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职称评定
政工师职称评定:
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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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水平: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提交两篇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或文章,由地(市)、厅(局)政工职称办或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分送同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各一名进行鉴定,其中一篇应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政工师职称评定的流程是: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向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做到材料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完备、书写装订整洁。按要求提供能够佐证和反映本人思政工作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思政经验推广等方面材料。
2. 单位审核上报。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岗位(或职务)、业绩作出真实性评价和满意度测评;申报对象相关材料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相应栏内。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及审核部门核对原件并盖章后方可上报。
政工师是什么职称,有那些级别?
政工师相当于工程师,属于中级职称。政工师职称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申报评定的,不用参加考试的。
政工师是指凡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在评定中,要重视学历、资历和论著,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特别强调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等方面的严格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正确评价。
参加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其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作出书面鉴定。
拓展资料:
政工师具体评聘对象为:
l、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3、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4、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工作任务:
政工师的基本日常思想及业务工作,即要为所有员工服务,以员工的利益为出发点,更大程度地为员工谋取福利,这也是以人为本这一核心思想从中央政治到基层实践的完美诠释。
对于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是什么,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 的思想政治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人民谋利益,帮助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作为一名政工师,其最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帮助人们提高觉悟,在积极思想观念的指导下,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其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就是要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从而能够为群众创造更多的效益。
评选政工师的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一、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向本单位的职能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所需表格一律使用政工专业类表格,不得使用其它专业的表格。
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打印清晰,统一按A4纸规格大小装订完备。其中,表格打印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和字体大小作调整。
(二)单位审核上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和《综合表》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内。
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照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相应主管单位和初评委。没有初评委的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将申报材料提交属地的区委宣传部。材料截止时间以区委宣传部通知为准。
(三)初评委审核推荐。各初评委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与原件核对盖章,确认无误,评审通过,同意推荐,再报市政工职评办。各初评委审核完成后,原件请及时予以退还。
(四)评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除《申报表》和《晋升表》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所有原件材料由主管单位和初评委审核把关,无需提交中评委。
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参评资格或已获取职称资格的,经查实,一律予以取消。
二、评审条件
(一)1966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应的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二)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
凡被选配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上述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由企业按本《意见》的规定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评审任职资格的审批权限,确认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为: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二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可确认政工师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认政工师资格。
(三)凡申报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掌握一门外语。鉴于历史的原因和我省政工队伍的现状,对我省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外语要求,既要严格掌握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一九七八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申报档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对一九七八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外语暂不作要求;对从事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矿山、井下等艰苦岗位工作人员,外语要求可给予适当放宽。
(四)专业工龄计算 *** ,仍按首次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过首次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晋升专业职务,原则上应具备担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条件。申报高一级职务,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之月止。
对已获得其它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后,需转换职务系列的,原则上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政工系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原政工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
对调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前,从事与思想政治工作相近专业工作(如理论、政治教育、新闻、政法等社会科学),而本评定专业职务资格的和属于组织决定干部交流的;
调到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岗位后,要在新岗位试用考察一年后,经考察符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基本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其原岗位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对在其它工作岗位上,通过上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后,进入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专业工作年限应从取得学历以后算起;
如果取得学历前已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又确实具有相应水平,取得学历前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年限按闽职改字[1991]17号文件规定计算。
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转业后仍继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其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对确有真才实学,且工作实绩显著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如能提供反映本人已基本具备任职条件的有关材料,可以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评定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只在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进行。
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除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的1、2、3、4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在国家级社科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不含编辑出版);
(3)经过国家正规高等院校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本专业脱产学习或累计培训两年以上,每次学习时间一个学期以上,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
(4)在大专院校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
(5)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列主义、 *** 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省或本行业以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3)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或省委、省 *** 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工作者。
