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如何评职称
不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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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均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进行职称申报。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 *** 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 *** 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需要交费吗缴费细则有哪些
需要交费,不同地区的缴费细则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依法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不同行业、评职等级,缴纳的评审费是不同的。评职称缴纳的评审费不是大家所说的版面费和审稿费,是安排专家评审所提交的材料,确定是否能评职称,下面一起跟平台学术顾问看看吧。
如根据粤人发〔2007〕35号文件收取:
1.评审费(含初次认定):申报高级资格(正、副高),评审费580元;申报中级资格,评审450元;申报初级,评审费280元。
2.论著鉴定费:申报出版正副高、广电正高资格的,需交论著鉴定费200元。
3.答辩费:申报出版、广电正高资格的,需交答辩费140元。
以上费用,在报送材料并经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接收后,开具缴费通知单前往指定银行缴交。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文共44条,明确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规定》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该规定。
《规定》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规定》明确了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条件和评审专家条件。
《规定》指出,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另外,《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
《规定》对优化职称评审公共服务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申报评审,探索实行电子证书,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便捷化职称评审服务。
《规定》着眼于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职称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抽查、巡查,对有关问题线索倒查、复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2022年中级职称评审时间
2022年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4日;市直属单位中级职称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范围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渠道
申报人员应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按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职称申报评审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职称材料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