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第三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曾俊铭同志获得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请各单位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并及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13日前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 *** 或书面向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反映,反映情况的 *** 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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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 和地址:中山市建筑业协会,88230839、88230199,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 *** 和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89817162,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41室。
附件:
1、2022年度中山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1.附件1:2022年度中山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
原标题:2022年度中山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
来源:https://hrss.zs.gov.cn/gkmlpt/content/2/2324/mpost_2324356.html#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