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谯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谯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程序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的工程系列和农业系列初级评委会,10月9日个人线上申报开始(请注意要在申报平台找准对应的评审委员会),10月21日个人申报截止,10月27日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截止。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10月30日-11月3日,材料报送地点为区人社局职称股(区人社局南楼二楼206室)。
(三)职称初次认定工作。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市人社部门认定审批辖区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区人社部门认定审批辖区内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2023年区人社局进行职称初次认定工作的收卷时间为9月18日-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今年初次认定仍从线下申报。申报程序和材料参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亳州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1〕33号)。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几项新的评审。一是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聚焦产业发展需要设置乡村振兴农经、农技、农艺、农林、农建、工艺、兽医、畜牧、水产、农机化以及电商营销等11个专业,开展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职称评审。二是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开展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三是增设数字经济领域专业,省人社厅今年起将逐步构建数字经济职称专业体系,对数字经济领域的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职业,分别设立职称专业。
(二)健全企业人才评价体系。突出企业用人主体地位,授予企业人才评价自 *** 。对于行业地位领先,专业技术人才体量较大,且现有中高级专技人才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可向谯城区人社局申请设立相应专业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授权设立评委会的企业,可自行探索与产业、行业、专业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可将人才为企业作出的贡献、创造的业绩、发挥的作用作为评价重要内容。
(三)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其中专业课由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公需课由人社部门登记审核,民营企业的专业课和公需课均由属地人社部门登记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继续教育证书总学时审验由培训基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对于申报由我市组织评审职称的,继续教育总学时可以报谯城区人社局审验,不需要到市人社局审验。
(四)继续实施职称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和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hrss.ah.gov.cn/)“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和组织评审,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用人单位要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
(五)规范补(换)发职称证书。为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对持有我省纸质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故遗失、损坏证书的,可申请补换发职称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栏目进行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提交发证机关审批,生成职称电子证书。各部门要认真审核,压实责任,严格要求,确保证书发放零失误。省统一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期办理,原则上每季度办理一次。
(六)推进异地职称在线确认。积极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打破人才流动壁垒,今年将职称异地确认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无需办理确认手续。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若有确认需求的,2023年7月1日起“异地职称确认”功能正式上线,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若有确认需求的,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hrss.ah.gov.cn/)“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由专业技术人员在个人中心新增异地职称确认申请,用人单位和各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完成后专业技术人员再导出系统生成的“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评审工作。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本部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审查后应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严格实行“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做到逐级推荐审核,落实审核责任。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区暂无评审条件的初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健全评审监督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报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同时要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
(三)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凡职称申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进行全区通报,并抄送有关部门。被通报人员通报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因审核把关不严,多人或多次被通报的单位,在集体评优评先时予以限制。
(四)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五)扎实做好 *** 工作。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职称评审工作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要建立职称 *** 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的各类职称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收卷时间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谯城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2365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