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级职称退休能加多少钱
政策规定,经国家或者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且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每人每月在所获得的退休金的基础上再增加120元;而经国家或者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在所获得的退休金的基础上再增加220元,但对于中级和初级的并没有相关政策要求。
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高级职称55岁和60岁退休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退休金和退休工资的称呼已经过时了。大家退休后领取的待遇都叫做 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当然,还一部分养老待遇是 职业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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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现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其有关待遇计算分为四部分:
基本养老金包括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三部分,再加上 职业年金 。
之一,基础养老金,主要跟缴费年限、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相关 。
55岁退休,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1.5,缴费年限30年的情况下,可以领取37.5%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假设社平工资是6000元的话,基础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2250元。
如果是60岁退休,同样平均缴费指数1.5,缴费年限35年,基础养老金可以领取43.75%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如果晚退休5年社平工资可能会涨到8000元,这样基础养老金就能上涨到3500元。
第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等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份。
假设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7万元,在经过5年不仅仅会每年计发一次利息,而且每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在缴费,形成新的积累。差不多五年以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会有14万元。
55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是170个月,而60岁变成139个月变小了。
按照以上数据计算,55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大约是410元,而60岁退休则变成了1000元。
第三,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的形成模式跟个人账户养老金非常类似。
每年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都会计算收益或者记账利息。
机关事业单位按月领取的计发月数,跟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一致。
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记录比例,实际上是个人4%、单位8%差不多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1.5倍。
不过由于相应的记账利率差异和个人所得税问题,一般职业年金能够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1.3~1.4倍。
因此,55岁能够领取职业年金每月533元,60岁能够领取职业年金1300元。
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大家还不要忽视: 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如果参保人去世以后领取不完,可以继承 。
而相应的去世待遇,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都是定额, 一次性抚恤金 事业单位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公务员是两年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这些待遇却跟个人账户的余额无关,所以,越晚退休肯定是越好的。
第四,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主要跟本人的视同缴费指数,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挂钩。
即使未来5年本人的岗位级别不上升,社平工资也会变化。
视同缴费指数1.5,视同缴费年限19年,过渡系数1.4%,55岁退休过渡性养老金的领取39.9%的社平工资。社平工资按6000元计算,每月可以领取2400元左右。
如果是60岁退休,社平工资是8000元每月,可以领取3200元左右的过渡性养老金。
以上四部分相加,55岁每月能够领取养老待遇5600元左右。但是由于目前尚处于10年的过渡期,如果新办法比老办法退休待遇高的话,则2021年退休还会减发30%的高出差额。
2024年过渡期结束以后,都会按照新办法发放退休待遇了。
60岁退休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待遇达到了9000元。这样高的养老金相信55岁退休,每年即使调整养老金也拿不到这样的程度。所以,很明显还是晚退休划算。
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
退休工资与职称无关。按照现行的政策,退休养老金领取的差异,有职称无关,主要是和个人缴费账户累计额有关。工作时候给个人账户缴费多,退休以后,肯定就领养老金多。个人缴费额,与个人缴费基数挂钩,基数就是每个人的月工资,基数乘缴费比例,就是缴费额。缴费比例大家都是一样的,所以差异体现在个人的工资上。不同单位工资体系也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个人月工资越高,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额就越高,退休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之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浙江省企业退休职工高级职称的这次(2014年)养老金调增多少元
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省 *** 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4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之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0元的额度,根据2012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宁波市123元,温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兴市119元,绍兴市119元,金华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丽水市11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2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二)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2.2013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 , 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 *** 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3年的,按2013年水平确定。
(四)执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退休(退职)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特调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五)2012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本通知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六)企业离休人员、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业退休的“两航起义”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来源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此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 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2014年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高级职称女性55岁退休怎么领养老金
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越长,退休金领取的就会越多。
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 *** 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