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池学院材料工程职称评审公示公告是该学院宣布职称评审工作的一份重要文件。该文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就该公示公告内容从评审对象、评审条件、评审标准及评审程序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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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对象
本次评审对象为河池学院材料工程教师,主要评审职称为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职称。
本次评审对象要求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良好的师德师风。
同时,评审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2、已在河池学院工作满3年(含以上);
3、已经连续获得过相应职称或获得过相应教育经历。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教育背景和学术成果
评审对象需在国内外著名高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并且有相应的学术成果。
2、教学及管理工作
评审对象应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学生指导和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
3、科研工作
评审对象需在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的成就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发表高水平论文,并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4、社会服务和学生教育
评审对象应在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声誉,能够为社会和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教学成果
评价教学成果主要是以Teach业绩(Teaching performance)和NBE业绩(National Bilingual Education Demonstration School)为主要衡量标准。
2、科研成果
评价科研成果主要是以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团队交流与合作以及知识产权转化为主要衡量标准。
3、业务能力
评价业务能力主要是以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等方面为主要衡量标准。
4、师德师风
评价师德师风主要是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严格要求自己,热爱教育,以身作则,以德化人为主要衡量标准。
5、社会服务和学生教育
评价社会服务和学生教育主要是以服务社会、突出学生工作、良好师生关系和课程建设为主要衡量标准。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报名并递交材料
评审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教务处递交个人材料和申请书,并按要求进行支付评审费用。
2、资格审查
教务处会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请表是否符合规定,并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
教务处将邀请三至五位职称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答辩。
4、学术委员会审议
学术委员会将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答辩结果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5、学院领导决定
学院将根据学术委员会审议意见和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并做出决定。
结论:
河池学院材料工程职称评审公示公告中详细阐述了职称评审的对象、条件、标准及程序,为评审对象提供了参考,也让广大师生更加全面地了解了职称评审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对教师们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履行好师德师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