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问题,河南焦作十七中评职称

2023-02-03 河南职称评审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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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师又来了!女教师评职称申诉被拒后起诉教育局,这件事你怎么看?

河南焦作十七中职称问题,河南焦作十七中评职称

河南焦作第十七中学的姚老师曾公开表示,自己在评职称环节遭遇了不公平待遇,比如自己明明在与工作能力挂钩的个人评分方面得分第2,却落选,而个人评分远远落后的另一名老师却评上了职称。在调查结果发布后,她曾向教育局提交教师申诉书,但等待30天后依然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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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女教师要起诉教育局?

因为这名女教师连续八年的教师评职落选,她已经从业24年,个人的总积分排名第二,但是在后续的投票环节,自己却成了第7名。由于只有6个名额,所以,她又落选了。 所以这名女老师怀疑遭到了不公平待遇,就把教育局给起诉了。

二、该校对教师的评职是怎样考核的?

据其介绍,该校对教师的职称评选是从两个方面考量的,主要从个人素质评分,包括职业道德、工作量完成情况、教育教学业绩、超工作量、学历、荣誉等。其次是投票得分, 一共有17名老师参与评分,只有6个指标。姚老师常年担任班主任教学工作,还是初三教学,有超工作量,所以个人总分业绩排名第2。但是排名第16的老师没有担任班主任、没有教初三,超工作量部分为0。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姚老师落选,排名第16的老师成功入选。

三、学校是否有违规行为?

山阳区教育局官方微博接连发布通报称,他们已成立专项调查组,正在学校开展调查工作。该事件调查组通过山阳区人民 *** 官方微博“精彩山阳”发布了调查通报。通报称,经查,第十七中学 2020 年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合规有效,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 此外,调查组称,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学校职称推荐环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不够细致,公示有漏字现象,也未公示举报 *** ;二是操作不规范,在公示 2020 年度推荐人选名单结果时未将前6 名人员名单单列公示。针对以上问题,调查组已提请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山阳区教育局官方微博发布最新通报,称第十七中学姚老师反映该校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已于通过“今日山阳区”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调查结果。关于姚老师起诉教育局反映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的有关事宜,教育局尊重姚老师通过法律途径反映个人诉求。

校方责令焦作举报女教师停职,事件经过是怎样的?

现在事情闹大了,这位举报女老师,处境并不是很好。被学校停课,并且还要调查,受到不小压力。有些网友坦言,如果继续告下去,恐怕到时候自己的饭碗,都保不住了。不过这位女老师态度很硬气,宁可丢了工作,也要举报到底。如今还是希望,她这个职位,等到调查结果公布之后,各方有下一步动作。不过就算女老师打赢官司,恐怕很难回到这个学校。

2020年11月份,一位女老师通过网上举报。这位老师为河南焦作第十七中学一名教师,自己实名举报,学校评职称不公。明明和16名老师,一起参加学校高级职称评选。自己成绩考得不错,另外评选名额有6个, 个人基本分数为第2名。结果意外落选,反倒是成绩不如自己的人,却意外获选。对于这个结果,女老师自然不服气,找到相关责任人。告知的理由,就是自己不会做人。这个理由说实话,有些匪夷所思,究竟是怎么会事呢。是否投票选举过程中,有些暗箱操作,还是女老师人缘十分差呀!

她先后将此事反映到教育局,没有得到想要结果,对于得到调查结果并不可认可。姚老师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3月31日她起诉当地教育行政不作为一案,在当地法院开庭。不过教育局这边,并不认可此说法,双方各持一词。但是学校这边,有了相关动静,回应道她发的视频不实,对于学校影响太大,为了避免影响教学秩序。研究决定免去她班主任一职,要求其删除那些不实言论,并且停职配合检查。

关于老师评选,每个学校标准并不一样,不过这个牵扯到老师利益。并不一定非是分数高,就可以拿到这个职称的,还是看法院的判决结果吧!

