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称评审要求
浙江省职称评审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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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2004〕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在本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 *** 机构核实材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按属地原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省级企业直接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劳务派遣合同工,能考职称吗?
可以评职称。
一、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 *** 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三、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四、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五、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劳务派遣可以评职称吗
劳务派遣可以评职称。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事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应当按照当地人民 *** 规定的更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这是中国劳动经济中一种相对较新的形式。它也是一种发展迅速、存在诸多问题的形式。在认识劳务派遣本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挖掘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大量低质量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劳务派遣等劳动经济更适合中国的要素禀赋,能够充分发挥中国的资源比较优势。
2.非特定的“劳务派遣”是一个关于现象、制度、人员和行为的广义概念。它有三层含义:“劳务派遣”型劳动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和“劳务派遣”型就业。
3.“劳务派遣”式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外部组织安排一些临时性、非固定性或特殊性工作的一种工作安排形式,该组织只从事营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
4.“劳务派遣”组织是一种不同于传统企业的新型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只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通过派遣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来获取利润,以求得生存和发展。
5. “劳务派遣”雇佣“劳务派遣”“就业是非正规就业的一种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劳务派遣机构有劳动关系;但是,工人在雇主工作并接受相关管理。雇主和工人之间存在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种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就业的特点是固定期限、依赖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