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将报送2023年度济南市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渠道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渠道
1.事业单位(含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2.国有经济等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3.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住所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4.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含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单位住所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5.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其所在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推荐申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6.央属、省属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办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
1.2023年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人社规〔2019〕10号)执行。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3.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二)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申报包含网上材料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呈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济南市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申请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申报路径,并要求下级单位、申报个人依次向上级申请申报路径。以往已经建立路径的,不必重复建立路径,可直接申报呈报。
(3)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人社规〔2019〕10号)规定的6类科研成果依次填写,无相应成果的不用填写,但总数不少于3件不超过6件,其他成果可在工作业绩中体现。
(4)代表性成果原件扫描后在申报系统上传(其中,论文等成果应将刊物或报纸网址链接一并填写);
(5)上传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2.纸质材料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份,由“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生成导出(A3纸型双面打印,在相应位置签字,所在单位、呈报部门盖章原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系统导出的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
(3)《“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4)委托我市评审的,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由省直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其他地市专业技术人员,需由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
(5)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评审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由呈报部门安排专人现场送达。职称申报过程中发生失泄密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严格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审核推荐
2023年度济南市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
(一)落实个人诚信承诺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由本人在承诺人处签字。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后,将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在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查、审核职责,严格把关,重点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从事专业一致等内容;加强对工作业绩、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获奖等的审核力度。申报材料确实无异议的,在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明确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要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不符合填写规范;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5.有弄虚作假行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及相关审核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严格程序和纪律,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推荐质量和申报工作规范有序。
(二)强化责任追究
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查核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各呈报单位请于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至10月20日下午5:00期间,上传评审材料;待评委会办事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于10月27日(工作日内)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济南社会科学院,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济南社会科学院机关党总支联系。
报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1524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 *** :0531-51702166 51702150
济南社会科学院
2023年9月11日
原标题:关于报送2023年度济南市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http://www.jinan.gov.cn/art/2023/9/12/art_36743_4958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