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称公布文件名单,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2024-06-10 浙江职称评审网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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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专业职称查询官方网站?

浙江省职称公布文件名单,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① 浙江省高级工程师在哪个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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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称证书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般不能在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按照“谁发证谁鉴定”的原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a书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颁发,所以必须到省市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或者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委托的机构去申请鉴定。

三、可以通过发函或 *** 查询( *** 查询一般是通过114号码百事通,查询到发证机关的 *** 号码进行查询!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些不法分子把114号码都给抢注了,所有建议如果想通过 *** 查询的话,要先确定你拨打的号码百事通 *** 是正规的!我上次就遇到一个是菏泽的,他们就抢注了号码百事通,0530114;这个时候你要想直接拨打114让后让114给你查询菏泽号码百事通(0530118114)然后再查询发证机关的号码)

四、通过证书编号查询,我们国家对职称证书有详细的证书编号,每个省份的证书也有详细的证书编号管理!

举例:以山东省职称证书为准: 证书编号:鲁 130110010001 鲁为山东简称

1-2位为评审年度 在这里13为证书发放年度为2013年;

3-5位为专业技术资格代码 在这里011为高等学校系列 教授职称;

6-8位为评审委员会代码 在这里001就是指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9-12位为该系列证书发放编码 在这里0001就是该系列之一本证书。

② 浙江省工程师职称怎么查询

职称评定通过一般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再或者你当时评定职称时提交了一些表格有存放档案的有个人拿着的。有份评审简表上面会有评定通过的意见部门盖章。这就比较确定了

③ 浙江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怎么查询

你好 !

你可以根据发证的日期,到浙江人事考试网或者浙江设人才网查看那个批次的公示文件里有没有这。再就是看他有没有任职文件(红头文件)。

希望对您有用。

④ 请问浙江省职称网是真网站吗

一般是.gov.cn才是真的..但也不排除,比较国家好像没要求地方 *** 网站必须是那样

⑤ 助理工程师证书资格如何查询,有查询的网站吗

可以到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具体查询 *** 如下:

一、首先使用版 *** 搜索找到国权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官网并点击进入。

⑥ 浙江省工民建中级职称证书怎样查询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查询人拨打自己职称所在地的人事局里主管回职称部门负责人的 *** 去答咨询,通常对方需要查询人在 *** 里报职称的编号,职称持有人的姓名,报完基本资料后,对方就会加以确认然后帮助查询者查询。

二,查询者可以向自己职称所在地的人事局里主管职称部门负责人写公函,公函里要提供查询人的姓名,职称的编号等,对方确定无误后,就会帮助查询并回复。

三,查询者本人亲自到职称所在地的人事局找主管职称部门的负责人员,出示个人身份证件等有效资料,当面进行查询。

浙江目前没有提供职称网上查询功能。

⑦ 2006年4月以前发的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能不能在网上查找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查询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这也只是公示 因为存在证书被克隆造假 还是要有评审文件。如果不行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⑧ 浙江省评审的职称在哪里查询

不能在网上查到的,只有到职称证书发证单位查询验证哦!

⑨ 2019年浙江省市政专业职称哪个网址查询

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组织局官方网站可以查询。

⑩ 中级工程师职称怎么查询

中级工程师职称可以在网上查询,具体 *** 如下:

一、打开 *** 搜索,在搜索栏输入“回中级工程师职答称查询”,搜索后找到中国人事职称评审网(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并点击进入。

2004年前浙江省人事厅发的职称评审文件哪里查

2004年前浙江省人事厅发的职称评审文件查询路径:

1、浙江档案网()。

2、选择人才职称栏目。

3、选择档案职称工作工具包。

4、点击查阅。

浙江省教师评职称下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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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做好201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评审工作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评审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维护公正、择优晋升”的原则。

二、政策导向

(一)坚持以德为先。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促使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新时期师德规范,自尊自律,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安于从教,善于从教,乐于从教。

(二)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充分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注重日常教育教学 *** 和艺术,努力实现“轻负高质”课堂教学;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实绩;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的倾向。

(三)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是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积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的教师晋升职称创造条件。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学校。对出色完成支教和教师交流工作以及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晋升。

(四)落实城镇义务教育教师支教的有关规定。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 *** 支教1年的经历。民办学校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不作要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级职称(职务)时,也应具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支教方式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落实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要求。要将继续教育合格作为申报和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提出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每5年一周期,教师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要求,为与原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相衔接,2016年前申报和晋升职称的教师,其继续教育学时,2011年前要满足浙教师〔2004〕30号文件规定“任现职以来每年需完成不少于48学时”的要求;2012年起,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