焦作市姚天恩出来了吗

焦作市姚天恩没有出来。河南焦作姚天恩老师举报学校职称评定作弊一案在2022年8月23号结果出来,焦作市教育局对姚老师的两个申诉做出了回复,一是2020年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高级职称推荐工作环节齐全、过程公开、推荐结果有效,但在推荐过程中存在公示格式不规范、内容漏字、未公示举报 *** 等问题,问题属于轻微程序瑕疵,不影响推荐结果效力;二是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对姚老师的警告处分证据充分、处理适当。从县、市教育局做出的处理结果来看,本应导致评定结果作废的条款被轻描淡写为轻微程序瑕疵。

女教师举报评职称黑幕后被责令停课,校方的做法对吗?

国家的相关法律赋予了公民能够自由言论的权利,国家既然给予了我们这项权利,我们应该也履行相关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自由言论的行为,不引起社会的不良反应,同时也不能发表不实的言论,最近在河南省发生了一件事情,在 *** 上引起了轩然的 ***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相关的事件。

2020年10月29日,河南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老师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平台发布视频,称其评选学校高级教师职称时遭遇了很多不公平待遇。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成立调查组,调查结果称未发现评审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对结果不满,同时因 *** 发帖与公安局发生争议,将教育局和公安局起诉至法院。2021年3月29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发布了对于姚老师的处理、处分情况通报。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样的处理有什么看法呢?

二、校方的做法是否合理?

在我看来校方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老师是应该专注于教学工作的,虽然评职称可以给老师带来很多的福利,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根据实际情况就为自己争取职称。该名教师在举报之后,教育局也做了相关的调查调查的结果,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评职称方面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甚至是黑幕,而该名教师继续让这件事上升到其他层面,确实是有一些有为师的,特别是在教育孩子方面,有可能会给学生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在使用言论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应该怎样做?

既然国家赋予了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我们应该把应该说出来的话说出来,维持社会的正义以及我们自身的权益,但是一些不实的言论我们不应该随意的散布,因为这样只会给社会带来负担,同时也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姚燕燕职称事件再度发酵,对此你怎么看?

一、职称事件回顾

2020年,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高级教师职称评定之中,其中有17人参加,而姚燕燕在个人积分综合分数排名第二。

在正常来看,这样的排名对于姚老师评选职称,原本是铁板钉钉的事情。然而在民主测评环节,最终结果却是,被排名后几名的老师排除在职称评定环节之外。

随后2020年的10月16日,姚燕燕在抖音上发出了之一个关于职称评选落选的视频,并对本次职称评定的公平性表示质疑,对于相关工作组不作为表示申诉答复不及时的质疑。

之后,她发布的该条视频迅速以1567万的阅读量上升为热点事件。

而在2021年1月18日,她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告上法庭。

2021年1月25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退休教师徐德功实名举报该校校长刘爱国与党总支副书记王有科存在经济问题。

2021年3月,原定公开在新闻网直播审理此案,由于不可知的原因取消了那次直播。

而对此的事件相关回复:对于相关校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山阳区教育局局长免职,应急管理局局长安国华接任教育局局长之位,后又因为 *** 发帖一事,姚老师将山阳区公安局上诉。

二、对于事件的看法

如果姚燕燕老师是在泄私愤,就是说她的视频内容“不真实”(校方始终没有拿出证据,证明他们的投票过程公开公正),如果评选结果全部真实可信,也就意味着,姚燕燕老师在教师工作各项评比中确实排在前六名,但是因为民主投票票数偏低,导致落选。

反之,如果姚燕燕老师说的是实话,她是硬生生被密谋“投”下去的,那也只有一个结论,职称评选中民主投票环节才是最关键的,即使工作成绩突出,没有人缘,依然评不上。

既然职称是针对教师专业来评选,那么除了和教学相关的成果、成就之外,为什么还要平添一项“民主投票”呢?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还是维护人际关系?

于公,具有较高教师职业素养;于私,不善和同事领导打交道,那么教师职称评审到底是公事还是私事?

