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的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农药广告审查的行政审批权全部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行政审批权部分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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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加农业部下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的职责。
(四)增加农业部下放的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的职责。
(五)加强农产品标准、检测及质量控制的职责;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负责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实施主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工作;负责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牵头组织全市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转基因管理和农业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制定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归口管理中等农业教育、农业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和农牧渔业科研工作;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七)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重庆市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八)负责全市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
(九)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和国有良(原)种场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指导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
(十)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论证管理。
(十一)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国际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业援外工作,推进全市农业对外开放。
(十二)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三)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十四)承办市 *** 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略。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等。
(三)茧丝绸行业管理职责由市外经贸委承担;市农委支持配合市外经贸委发展蚕丝绸产业。
(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管理职责由市中小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承担。 六、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重庆2020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重庆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重庆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小编整理了重庆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详情如下。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0〕13号),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高级考试: 7月13日9:00─7月22日17:00
初、中级考试:8月3日9:00─8月12日17:00
二、考试信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自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各级别考试批次由报名系统统一编排,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1. 高级考试
2. 初中级考试
(二)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 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2. 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 ,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三)考场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考试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学生(非应届毕业生)请勿报考。
(二)中级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高级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取得重庆市专利专业人员资格,可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原则及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一)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考试报名采取报名系统在线核验和人工核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我中心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经复核(审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不能使用。
(三)虚假承诺处理
1.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资格审核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 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核查报考人员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服务平台中的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验需要一定时间(原则上24小时内),请报考人员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如遇照片上传或维护、学历学位信息修改、个人联系方式修改、报名信息修改等信息填报问题,可按照报名系统中“考生报考指南”进行操作。
(二)核验状态
1.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可在注册完成或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的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2.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三)信息填报并签署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 *** 、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如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四)报名信息确认
1.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通过核验的报考人员,可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完成信息确认。
2.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先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确认符合”,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上传补充材料说明: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4)取得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的,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 :
高级考试:7月13日9:00─7月24日17:00;
初、中级考试:8月3日9:00─8月14日17:00。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
高级考试:每人每科61元;
初、中级考试:每人每科61元,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打印准考证
高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 9月4日─9月11日;
初、中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 11月13日─11月20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成绩查询、资格复核及证书办理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七、考试大纲
2023年版经济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监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九、其它要求
(一)经济考试各级别均为电子化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禁止人员将任何(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十、咨询 ***
(一)报名条件咨询 *** :12333、88152251、88152249;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 *** :023-86868837、8686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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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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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众信息网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为。
市人力社保局各处室(单位)职能职责及公开 *** :
1、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 *** :12333;
2、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 *** :12333;
3、 *** 处公开 *** :86868907;
4、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开 *** :86868705;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 *** )公开 *** :86868703;
6、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公务员招录)公开 *** :86868612;
7、市社会保险局公开 *** :86789729;
8、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 *** :86868810;
9、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开 *** :88673726;
10、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 *** :63061986、6306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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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坐落于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市万州区。学校起源于四川省万县初中师资训练班,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教育部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60余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文、工为主,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
办学规模方面。学校占地面积达1980余亩,有17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馆藏纸质图书168万册,电子图书165万种,固定资产11亿余元。
学科专业建设方面。学校拥有涵盖工学、文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工程硕士)。现有中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等6个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
科学研究方面。学校建有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4个,重庆市发改委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2个。有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等6个,“电动汽车OBD关键技术创新创业团队”纳入重庆市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近十年来承担国家级基金项目、部市级科研项目700余项。成功申请专利300余项,发表论文9000余篇,三大检索文章800余篇,CSSCI、CSCD期刊论文14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90余部。科研成果先后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重庆市科技进步奖等部市级以上奖励近30项。办有《重庆三峡学院学报》《何其芳研究》等学术刊物。正式出版《夔州诗全集》等一大批特色研究成果。
队伍建设方面。学校是人社部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现有1100余名教职工,其中,巴渝学者3人,在职专任教师800余人,高级职称37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73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45人。建有重庆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毛二可、中国科学院教授李宽意等高层次人才团队。学校教师多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名师、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人才培养方面。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重庆市级特色专业9个,重庆市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2个,重庆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学校学生组队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巧固球赛获奖,在“挑战杯”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竞赛中屡获佳绩,其中,获得中国大学生计算机博弈大赛八连冠、重庆市武术比赛十连冠。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
开放办学方面。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等多所国外大学,与德国BSK、印尼国际日报等多家国外公司和研究机构,与 东南大学 等多所国内大学建立了互派教师、访问学者和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部门和地方 *** ,与中兴通讯、中科曙光、锐捷等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习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当前,学校正处于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校将坚定不移走绿色教育之路,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三峡、服务重庆、面向全国”的办学思路,弘扬“厚德、博学、自强、创新”的校训精神,明确“学科牵引、应用为本”的发展方向,把握“理念先导、人才支撑、经济基础、制度保障”的发展要素,遵循“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123”发展战略,奋力实现“建成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强力推进“美丽校园”和“重庆名校”2项建设,全力铸就“三峡”“绿色”“应用”3张品牌。力争早日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的领导信息
夏祖相
市农委主任、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主持市农委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组织干部处;联系市农业科学院。
王健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分管财务处、畜牧业发展处;联系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
张洪松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分管市场信息处、蔬菜发展处。联系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农业信息中心。
詹仁明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分管特色经济作物发展处、市农委干部学校。联系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郭忠亮
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分管研究室、劳动人事处。负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市农委系统党建工作。联系市畜牧科学院。
刘启明
市农委副主任、总经济师
分管对外合作处、科技教育处。负责农民体育工作。联系市农业学校、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秦大春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市农机办主任
主持市农机办工作,分管农机综合处、农机装备处、农机监管处。联系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黄深政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分管法规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联系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刘念慈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市农综办主任
主持市农综办工作。
吴纯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总水产工程师
分管渔业发展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高兴明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分管宣传处、发展计划处、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联系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郭伟
市纪委派出市农村纪工委书记
市委农工委委员市监察局派驻市农委监察专员
分管审计处、驻委监察室。
龚必智
市委农工委委员、市农委主任助理
分管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协助夏祖相同志分管办公室、组织干部处。负责 *** 稳定工作,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和妇联工作,农委系统群团工作。
陈建生
市委农工委委员、市农委主任助理
分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刘保国
市农委总农艺师、市委农工委委员
对全市种植业生产技术负总责,分管粮油作物发展处;联系市种子管理和植保植检总站。
岳发强
市农委总畜牧兽医师、市委农工委委员
对全市畜牧兽医技术负总责,分管兽医医政药政处、动物防疫检疫处;联系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曾维露
巡视员
协助郭忠亮同志工作。
邓光友
副巡视员
协助秦大春同志工作。
武宪刚
副巡视员
协助刘启明同志工作。
刘方贵
副巡视员
协助吴纯同志工作。
曾代勤
副巡视员
协助王健同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