破格申报政工师除符合政工师条件l、2、3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社科专业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地(市)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著或译著;
(3)经过高等院校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本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二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明;
(4)在中等专业学校比较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
(5)授予省以上的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列主义、 *** 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经验,在本地、市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或获得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奖起了重要作用。
(3)获得省、部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干部”称号。
扩展资料:
政工师具体评聘对象为:
l、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3、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4、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工师
参考资料:杭州市宣传网-关于做好杭州市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高级政工师职称的评定条件是:
1、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
2、提交三篇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或专著,由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分送两名同行高级职称人员进行鉴定,其中两篇需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
高级政工师职称的评定流程是:
1、个人申报
2、单位审核上报
3、初评委审核推荐
高级政工师指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如果你打算备考政工师的话可以在上学吧政工师题库上面多练习几道题目哦,提前巩固知识点。
高级政工师评审表中专业工作主要成果是从什么时间算起
关于做好2009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级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 根据浙江省政工专业职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政工职评工作的实际,为认真做好2009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政工专业评委会调整工作 初评委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两年。初评委由9至11人组成,其中具有政工师专业职务的委员必须占二分之一以上。任期届满,应适当调整成员。每次调整的人数原则上在三分之一左右。本届初评委任期满的,应在6月上旬前调整完成,并报杭州市政工专业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严格政工职称评审的条件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浙企政职[1999]51号),按照评定条件,严格把关。结合杭州市近几年来的工作实际,特别要注意和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岗位要求 按《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浙企政职[1999]51号)第三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9类人员,可参加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其他人员不能参加政工专业职务评定。 2、学历要求 晋升政工师须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中专(含)以下学历的属于破格晋升;晋升高级政工师的须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大专(含)以下学历的属于破格晋升。各类《学历证明》不能作为评审条件。后学历毕业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晋升政工师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晋升高级政工师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3、论文要求 正常晋升或转评政工师的,论文必须在市级以上刊物(《杭州通讯》、《杭州宣传》杂志)发表1篇以上;正常晋升或转评高级政工师的,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2篇以上。参加当年省委宣传部政工岗位培训班,每人限交一篇论文,经审稿后符合要求的,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在《观察与思考》杂志发表,并视作省级发表论文,但必须在申报材料《综合表》"论文作品"一栏注明"某年省岗位培训班论文"和论文题目。 凡刊物出版单位的用稿证明一律不能作为评审论文发表依据。 4、岗位培训 初评、转评助理政工师,晋升或转评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必须参加杭州市政工职评办当年组织的政工人员岗位培训班,经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晋升高级政工师的还必须参加省委宣传部当年或上一年组织的政工人员岗位培训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5、外语、计算机要求 外语要求。一是年满40周岁(申报政工师的在196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申报高级政工师的在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的人员外语不作要求。二是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政工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外语可以不作要求。三是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外语可以不作要求。四是军队复转人员外语可以免试。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须具备杭州市人事局组织的外语职称考试证书。 计算机要求。年满45周岁(申报政工师的在196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申报高级政工师在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机关调企事业单位和军队复转人员的政工人员,在申报中高级职称时计算机可以不作要求。2006年8月以后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为有效证书。 外语、计算机证书由市政工职评办送市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方有资格参加政工职称评定。 6、任职时间要求 晋升政工师的,需任助理政工师4年以上;晋升高级政工师的,需任政工师5年以上。 7、转评条件 从其它专业转到政工岗位的,须在政工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有现岗位相应的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转评或晋升后,原专业职务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8、破格条件 原则上不提倡破格申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个人年度考核在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2)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的,其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应不少于四年。 (3)任职时间和学历条件都不具备正常晋升条件的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4)破格晋升政工师的须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破格晋升高级政工师的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以上论文。 (5)在荣誉方面,根据我市为副省级城市这一实际,可适当降低一档来把握,即破格晋升政工师的,获得区、县(市)级和市直机关的荣誉可作为破格条件;破格晋升高级政工师的,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以市委、市 *** 名义颁发)可作为破格条件。 (6)业绩必须突出。 三、材料要求 要把好评审材料的审核关,必须突出重点,关键是把好《综合情况表》的审核关。《综合情况表》报高级一式二十五份,中级一式二十份,必须用电脑打印,用纸尺寸:298*420mm。此表不准装订在材料册内。 1、《更高学历》一栏。如果后学历还没有启用,更高学历就必须是前学历。比如,研究生今年毕业,后学历最快也要一年,这里就不能填研究生,而只能填研究生前的学历,比如本科或者大专。 2、现有职称及评定时间一栏。属于其他职称平转的,必须把其他职称和评定时间同时填写。如果仅填政工师和平转政工师的时间,评委审核时,误以为中级履职年限不够而需要破格申报。 3、《理论水平(代表作品)》一栏。主要是论文的数量和内容。论文的内容要把握三个必须。一是论文必须是评上现职称以后的。二是论文必须是政工类的论文。三是论文必须材料齐全、证明规范。如果公开发表的,应报送原件。不是公开发表的,应附单位证明,证明这篇论文由谁执笔。如果是会议交流的,不仅要附单位证明,还要会议召开单位的证明,证明这篇论文进行了会议交流。 4、《经验推荐》一栏。注意两点,一是经验推荐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经验都可以,不一定是申报人员本人创造的经验。二是格式要求,一般采取四段式。即什么经验,什么时间,经验是什么,推广程度如何。具体讲,就是什么经验,在什么时间取得,主要由哪几项工作组成,被哪些媒体宣传报道了,在什么级别的会议上交流了。 5、《获奖荣誉情况》一栏。一是必须是评上政工师或者中级职称之后获得的政工类的荣誉。二是表达格式。个人荣誉是三个要素:时间,颁奖单位,获奖名称。即什么时间,被什么单位授予什么荣誉。集体荣誉是四个要素,岗位、时间、颁奖单位、获奖名称。即在任什么职务时,什么时间,被什么单位授予什么荣誉。 6、《近三年考核评议情况》一栏。从实际出发,目前,大多数政工人员往往只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而没有参加政工职称的年度考核。考虑到这个情况,本单位年度考核可以代替政工职称年度考核,上报材料时,只需提交单位年度考核材料、考核结果复印件。必须填写每一年的考核结果。 7、《本单位的推荐意见》栏,以及《中(初)评委的推荐意见》一栏。需要各申报单位、各初评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以前,个别初评委没有填推荐意见,有的甚至没有盖章。请今后注意这个问题。 8、报《花名册》。《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必须报送一份电子表格和一份纸质文本。 9、评审表要求。填报中级和高级的评审表一律一式二份,今年开始,评审表请从《杭州宣传网》《职称评审》栏下载 (网址: 10、申报材料清单目录及材料装订秩序见附页。 四、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各初评委做好初评委成员的调整工作。 2、政工人员岗位培训报名截止6月5日。 3、市政工岗位培训时间6月20日(周六)。 4、政工师和高级政工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24日(申报高级政工师的材料与政工师材料同时上报,省岗位培训结业证书由省委宣传部负责提供)。 5、市中评委评审时间8月底。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报者政策咨询,请登录《杭州宣传网》(网址:85251621@163.com。 附件: 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