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欢迎阅读收藏。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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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
(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 *** 、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能够指导中、初 1级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能够制定工作方案,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自觉应用本行业的新技术、新理论,积极进行工作改进与创新。就解决普遍性业务问题,能够开展工作研究、调查研究,写出研究报告,撰写工作论文。指导初级人员工作和学习。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写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 聘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二)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达到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与聘任级别相应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其中:
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职称,或通过北京市各级别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2、由外省市、各大部委、中央单位调入,已在原单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3、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实具备专业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聘任:
(1)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优秀业绩;
(2)学历、低一级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满足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
(3)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良。
第七条 职(执)业资格聘任条件
(一)持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工作,方可聘任;不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的应不执行职(执)业资格聘任。
(二)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资格注册在我公司的,方可聘任。
第八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低聘或不聘:
(一)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达不到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二)不能履行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岗位职责;
(三)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时发生重大失误或错误;
(六)有违纪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或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不得跨系列聘任。应选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某一岗位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条 由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符合该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 聘任工作的组织
第十一条 集团及我公司成立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分别负责高级与专家级、初级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审批职能。
第十二条 公司组建综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以及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推荐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并担任主任委员,由在各专业系列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有较高威望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任委员,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委员应取得该职称三年以上。委员会人数以5-9人为宜。
第十三条 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用人单位聘用权,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各专业系统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批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聘任意见。
第四章 聘任的程序和管理
第十四条 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聘任条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
申报,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本人所在部门(或项目部):(1)《北京住总集团XX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2)职称证书复印件;(3)职称申报表;(4)论文;(5)学历证书;(6)低一级别的职称证书;(7)业绩材料复印件。
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签名和印章完整有效、无修改或涂抹。申报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不得申报。
第十五条 部门(或项目部)推荐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或项目部)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要求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后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按聘任权限上报各级聘任委员会。
第十六条 各级聘任委员会要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
二)人员出席才能开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就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和聘任条件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申报人必须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才算通过。表决票由综合办公室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宣布表决结果后,会议组织人员要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全体委员签字。
第十七条 聘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在充分审议聘任委员会提交的聘任意见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十八条 通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九条 聘任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年初进行,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于下半年增加聘任一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一级别或新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聘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聘任。
第五章 职称津贴
第二十条 经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审定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待遇(参照集团标准执行)。
享受职称津贴的人员,必须将相关证书交至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调剂使用,否则不享受职称津贴待遇。
第二十一条 同时持有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北京市及集团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聘任,职称津贴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需要,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也可适当调高职称津贴。
第二十二条 对于持有职称证书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可按下浮一档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三条 对于持有职(执)业资格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四条 对于持有执业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但不能在本公司注册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五条 实行年薪制的领导,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拓展阅读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一、聘任原则
1、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终身制”,逐步将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遵循“按需设岗、公平评价、双方平等、以岗择人、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按照“公开岗位、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
3、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实行“民主监督”原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广泛参与,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
4、职责与权利相一致原则,使专业技术人员既明确职称,也明确职责、权利。
二、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进步,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受聘人员一般应为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相应职称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按不同类型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与岗位相符。
4、在专业技术职称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优先聘任。
三、聘用职责
1、初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及教育工作水平。
2、中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师教学评价在合格以上,教辅人员工作考核在合格以上,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并有一定成效。
3、副高职称聘用职责
(1)副教授
注重教学 *** 及教育创新研究,能够承担并圆满完成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评价良好以上,聘期内至少发表一篇达到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
(2)其它系列副高
以服务于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为主,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本专业业务水平,圆满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聘期内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工作管理研究论文。
4、教授
注重教学 *** 和创新研究,能够出色完成两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聘期内至少每两年发表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四、聘任期限
聘任期一般为三年。
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实行定期聘任。
