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建设工程及基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10-08 职称动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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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报送2023年度建设工程副高级、中级、初级及基层建设工程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 *** 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 *** 机构申报,各区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

建设工程副高级职称申报范围:全市有关部门、单位申报建设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初级职称的申报范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申报建设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建设工程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范围:全市基层单位申报建设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五)根据职称评审系统专业目录,申报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材料、风景园林、燃气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等11个专业。 

二、标准条件和有关政策

1.2023年度建设工程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建人字〔2022〕8号)等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该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基层建设工程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鲁工信人〔2020〕161号)要求执行。

2.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申报由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经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学习、学时申报等在“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完成即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个人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5.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

6.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有关申报条件和政策要求具体参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评审材料以网上报送为主(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根据系统中对应栏目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报送。

材料填写完成后,按照申报通知规定的时间,点击“确定申报”,申报数据即提交给用人单位,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数据审核并上报至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纸质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3,1份)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复印件一式4份),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申报推荐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呈报部门意见”签名、盖章、日期、意见等信息需填写完整;改系列评审的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复印件1份,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字、加盖印章;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事业单位,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3)《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花名册应先按单位排序,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排序进行编号。《评审表》、《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顺序应与《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一致;

(4)《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1份;

(5)《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

(6)《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1份(事业单位提交)。

(7)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 审批表》(事业单位提交,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如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较多,则仍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呈报部门呈报

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1.市直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劳务派遣人员、人事 *** 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 *** 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四)补充完善材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直接退回的方式,向申报人员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其他有关申报和审核要求具体参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区市、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中的 *** 问题,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 *** 规定,按属地管理和职称管理责任清单,及时稳妥办理 *** 事项。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和各评委会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 *** 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材料呈报和评审时间要求,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系统申报审核通过后,再安排专人报送纸质材料至指定地点,请各呈报部门及时进行网上路径申报及资料上传等操作。

系统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10月9日-11月7日,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系统审核通过后,2023年11月17日截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报送地点:威海市光明路147号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111房间

联系 *** :0631-5203332,0631-5219788

 

附件:1.网上填报明白纸

2.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

      3.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4.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

      5.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6.《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网上填报明白纸-1007.docx

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xls

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

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docx

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doc

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pdf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8日

 

原标题: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建设工程及基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https://zjj.weihai.gov.cn/art/2023/10/8/art_28584_4011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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