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职称评审一定要社保?
5月20日,浙江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当中提到:全省各类职称评审中凡涉及需人力社保系统出具的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今后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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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工社微课程了解,2019年9月开始施行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就已提出,通过书面告知承诺、 *** 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 *** 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不仅如此,2019年12月25日,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更是提出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
人社部随即响应,于2020年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此外,要求各地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做好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的衔接确认。
如今,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 *** 、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市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甚至有省市(陕西、宁夏、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青海等)明确提出: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也就说是,你一拿下建造师证书,就是工程师!这放在过去,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职称评审不再需要社保和学历,我们该如何操作?
过去,考生拿下建造师等证书,是不能立马参加职称评审成为工程师的,需要够“格”,才能操作这事。资格好不容易满足了,却发现职称评审流程十分复杂,非常浪费人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申报所需材料也十分多。
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可以评职称吗
可以。按照 *** 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社会工作师属于职业资格考试,与职称相衔接,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因此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可以评职称。
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将有效衔接
【导读】12月25日,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意见是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而此意见的发表对于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意见具体内容
(1)推进职业等级制度有效衔接,实现等级和岗位序列相互比照,明确等级认定渠道。
(2)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多种职业技能岗位。
(3)建立健全的技能人才晋级制度。
(4)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
2、原文链接
3、具体实施
今年上半年,职业资格与职称单向打通。工程技术领域取得职业资格后,直接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不需要再进行申请职称评选。
全国多个省份已明确发文跟进,北京市规定,取得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46项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层级的职称,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河南省规定,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14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即对应中级职称,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聘为工程师,同时作为消防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你好,谢谢你的邀请,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聘为工程师,同时作为消防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河南省出台新政策,包含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在内的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可直接考核认定为高级工程师!
根据 *** 河南省委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和改革了多个内容,重要内容可总结为以下12项:
文件明确规定: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贯通渠道。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认定办法,扩大考核认定范围。
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分别是:
注册造价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据豫人社办116号文件,包含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环评工程师
注册测绘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和职称等级互认的 *** ?
职称是什么?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吗?
这篇告诉你
1、什么是职称
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2、不在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工作
能申报职称评审吗?不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均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进行职称申报。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 *** 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 *** 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3、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是否相互认同?
目前,我国的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已有效衔接。
为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人社部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研究规划了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
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