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职称评审违规处理办法,云南职称评审违规处理办法规定

2024-05-25 云南职称评审网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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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技术员以上相应职称(资格,下同)的人员。第二条 具备之一条规定的在全民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第三条 具备之一条规定的从全民企事业单位流向集体、乡镇、民办、“三资”等企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集体、乡镇、民办“三资”等企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第四条 各级 *** 人事部门是同级 ***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结合,以下一级为主的管理体制。第五条 省级人事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政策;对各地州市和省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落实;重点管理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下称“国突”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下称“省突”人才),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下称“特贴”人员),回国定居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备选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第六条 各地州市、省直各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政策。依据有关政策,结合本地本部门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负责第五条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重点管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对县及县级单位(部门)进行政策指导、检查、督促和落实。

云南职称评审违规处理办法,云南职称评审违规处理办法规定

县及县级单位(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县及本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第七条 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不同性质、类型、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各级人事部门进行政策指导。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为四化建设服务。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与学风,刻苦钻研业务,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第十条 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积极培养和造就一支与经济建设相适应的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队伍。把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在设立科研项目、继续教育、选拔优秀人才以及破格晋升职称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第十一条 重视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工作。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专业学科优势,有计划地采取重点培养、重点扶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的 *** ,尽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能进入国内或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十二条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学专业,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作用。除工作需要担任领导职务外,不得造成新的用非所学、用非所长。凡专业不对口本人要求调整或流动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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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业水平较高,确有真才实学,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闲散专业技术人员,如工作需要,经过考核,视其情况,可以聘用或录用,以发挥其一技之长。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从城市到农村、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内地到边远地区去工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急需人才的行业和单位流动,向经济建设生产之一线流动,向更能发挥作用的岗位流动,合理调剂人才余缺,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布和结构。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和人才富裕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辞职、退职、调动、停薪留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多种方式去承包、领办、租赁、创办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中小型企业、科技开发企业、民办科技企业或到农村开展有偿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其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由有关方面共同商定。第十五条 企事业单位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格按照各系列的《条例》、《实施意见》和《评审条件》规定进行。评定职称要以能力、水平、实绩、贡献为主,破除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职称。第十六条 对于国家规定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层次一律不再评定职称,须参加相关系列、专业、层次的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十七条 按照“科学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企业自主聘任;事业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额或批准的结构比例聘任职务。

打破聘任职务终身制和单位所有制。企业单位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的情况,可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或不聘;事业单位可高职低聘、缓聘或不聘。专业技术人员有正当理由可拒聘或要求调整岗位或要求流动。

职称英语考试违纪处罚规定?

1、考生违纪,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并取消当年及以后各年的申报资格。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允许报考职称外语考试。①提前交卷的;②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的;③抄袭他人试卷或答案的;④互相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的;⑤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及其它考场设备的;⑥在答题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⑦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记录》,违纪情况将被记载到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今后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3、对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021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政策

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并结合单位用人实际,明确推荐意见。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把握评价标准条件,进一步提高职称评审质量,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客观科学、公平公正。

各地、各部门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职称申报评审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进行处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开展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工作。

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

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职称造假查出来会怎么处理?

处分为以下几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1)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2)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3)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4)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违规评定职称应受什么处分

严格落实职称申报推荐违纪处理规定。严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纪律,保证公平公正。申报人员涂改任职资历、学历、考核档次以及各种有效证件者,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申报人员提供假论文、假成果、假证件(包括荣誉证书、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等),剽窃他人成果、论文、论著等,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两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在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对已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审查或举报查实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撤销其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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