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档案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浙江档案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一般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热爱档案事业,具有4年以上档案工作经历;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1年;4.在档案业务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发表过学术论文、著有档案专著,或者在档案工作中取得了显著业绩;5.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具体信息需要结合浙江省档案局发布的最新规定和通知来查询确认。建议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全面详实地准备申报材料,积极提高自身的档案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争取早日获得副高级职称的认定。
浙江省机械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浙江省机械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包括:1、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机械设计制造领域及相关企业行业的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3、工作年限要求:应聘高级工程师需在本专业行业从事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4、学术报告要求:应聘者应在有关专业会议或大会上作过一次学术报告;5、发明创造要求:应聘者应至少出色实现过一项以上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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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称评审要求
浙江省职称评审要求如下:
之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2004〕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在本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 *** 机构核实材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按属地原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省级企业直接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