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贯通何_执行
2018年。
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贯通发展是一个人才评价问题,就是评价人才,在评价中实现贯通,在职业发展上构建更畅通的渠道,这项改革始于2018年。
到2019年有13个省开展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18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了相应职称。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已经实现贯通,2020年有更多的省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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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选树贯通工作中的好典型、先进典型,进行进一步宣传推广。希望能借助咱们的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关注这个问题,进一步推广好的做法,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二是指导各地做实做好贯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专业的对应参考关系,要把这个对应参考目录建立起来,重点解决高技能人才参评标准、实际工作表现与职称评定之间的对接问题。
三是扩展延伸贯通的领域。目前,我们已经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近期要下发,预计12月会出台。我们准备把贯通领域延伸到技术技能融合发展的多个职称序列中。
大家知道这次全国技能大赛中,其实很多项目在技术技能上都是融合的,所以我们在这方面还会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发展。
在浙江上班,评江西职称,拿到浙江正常使用吗?浙江认不认?
需要重新认定,江西的职称才可在浙江使用,根据浙人社发〔2020〕47 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 第三十五条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自主评聘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的确认由高级评委会常设评审组织进行,对其原取得的职称,所在单位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提交相应评委会确认,确认通过后换发浙江省电子证书。外省调入或省内跨市流动的中初级职称的确认由所在市或厅局级单位办理。自主评聘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确认。本省暂无条件评审或因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外省或中央部属单位评审的,由所在市人力社保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级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未经委托而取得的职称在我省不予认可。被派驻省内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人事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委托,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派驻外省的,由省级人力社保部门委托,未经委托,所取得的职称不予认可。 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两省一市的职称予以互认,无需重新确认或换发职称证书。
执业药师执业资格与评聘职称何时接轨
虽然政策方向已经明确,但是真正落实还需要克服多重障碍。
一是报考条件差别导致职称衔接困难
按照报考条件相关规定,职称药师报考只能是药学或中药学专业,而执业药师则是相关专业均可报考,因此两者对接存在障碍。
二是考试评价标准存在差别
据普遍反映,过去职称药师考试难度小于执业药师,而从今年开始职称药师考试难度将大于执业药师,考查偏向于临床用药。虽然2015年修订的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强调了临床实用考点的考查,但是两种考试的评价标准还没有趋同。因而,在今年的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考试中,可能会出现拿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医院药师,通不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的考试的情况。按照职业资格和职称对接政策,执业药师可以认定为中级职称。
三是两种药师适用范围存在差异
职称药师主要在医疗机构,执业药师主要工作场所是社会药店、医药公司和药品生产企业。公立医院中职称评定和收入挂钩,如果执业药师证在医院可以转为中级职称,则能够提高医院药师收入。但是,社会药店中的中级职称却基本无意义,收入主要由执业药师所在岗位创造的销售价值决定,和职称联系不大,这也就意味着社会药店的执业药师提升收入、社会地位比较难。
有人认为,执业药师和职称药师对接政策会促进处方外流,但笔者对此并不抱乐观态度,因为现在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后,医院药师已经开始向临床药学服务转型,而社会药店因为路径依赖,仍难脱离销售导向的经营模式。处方外流和执业药师、社会药店经营模式能否向临床药学转变呈正相关。
甘肃省职称资格证书浙江可以使用吗
可以使用。
职称资格证书是由人社局评审获得的,是全国通用的证书,可以在浙江使用。
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有很多种,包括经济系列职称、会计系列职称、统计系列职称和工程系列职称。
2022年浙江省执业药师在生物研发单位工作评审高级职称怎么评
2022年执业药师可以评职称吗
可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章第三十一条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2020年11月10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 》的通知》,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名称依次为: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
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
在申报基本条件中,对于申报者学历和资历有一定的要求,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职称,并被聘任5年以上。
二、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申报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
如果是申报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则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也是可以申报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具体如下:
1.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博士后人员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出站。
2.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或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并被聘任2年以上。
3.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或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并被聘任4年以上。
4.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或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并被聘任5年以上。
5.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长期(15年以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或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并被聘任7年以上。
6.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企业博士后人员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职称。
由此可知,各位取得执业药师的同学们都已经认定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之后大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在工作年限达到标准以后就可以继续评副主任药师,在副主任药师连续工作5年以后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继续评主任药师。
哪些省份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可以一证两用?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 *** 、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