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职改办、工信局(经贸局),新区人社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23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职,作风端正。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申报人员自2019年以来,
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3.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2)大学本科( *** 班)或专科(高级工班)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2.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 *** 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大学专科(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三)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陕西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陕人社发〔2019〕48号)规定的业绩,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 *** 、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 *** 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 *** 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等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专业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应符合工程系列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获得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高技能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价时,提供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符合下列条件,可考核认定相应层级职称: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满1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工信局人事科,个人报送材料概不受理。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申报材料未取回的,逾期不予保管。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板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打印。
四、报送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
(二)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中级提供近4年的、申报初级提供近1年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按实际内容填写好后,粘贴在报送材料袋正面。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7份,用A3纸单张竖版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4年的聘书(或聘任文件)、任现职期间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六)继续教育证书或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平台打印的相关学时证明,单位盖章。
(七)申报中级人员提供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论文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规定);也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课题、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专利成果等替代。
(八)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总结1份(主要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取得的技术成绩以及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见解和想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
(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初、中级分开打印。
(十一)本人近期蓝底二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图片要小于10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五、有关说明
(一)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须提供“职称评审委托函”(附件4)。区县单位由区县人社局(职改办)出具,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省属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职改办,初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工信局,无评审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所在单位在上报参评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结果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三)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种表格可手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材料打印时,请完全按照原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和装订。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内容认真核实,并盖章确认。
(五)所有原件在上报材料审核确认后,当即退回,不予保留,只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编写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
(六)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100元。
所有表格电子版可在指定邮箱下载(gongzhongxinxi@163.com,登录密码:gxj123456)。
六、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地点:铜川市工信局人事科(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市人
民 *** 3号楼8楼823室)
联系人:杨浩辉 张莉
联系 *** :0919-3183996
附件(点击下载):
1.评审材料目录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职称评审委托函
5.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4日
原标题:
来源:
各区县职改办、工信局(经贸局),新区人社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23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职,作风端正。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申报人员自2019年以来,
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3.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2)大学本科( *** 班)或专科(高级工班)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2.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 *** 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大学专科(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三)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陕西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陕人社发〔2019〕48号)规定的业绩,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 *** 、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 *** 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 *** 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等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专业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应符合工程系列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获得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高技能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价时,提供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符合下列条件,可考核认定相应层级职称: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满1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工信局人事科,个人报送材料概不受理。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申报材料未取回的,逾期不予保管。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板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打印。
四、报送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
(二)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中级提供近4年的、申报初级提供近1年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按实际内容填写好后,粘贴在报送材料袋正面。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7份,用A3纸单张竖版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4年的聘书(或聘任文件)、任现职期间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六)继续教育证书或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平台打印的相关学时证明,单位盖章。
(七)申报中级人员提供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论文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规定);也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课题、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专利成果等替代。
(八)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总结1份(主要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取得的技术成绩以及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见解和想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
(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初、中级分开打印。
(十一)本人近期蓝底二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图片要小于10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五、有关说明
(一)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须提供“职称评审委托函”(附件4)。区县单位由区县人社局(职改办)出具,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省属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职改办,初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工信局,无评审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所在单位在上报参评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结果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三)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种表格可手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材料打印时,请完全按照原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和装订。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内容认真核实,并盖章确认。
(五)所有原件在上报材料审核确认后,当即退回,不予保留,只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编写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
(六)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100元。
所有表格电子版可在指定邮箱下载(gongzhongxinxi@163.com,登录密码:gxj123456)。
六、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地点:铜川市工信局人事科(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市人
民 *** 3号楼8楼823室)
联系人:杨浩辉 张莉
联系 *** :0919-3183996
附件(点击下载):
1.评审材料目录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职称评审委托函
5.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4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rs.tongchuan.gov.cn/12/1486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