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级会计师2022年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
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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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在西方国家,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中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1日,各地在此时间段内自行规定报名时间。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3日-5日。
考试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合格标准: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
想评北京中级职称(土建工程师),希望知道的同志指点下
中级职称资格的获取是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时间地点、教材均由人事考试网负责具体实施,没有论文。现将北京市2018年的文件部分内容复制如下:
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考评结合、以考代评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8〕4号
2018年1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考评结合、以考代评专业)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一)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才)。
(二)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报考,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
(三)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报名条件
符合报考人员范围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中级(考评结合、以考代评专业)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三)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六)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七)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评价方式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8年
4月14日
考评结合
各专业基础与实务
时长15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准考证
以考代评
各专业基础
9:00-11:00
各专业实务
14:00-16:00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评价方式和作答形式见附件。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
四、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参加考评结合专业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三年有效期内申报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在进行职称评审申报时,系统可自动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无需提交合格证书。因此,不再统一发放《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确需证书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参加以考代评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专业《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五、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2017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且2018年度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均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月29日至2月13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2018年1月29日
-2月7日
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上传照片及审核
按要求上传照片,如照片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上传。 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打印及
审核盖章
1.使用A4纸打印《北京市201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如本人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应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再由人才服务机构加盖存档专用章)。
2018年2月5日-2月8日
9:00-11:30
13:00-16:00
现场审核
持相关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点名称:西城经济科学大学(2号院)
审核点地址:西城区南草厂街63号
2018年2月6日-2月13日
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下载考试大纲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方可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1.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的外籍人员,还须提供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委托评审的还须提供委托评审函。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还须提交上述证件、证明的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限用于2018年度北京市中级考试报名使用”),附在《资格审核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装订。
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10日至4月13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7月16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六、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大纲
1.考试大纲采取网上下载的形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相应科目的考试大纲。
2.2018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考试大纲修改的科目为:档案专业基础、档案专业实务、建筑装修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建筑装修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建筑材料专业基础与实务、图书资料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其他科目考试大纲均无变化。
(五)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9〕1231号)规定,每人每科收费标准70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人事考试频道查询。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试咨询 *** :12333。
附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月22日
北京人社部发布取消和延期的考试有哪些?
【导读】近期北京人社部发布了一些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讯息,有的考试取消,有的考试暂停,有的考试延期,其中包括二级建造师考试、二级造价师考试、经济师考试等等,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希望引起报考此类考试考生的关注。
1、延期的考试
(1)延期开展2020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2)延期开展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预计7月启动。
(3)延期开展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预计8月启动。
(4)延期开展2020年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考试。
(5)2019年参加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且科目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1年。
2、暂停的考试
暂停开展2020年度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3、取消的考试
(1)取消2020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
(2)取消2020年北京市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建筑装修施工、通信)资格专业课考试。
(3)取消2020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专业课考试。
(4)取消北京地区2020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哪些考试取消了?特别是资格考试,相信大家已经都清楚了,截至目前,有多省发布推迟二建考试的通知,其他省份还需等待下一步工作安排。北京市人社局本次发布的通知中,并未提及取消二建考试,大胆猜测二建考试或延迟到下半年举行,不考的可能性比较小,建议大家务必安排好备考时间。
全国统一组织的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报名、审核、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可以理解为,不排除有延期举行的可能,还是建议大家正常备考,做好随时进考场的准备,把考点融会贯通,争取一次通过!
2020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否正常举行?
2020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否举行?
前段时间,因北京疫情严重,很多考生就在担心初级会计考试是否会再次延期或者取消。
7月30日北京财政局官宣2020年初级、中级考试取消!
近期辽宁省、大连市、新疆、兵团等地区疫情不稳定,我们先来了解下北京为什么会取消会计考试,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
根据考生关心的问题,我们整理如下:
问题:2020年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否举行?
北京市财政局解答:
不再组织,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
那么其他省份会公布吗?先看看一组数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2020-07-31 07:50:00发布:2020年7月30日0时至24时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7月30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1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大连市报告病例(普通型6例、轻型5例),其中6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为大连市报告。当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出院1例(境外输入)。
截至7月30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33例(含境外输入33例),治愈出院160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71例。目前,尚有36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7月15日辽宁省会计网发布:2020年辽宁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日程调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安排: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共9天,18个批次,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1日为应急预留批次保留。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8月27日
申请延期:孕妇或产妇;因疫情滞留境外;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
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延期考试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
新疆 *** 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07-31发布:
截至7月30日24时新疆(含兵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2020年7月30日0-24时,新疆(含兵团)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12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30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中,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市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余均为乌鲁木齐市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中,乌鲁木齐市3例。
截至7月30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523例(危重症5例、重症27例、重症转普通型2例),其中乌鲁木齐市520例、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市输入病例)、喀什地区1例(乌鲁木齐市输入病例)、兵团1例。
7月30日0-24时,新疆(含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30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5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08例,其中乌鲁木齐市106例、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市输入)、兵团1例。
7月15日0时至7月30日24时,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9例。
截至7月30日24时,新疆(含兵团)尚有1241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目前只有北京市财政局宣布取消今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其他省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请其他地区小伙伴安心备考。
以上就是关于初级会计考试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2022年北京园林中级职称取消评审了吗
没有,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将暂停其评审工作,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调整2020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46号?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确定取消北京2023年高级经济师专业课考试,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2023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字〔2020〕4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风险,保障全市职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在《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1号)安排基础上,决定对2023年度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
(一)取消2023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自2023年起,实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申报人需取得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合格证书,或2018、2019年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方可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取消2023年北京市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建筑装修施工、通信)资格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取消2023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农业技术系列、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有行业准入要求外,不再借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四)取消北京地区2023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五)延期开展2023年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考试。
(六)延期开展2023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参加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且科目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3年。
(七)暂停开展2023年度新设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
(一)延期开展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会计(审计)、统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育教练员、艺术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7月启动。
(二)延期开展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新闻、文物博物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8月启动。
(三)延期开展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10月启动。
(四)延期开展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待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结束后,预计11月启动。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延期开展的考试评审项目的具体报名、审核、考试、答辩等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另行通知。
(二)全国统一组织的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报名、审核、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申报人可咨询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4);考试、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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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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