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药师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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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主干学科:药学、化学、生物学。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生理学、微生物和免疫学、医学统计学、天然药物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临床医学概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22周左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学职称考试
如何评定药师?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这要看你毕业以后是工作在药品行业还是在卫生部门(比如医院制剂),
如果是在药品行业,你就在了解一下当地药品主管部门的相关职称评定的办法,如陕西省药监局就出台了K关于开展2005年度我省药学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其对药师的评定条件如下:
晋升初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或大专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报考药士资格;
2、中专毕业,取得药士资格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可报考药师资格。
3、大专毕业,取得药士资格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可报考药师资格;
4、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报考药师资格。
评审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以前。
假如你是生物制药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工作一年就可报考药师资格。
如果工作在医疗卫生单位,你应该了解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厅)有关职称政策,比如《西安市人事局西安市卫生局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或大专毕业,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报考士级资格;
2.中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后,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3.大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后,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4.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
可见药师报考条件大同小异,药学本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基本就可以报考啦
都来说说广东初级药师职称评审报名,我们公司18个人在广卫教育报名的,目前公示了14个通过了,还有4?
你好,不是统一的,每个城市公示都是以地方为准,他们在这方面确实专业
广东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壹』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拓展资料: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贰』 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好处
之一,如果是为了毕业就业,可能很少能帮上忙,此条只适用于博士生,博士以下的学历尚无资格(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生毕业3年、大专毕业5年、中专毕业7年可考)。
第二,如果是医院药剂科的药师,通过职称考试更重要,当然职称考试低、中级的要简单一些,至于执业药师证,对于医院工作来讲没有也行,但有些医院评职称时会考虑执业药师证的加分。
第三,拥有执业药师证的人员都可以在有需求的药店执业,但是原则上应当有相应时间驻店提供技术支持,并获得报酬。目前广东地区已开始试点取消医院门诊药房,取而代之的是合作药店,此举意外着以后将有更多的药店从医院分拆出来,执业药师的发展也将迎来春天。
第四,药店、药企方面,普通职员一般是鼓励考证,有证有奖金或者加薪;管理者和老板,或者法人,新GSP明确规定必须要有证,否则各种撤销资格,如下:
第二十条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第二十一条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之一百二十八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2)广东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各地执业药师考试需要的证件可能因地区要求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请考生留意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通知。
『叁』 广东卫生类正高职称论文答辩是怎样进行的
咱家就是做评职称这一块的,正高评定今年整体晚一个月,大约10月底开始,论文鉴定。
11月初正高答辩,今年要求,正高答辩先在广东卫生网提交PPT,答辩时间改为半小时(以前是15分钟),答辩时专家根据的个人提交的材料和PPT做的东西进行,一般的程序是个人先讲,然后专家提问。
11月中下旬开始学科组审核(护理、大医技类、大外科、中医药、五官类)。
待学科组结束,约在12月初进行评委会。
今年和往年的不同,1、正高答辩半个小时,并需要提交PPT。2、表四改版了(内容详细了很多)。其他和往年差不多。
『肆』 广州更好的牙科医院
牙科医院一般选择专业的医院。正规的好的牙科医院都设有如下项目:美容冠中心、牙齿正畸中心、种植牙中心、牙齿美白中心、口腔护理中心、儿童齿科中心等。全面的诊疗牙齿才是好的牙科医院。
『伍』 我是广东,评卫生正高职称的论文在《〈中国社区医师杂志》、《〈吉林医学》、《医学信息》发表有用吗是
《中国社区医师抄》杂志 是国家级袭期刊 。《吉林医学》是省级期刊。《医学信息》国家级期刊。级别都比较低。可能对你评高级职称用处不大。不具有说服力。评正高起码要有几篇北大核心,或者科技源核心的刊物。或者是北大,科技源双核心。我们一般给作者推荐的刊物比如说,《中华实验外科杂志》杂志 08版外科医学北大核心 科技源核心 双核心,《中华全科医师杂志》医学类科技源核心,《河北医学》杂志 医学类科技统计源核心,《山东医药》北大核心 科技源双核心等等。于我们合作的医学类刊物几十种。总有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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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药师职称?有什么条件?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内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的范围。
第三条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英文译为:LicensedPharmacist
第四条 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并进行检查。
第五条 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试
第六条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规划并组织考前培训。
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第十条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注册机构。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对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十四条 经批准注册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同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再次注册者,除须符合第十三条的规定外,还须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
(四)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凡注销注册的,由所在省(区、市)的注册机构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