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普洱市
2023年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思茅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轻纺工程、地震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将于 2023 年9月开展工程师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轻纺工程、地震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南省地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工程系列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评审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轻纺工程、地震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
二、申报程序
(一)市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区) 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 *** 的,经委托 *** 机构审核推荐后,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 *** 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所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四)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
三、报送材料
(一)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 版)(以下简称《评审表》)(详见附件 1)一式 2 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 A4 纸单面。
3.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要求:需提供申报人员全部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复印件(主要包括之一学历、全日制教育学历、工作后在职教育学历等) 、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两个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装订。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 1 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企业须提供履职期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
5.研究成果。论文必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论著报送原件。技术报告,要求: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装订顺序与《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6.评审材料。要求:将评审材料按《评审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 2)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放入一个资料袋或者文件盒中,《一览表》可靠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7.《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机电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轻纺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地震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以下统一简称《评审简表》)(详见附件 6、7、8、9、10),根据所申报种类自行选择,一式 2 份、扫描件 1 份。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加盖单位公章。
除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册子之一页为目录,册子内容顺序要与目录顺序一致,即: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资格证、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培训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料等。2 页以上复印件请双面复印,所有复印件须有单位盖章及审核人签章。
(二)具体承办单位(部门)报送材料
《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详见附件3)纸质文件、电子版文件各 1 份。要求:统一用 Excel *** ,由具体承办单位汇总填写,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纸质文件 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1份。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4)1份。
四、强化职称申报评审核查追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 进一步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推荐的,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应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申报人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相关情况。
五、有关事项
(一)规范申报行为。各级证书主要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各级聘书主要证明申报人员曾被聘任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累计年限。申报评审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不得要求下一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二)用人单位职责。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评审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解读、解答,指导职工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督促引导职工诚信申报,强化用人单位推荐审核职能职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同意推荐的,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三)主管部门职责。各级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坚持标准条件,为职称评审把好审核关。梳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及具体填报要求,提升申报工作质量。
(四)材料报送事项。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仅清退《评审表》,其他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
普洱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将在“普洱市人民 *** ”(http://www.puershi.gov.cn )的“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欢迎查询和监督。
报送地点: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楼302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思茅区民航路18号)联系人:张艳,联系 *** :0879-2185086。
附 件: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版)
2.送评材料一览表(请贴于材料袋封面)
3.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单位承诺书(样本)
5.专业技术职称社保评审材料提要
6.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7.机电工程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8.轻纺工程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9.地震工程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10.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1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1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1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1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1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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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puershi.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003-/2023-0724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