以上材料到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以及上市证。

6、这就完成了房改房的所有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各级领导干部待遇梳理:正部级住房2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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