(六)落实援疆 *** 等对口支援的有关规定。“双语”援疆教师申请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浙教人〔2014〕48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为鼓励小学教师一专多能,使小学全科教师具有担任国家规定的小学多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能力,适应小学尤其是农村小学小班制、包班制需要,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小学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申报和晋升职称时,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小学全科教师面试按小学全科学科进行,对小学全科学科申报人采取相同的形式进行面试,原则上由同一专家组完成。

(八)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和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各地应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情况,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选修课程开发成果,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的研究及成果列入高中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范围。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任务。

(九)优化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政策。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人力社保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2010〕33号)精神,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累加计入其所申报的兼教学科的教学工作量;辅导员个人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国家、省、市、县四级少工委颁发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教材或著作),可视作其所申报兼教学科的业绩;获得国家、省(部)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先进工作者(星星火炬奖)荣誉称号的可作为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条件。

(十)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扫盲与成人教育工作。为推进扫盲工作,对参加扫盲工作的教师,其扫盲工作可计入教学工作量,具体由各地确定。

为加强成人教育工作,在成人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将成人学校教师参与成人教学和科研的工作分别列入教学与科研考核范围。成人学校中的教育管理人员,可参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称。

(十一)对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 *** 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3〕47号)精神,各地要一视同仁,为所属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提供职称评聘服务。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一)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今年将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具体要求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

今年是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统称为高级教师)、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以及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和中小学校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后的之一年。各地要根据浙教人〔2013〕98号、浙教人〔2014〕44号文件精神,制订配套规定,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坚持评审原则、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充分发挥教师职称评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二)严格评审对象与条件的审核。评审对象的推荐范围、条件及要求仍按浙教人〔2008〕115号文件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评审教师职称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严格评审程序。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公示。经单位核实的材料,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报送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逐级进行推荐评审。各地表决通过的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名单需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批准公布。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

(四)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学校应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申报者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相关的教育网站公示表决通过的评审人员名单。上述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或7天。

(五)按时报送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结果及统计表。各地要认真按照省人力社保厅对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时间安排,及时组织评审工作。原则上各设区市应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结果及统计表报送给省教育厅人事处。

高级职称评审前公示是不是表示一定通过了评审

不是。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结合浙江实际,研究制订《浙江省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组织、完善评价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在各高评委自查的基础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属高评委开展日常考核和巡查。同时省人力社保厅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2019年度高级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的复审工作,并将各高评委的日常考核情况作为复审的重点内容。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单位类别,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高级职称评审的问题

2021年浙江省副高职称评审公布时间

11月11日。根据浙江地区的教育局的官网可知,该地区2021年的副高职称评审已经于2021年的11月11日正式公布,可以在该地区的教育局的官网进行查看。

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有哪些?

1、高级: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高级记者(编辑)、主任记者(编辑)/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一级律师/一级公证员/高级讲师/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

高级实验师/高级教练/编审、副编审/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译审、副译审/高级关务监督/高级工艺美术师/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一级飞行(领航、飞行通信、飞行机械)员/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高级电机员、高级报务员/

一级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美术师、舞美设计师)/文学创作一级创作员

2、中级

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执业兽医师助理执业兽医师/记者(编辑)/二级律师三级律师/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实验师

教练/农艺(畜牧、兽医)师/编辑/国际财务管理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翻译关务监督/工艺美术师/馆员/二级飞行(领航、飞行通信、飞行机械)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通用电机员、一等电机员、通用报务员、一等报务员

二级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美术师、舞美设计师)/文学创作二级创作员

3、初级

助教/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实习研究员/医(药、护、技)士/助理会计师/助理兽医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农艺师

扩展资料:

一、初定条件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全日制和成人教育研究生学历毕业或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但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如卫生系列)除外。具体学历、学位和资历要求如下: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

(二)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个人申报材料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一式2份(样表可从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一式1份。

(三)《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原件一式1份(通过社保大厅自助打印的记录单需本人在记录单上签字)。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五)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1份。

(六)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1份(如何备案详见学信网);只取得国内硕士或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式1份(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八)教师系列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其它部分专业如会计、统计、法律、新闻、出版等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九)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

项(四)至(九)的佐证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临安区人民 *** -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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