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称评审新政策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初级职称采取初定、考核认定、考试等评价方式,不适用本办法。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结合不同行业和专业特点,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讲课答辩、业绩展示、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职称评审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工作。省辖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职称制度建设、职称评审标准制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监督检查等工作,承办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服务保障工作。
拓展资料: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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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评审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可持续增长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求的评审专家数量;
(四)申请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的能力,设置有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组织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法律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之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人 *** 算不算中级职称?
(1)不算中级职称,算工人系列技术等级。(2)职称是公务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所属专业技术等级。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勤一级 *** 怎样聘
(记者李红)今后,我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可以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10月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
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工勤技能人员首次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距国家规定的所竞聘岗位法定退休年龄满10年
以上,且在本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下岗位进行竞聘,首次不得竞聘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
据了解,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涉及全省9.2万家事业单位,与200多万工作人员的利益密切相关。《意见》要求,事业单位人员在三类岗
位之间的转聘,是指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应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根据《意见》,转岗人员要具有所竞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乡镇事业单位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在本单
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对工勤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等级也作出详细规定,如竞聘六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一
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等。
工勤技能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参加相应层次专业技术更低等级岗位的竞聘,且必须取得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包括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打字员等,他们中不乏佼佼者,通过转岗竞聘选拔优秀人员,能够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