在我看来,姚燕燕可能关注教学工作多,关心同事领导少。

事实上,这就是多数一线教师的真实写照。

这也是当初很多人选择做老师的初衷:学校比较单纯,我好好上课就行。

后来发现,不是学校不单纯,学校里单纯的或许只有学生,成年人的世界在哪里都需要勾心斗角。

三、总结

归根到底来说,个人的力量对抗集体的力量,历来是不被认可的行为。

姚燕燕有勇的,主动站出来了。敢于把行业普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公之于众,扯开职称评定、教师生存环境的这一块遮羞布。

在我看来,或许曾经很多老师都有过类似经历,但大多数人选择“忍”,虽然受点气但能保平安。时间一旦长了,也就习惯了这些“不公平”,并学会了接纳这些“不公平”。

而反观姚燕燕的行为,有人的利益就会受到威胁,当原本的稳定局面被打破的时候,这些人是不乐意。

这样的事件绝不是偶然,生活之中很多人都被迫受着各种的潜规则。很多人说姚燕燕老师是闲的没事找事,但是如果没有这些身处黑暗之中愿意撕出一片光明的人,就不能理所应当地享受阳光普照。

刚开始或许只是想要拥有一个公平的答复,或对自己过往多年教学的肯定,但是更多的同情者也显露出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猫腻和漏洞,社会上网民的不断力挺说明大家对于这样的事件都是存在着属于自己的不满。

而对待本次事件的姚艳艳,像她这种没有选择像圈子、潜规则妥协的人,其实比比皆是,我们能做的只有力挺!

焦作市第17中学女老师职称评选事件,最后的结果是怎样的呢?

焦作市第17中学姚老师在晋级副高级职称的时候,因对职称评审的公平性产生质疑,从而一怒之下将整个评审的结果发送到了自媒体平台上,进而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最后倒逼山阳区“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调查组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调查,并向公众进行回应。

首先,调查组的结果表明此次“职称与申报工作”程序合法,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只是略有瑕疵,一是工作不够细致且有漏字现象,在公示期间无举报 *** ;二是未将已获得推荐人选的6人名单单列公示。如果单从公开的调查报告来看,整个程序确实合规合法,但是也要按照程序的要求,公示人员未按要求公示而且在公示期间,没有公开举报 *** ,那么整个公示就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毕竟公示过程属于群众监督的一部分,在没有举报 *** 的公示上面,即使群众发现某人存在问题,也无法进行举报,因此,整个公示就显得无意义,从而失去了群众监督的效力。

其次,虽然此次评审在程序上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调查组并没有回答问题的核心,而是避重就轻的调查。一是该老师在民主测评分之前,其综合成绩明显是在前6名之内的(视频上说是第二名),而通过民主测评之后,综合分落至第7名且前6名的成绩是何人,在公示期间也没有单列公开,而整个民主测评当中,“考核小组民主测评环节”共有12人投票,该老师获取的票数仅仅1票,那么作为考核组领导,不投票肯定是有原因的,这个没在调查报告中体现(私人恩怨肯定摆不上台面),在“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测评环节”环节,共有15人投票,该老师紧获得3票,那么其余的人为何不投票,也应该调查处原因来,这样才能给大众一个明白。

二是该老师的教学业绩与荣誉资历如何产生巨大的反差。该老师的教学业绩得分为42.25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当中名列倒数第二,而荣誉资历的综合得分为43.8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中名列第二,业绩倒数第二与荣誉正数第二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现象如何解释,难道说该学校的教学业绩和个人荣誉获得毫无关系,教学业绩的好坏是由一些人随意而定还是个人荣誉的给予由他人随意而定,这个问题需要正面回答(对于业绩如何在评比方案中体现,还是看方案如何制定,而对于荣誉的权重,则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

最后,无论这个事件是到此为止或者是调查组继续深入调查,但是老师职称的评比最终还是应该回到教学质量(与教学业绩不同)和个人荣誉上来,教学质量是现在教学能力的体现,个人荣誉则是对以往成绩的肯定,而不应该把最终的决定权放在领导的投票上,如果比人际关系,那还要老师低头教书育人干嘛,估计也没人专心低头教书育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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