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级职称报考时间,海南中级职称考试时间

2023-01-17 海南职称评审网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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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哪些?

海南省中级职称报考时间,海南中级职称考试时间

随着社会压力越来越来大,很多人开始注重提高个人竞争力。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31日,海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哪些?多少分过?快来和高顿小编一起详细看看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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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哪些?

海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共三个科目。考生在选择报名科目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水平选择。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内容最多而且难度更大,考查的范围也比较全面,考试时考察的知识点也比较细。建议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还是要以教材和大纲为依据,考试时都是围绕教材和大纲来进行考核的。

《财务管理》这个科目难度属于中等偏难,题目计算量非常大,需要记忆的公式也比较多。虽然考试时可以使用机考系统自带的计算器,但如何将公式运用的考题上对于很多考生来说也是难题。建议考生在备考时对公式一定要理解透彻,死记硬背是不可取的。

《经济法》科目难度虽然相对于另外两科较小,但其中需要记忆的内容非常多,而且知识点也比较杂乱。建议考生们在学习的时候不要死记硬背,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和对知识点的归纳总结。

二、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多少分过?

60分。中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满分100分,60分合格。获得中级会计职称,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内三门考试科目成绩都合格。如果第二年还有科目成绩没有合格,则成绩作废,第三年需要重新报考。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内容,可以进入高顿教育官方网站

注意,海南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最新通知!

继财政局发布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延期最新通知后,海南省财政厅10月10号也发布了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延期最新通知,确定了中级会计延期考试时间。详情如下: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采用无纸化方式,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12月3日至4日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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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程安排

(一)2022年11月15日前,省财政厅公布海南考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试成绩、咨询 *** 和电子邮箱。

(四)考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在省内相应报名资格审核点参加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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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地区注会报名入口关闭倒计时

2022年海南地区注会报名入口将于4月29号关闭,2022年海南地区注会报名时间是2022年4月6日-29日;以下为2022年海南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赶快完成报名吧!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海南考生,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CPA

2022年海南地区注会报名条件是什么?

2022年海南地区注会报名条件是这样的: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具有会计或者相关行业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就可以报考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阶段考试以及综合阶段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常见问题有哪些?

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常见问题,高顿君已经贴心的为大家整理了以下两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问题1: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注会考试吗?

答: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具备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都是可以报名的。

问题2:考生没有初级会计证,能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吗?

答:考生没有初级会计证,也是能报名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虽然初级会计证是会计行业的入门级考试,但并不代表考生没有初级会计证书就不能直接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这是很多不了解注会考试的考生容易步入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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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职称什么时候报名?

是中级会计职称,还是建筑类的呢?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职称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扩大试点范围。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现就2013年度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3.高级会计资格评审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各地区的评审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四、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

根据各地申报的201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和批次等相关情况,同意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 *** 自治区、陕西省等15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所辖区域内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其他地区在本地区的部分区域实行无纸化考试。

五、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6日

(星期六)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

(星期日) 

 

9:00-11:30

经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六、考试方式与组织

开展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在本通知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和批次内,确定所用考试批次。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将按照各省确定的考试时间和批次,统一通过 *** 在每一批次考试前的规定时间内发题,由地方接收并组织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地应及时上传数据。

2013年度,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仍沿用现行组织方式。

七、考试考务日程

1.2013年3月3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 *** 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3年度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2.2013年5月15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3.2013年8月10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

4.2013年9月8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上述日期同时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5.2013年9月14-20日(初级资格无纸化)、10月26-27日(初级资格纸笔、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举行考试。

6.2013年11月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3年度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并稳步推进集中网上评卷试点范围。

7.2013年11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成绩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及验收意见。

8.2013年12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八、其他有关要求

1.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2.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3年度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海南教师中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75分才合格嘛?

海南教师中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75分不合格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8:00- 7日17:3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2021海南东方市 *** 市中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条件是什么?

一、 *** 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 *** 的原则。

二、 *** 岗位及条件

(一) *** 人数。考核 *** 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8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 *** 的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岗位,人事关系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的工作需要,安排 *** 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3-5年。

(三) *** 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

3.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在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满10年或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满15年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

4.符合 *** 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1)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或于2020年度辞职的原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名;

(2)东方市外其它市县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东河镇中心卫生院普光门诊部(原农垦广坝医院)、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红泉门诊部(原农垦红泉医院)、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原农垦公爱医院)人员可以报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 *** 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更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 *** 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 *** 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 *** 公告,了解 *** 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 *** 网站或人事考试网服务平台,留意 *** 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起至3月27日上午12:00止。

2.报名网址:。

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 *** 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

(1)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5)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 *** 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其他要求。 *** 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比例的即可进行考核。

4.资格审查。 *** 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 *** 条件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1年3月27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27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系统将于2021年3月27日12:00准时关闭。

经公开 *** 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东方市人民 *** 网站上公示3天。

四、 *** 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分为资格审查和考核等2个环节,2个环节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历、职称等资格审查满分40,考核满分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分数+考核分数。

(一)资格审查阶段(占40分)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提供通过职称评审的有效证明)等进行评分,标准如下:

1.职称分数:高级职称,24分;中级职称,22分;初级职称,20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更高职称为准。

2.学历分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6分;本科学历14分;大专学历13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更高学历为准。

(二)考核阶段(占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审查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方式采取问答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考核成绩达不到36分(即考核环节总分的60%)的,不予聘用。

考核结束后,按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考核成绩也相同的情况,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产生的空缺按 *** 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出具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按 *** 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按 *** 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由考核 *** 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 *** 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选报市 *** 审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市,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

十、纪律要求

*** 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 *** 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  、其他事项

1.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 *** 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 *** ,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 *** 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 *** 公告由 ***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 *** :0898-25522801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 *** :0561-303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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