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人才认定标准
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浙江省规划显示,平湖市人才认定标准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浙江平湖位于东海之滨,沪杭苏甬四大城市菱形对角线的交汇点,北接上海,南濒杭州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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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地点是哪里?
浙江海宁市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嘉兴市。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
嘉兴学院平湖校区专职辅导员的待遇
一、 *** 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 党员。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未婚。
3.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教学与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操作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能力。
4.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学就读期间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能住宿在学生公寓(包括双休日轮流值班)。
6、研究生或者有教师资格证书者、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二、报名材料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党员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的相关证明。
2.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三、 *** 名额
本次共 *** 学生辅导员3人,其中男性2人,女性1人。
四、用工性质与聘用方式
1、聘用为合同制用工方式,即不占学校事业编制,其人事关系、档案等均在平湖市人才交流中心,校区与聘用人员双方协商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待遇等相关条款。
2、聘期:2年。在聘用期内,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及不能胜任聘用合同所约定工作的或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一轮聘用合同期满后,校区与聘用人员视情况可继续签订合同。对于达到嘉兴学院和平湖校区 *** 工作人员条件,或聘用后,双方均觉得非常满意的,经本人申请,平湖校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报嘉兴学院批准,可按嘉兴学院相关政策办理人事关系的变更。
4、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对某一学科有一定研究,经考核符合专业教师任职条件者,并获得教师资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相应中级职称后,经本人申请,平湖校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报嘉兴学院批准,办理手续可转入专业教师系列。
五、待遇
1、工资部分:按国家政策规定予以核准;
2、校内津贴:根据校区实际,参照嘉兴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予以发放。之一年实习期间标准为10000元/年,以后按照有关政策增加。
3、社会保险:根据相关规定,校区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金、失业金和医疗保险金(参加平湖市社会保险)。
4、违约责任:按嘉兴学院嘉院人字[2005]19号文件,即《嘉兴学院教职工服务期及违约补偿金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办法
1.填写《嘉兴学院平湖校区学生辅导员 *** 应聘表》。
2.可以通过网上或者邮局投应聘表、简历和材料:
电子信箱:phsunq@163.com(孙老师)
通信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嘉兴学院平湖校区 党政综合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4200 信封上请注明:应聘辅导员材料 联系 *** :0573-5235588(孙老师、冯老师)
3.校区根据报名材料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后签订聘任合同。
4.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