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主管部门,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 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数发〔2021〕3号) 所规定的申报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数据工程 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数字〔2023〕30号)有关要求,请我市参加2023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大数据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及时提报评审资料。
请符合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参评条件人员于9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大数据发展局,同时报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的纸质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质阳路88号人防综合楼市大数据发展局1507室
联系 *** :0633-8780606
日照市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8月29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zip
原标题:关于报送2023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资料的通知
来源:http://hrss.rizhao.gov.cn/art/2023/8/29/art_79809_10313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