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广东职称评审表二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分类标准和评审办法。同时,本文旨在为职称申报者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和参考。
一、申报条件
1、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职称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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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本专科以上学历和学位,具有师范学历者占50%以上;
(2)已经取得岗位聘任(含计时计酬类)、工资级别或聘级,并合法缴纳养老保险;
(3)具有连续教学、科研、教研等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4)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教学或科研论文或获得科研成果;
(5)具备申报职称级别所规定的学科、专业和学术职务等各项资格条件。
2、以上条件为基本条件,不同职称评定级别还有不同的附加条件和资格条件,需要职称申报人根据所申报职称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1、职称申报材料的种类和数目根据所申报职称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所有申请人都必须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职称申报表及个人简历;
(2)岗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党籍证明;
(4)近3年考核成绩(龙岗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不提供);
(5)获奖和荣誉证明材料。
2、其他材料根据所申报职称要求的具体条件而定,需要职称申报人根据所申报职称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三、分类标准
1、广东省教育厅规定了三类职称: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
2、初级职称包括:助教、讲师、高级讲师;中级职称包括:副教授、教授;高级职称包括:特聘教授、研究员等。
3、职称评定的资格条件也根据职称评定级别有所不同。如初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勤奋敬业,业务能力较高,发表或参与论文或完成课题;中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取得副教授职称或以上,有独立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成就,并在学术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声誉;高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在学科领域形成独立学术观点,对学科发展有重要贡献,在国内外的学术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
四、评审办法
1、职称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初审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主要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和初步筛选。
2、经过初审的申报人,必须经过学校推荐和学科评审专家的遴选,进入终审环节。终审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和学校、学科评审专家的意见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课程水平以及成果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定。
3、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或待定三种。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评审结果以书面通知方式告知申报人。
五、总结
本文介绍了广东职称评审表二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分类标准和评审办法。职称评审是我国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本文的介绍和解析有助于职称申报者更好地了解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和规范,同时也可以帮助教育管理部门更加规范和科学地开展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