五、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
2、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布的岗位职数,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负责人递交应聘申报表。
3、审查考核
各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处。
4、确定人选、审核、聘任
由院党委会议审核各部门提出的聘用意见,充分讨论,确定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聘任文件由学院统一下发。
六、聘后管理
各聘用部门应加强对受聘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各级别技术职务聘用职责要求做好受聘人员任期内业务等综合考核,聘任期满,经聘任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报学院续聘,否则予以高职低聘,直至解聘。
本办法适用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各层级晋级后首次聘用,升等竞聘按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一、竞聘基本原则
1、实行评聘分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对符合聘任条件人员,根据个人资历、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认可等四个方面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3、综合考评得分采用分项累计计分制。
二、聘用程序
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所务会评审——单位聘任”的程序进行。
三、基本条件
参加竞聘的人员应符合下述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与竞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此条不适用在管理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勇于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此条不适用在管理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拓展资料:召开竞聘上岗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由所领导班子和所务会委员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竞聘上岗人员进行测评并量化计分,其中,所领导班子评价权重占60%,所务会委员评价权重占40%。计分公式为:民主测评分=所领导班子评价总分/所领导班子评价人数×60%+所务会委员评价总分/所务会委员评价人数×40%。
法律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要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和方向,按照 *** 中央中发〔1986〕3号、国务院国发〔1986〕27号文件,经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国务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坚持能上能下,突出水平能力,重在工作实绩、贡献大小,择优评聘,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服务,为增进团结、稳定边疆服务。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各地、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要与 *** 中央、国务院、国务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和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在实施步骤上要按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进行。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的对象是:在各级 *** 编制部门确认的企、事业单位中,国家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范围内,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 党、政、群机关一律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党、政、群机关直属或下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职能具有拟定计划、制定政策、组织实施、督检查、协调服务等行政管理性质的,也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党、政、群机关下属的独立事业单位,其主职能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在国家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范围内的,可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第六条 岗位设置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各单位要在下达的岗位数额内,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各地、各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设岗定责工作要加强指导,检查落实。第七条 各企、事业单位在转入经常性评聘工作前,要对首次专业技术职务指标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按下列要求设置岗位:
(一)把首次评聘中下达的职务指标转换为职务岗位数额。
(二)按照因事设岗、职事相符的原则,对原来的指标使用方向进行调整,把有限的岗位数额主要用在任务重、责任大的岗位上。
(三)将评聘后剩余和空出(离退、调动、自然减员、晋升)的高、中级聘务岗位数额用于需要增补的岗位。
(四)按照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各岗位的具体职责。第八条 岗位设置的具体问题
(一)要严格控制正高级职务的岗位数额,原则上只用自然减员的正高职岗位空额补缺。少数单位由于事业发展,情况变化,确需调整正、副高职比例,增设正高级职务岗位的,由单位提出,按隶属关系分别经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增加。全省新增拨的高职岗位数额中,正高职控制在10%以内。
(二)因事业发展,任务增加,编制扩大,确需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在坚持从严控制的原则下,可由主管部门提出,报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下达。近期内,全省每年正常增岗幅度,高职岗位数额控制在原有高职岗位数的4%以下,中职岗位数额控制在6%以下。另外,从我省实际出发,省里将一次性增加一定的高、中级岗位数额,重点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等人才密集的单位。使用中不搞平均分配。
(三)一九八七年以来经各级 *** 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新建事业单位,可根据目前的工作任务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参照同类单位的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岗意见由单位提出,在省下达的岗位数额内,地(州、市)属单位由各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省属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批准,报省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四)年龄在40岁以下破格晋升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45岁以下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的,每年评审一次,由省人事(职改)部门分配控制数,统一组织评审,批准后专项下达岗位数额。岗位数额专人专用,若晋升或调动出省等,其岗位数额由省人事(职改)部门收回。
(五)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或抽调到边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县办工业、乡镇企业及艰苦行业工作者,合同或抽调期在三年以上的,其高、中级职务岗位数额,可由所在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专项下达。在基层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其职务岗位数额可随人带回。
现在省级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到上述地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两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试行条例的规定,参考其在原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年限及业绩,在当地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如需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数额,亦按上述程序报批,由省人事(职改)部门专项下达。若返回机关,其岗位数额收回。
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束后,从外省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岗位数额亦可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请省人事(职改)部门专项下达。
(六)今后,凡从军队转业到地方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主管部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系列主管部门认定后,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如需新增岗位数额,高、中级数额分别由省、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专项下达。
(七)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实行结构比例宏观控制的办法,不再下达岗位数额。具体办法由省经委研究提出,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另文下发。
(八)一九八七年以来,由事业转变为企业性质的单位,其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可在首次下达职务指标的基础上,省、地、县属单位分别由省直主管部门和地、县人事(职改)部门按企业职改的有关规定核定,报省人事(职改)部门备案;由企业转为事业的单位,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可在首次下达的职务指标基础上,由各级主管部门比照同类单位提出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地、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九)经费全部自给、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岗位设置,可按核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的办法实施;事业费减拨到位的独立的科研、设计单位,经核拨经费的部门审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报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备案,也可按上述办法。
(十)在《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修定以前,对大、中型工交企业中的高、中级经济专业岗位数额要从严掌握,高级经济专业岗位,一般控制在工程技术系列同级岗位数额的5%以内;中级经济专业岗位,一般控制在工程技术系列同级岗位数额的20%以内;小型企业一般不设高级经济专业岗位。
云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
1. 在事业单位里中级职称评定需要什么条件
事业单位里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6.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申报破格条件: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如果自己本专业与要评审职称的专业不符要求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必须具备与所申报职称相近或一致的学历专业。主要有两种 *** :
1.对于事业单位的人员来说,调岗比较麻烦,也涉及到很多东西,一般都不会轻易选择调岗。
2.最为保险的做法就是选择自己对口的专业,进行学习。如果所在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符,可以通过相应方式进行学历教育继续学习,取得相关专业后进行申报。
(1)云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的职称的作用: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都需要职称,退休工资与职称也是挂钩的。虽然市面上很多企业不重视人才的培养,职称与工资不挂钩,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不需要评职称,职称必需的,因为在跳槽的时候,职称等级代表起点,高职称高起点,低职称低起点,没有职称,别人并不了,也拿不出证明自己能力的凭据。即使不跳槽,在企业工作,如果想做高级的课题项目,负责人都有职称的要求,否则只能挂别人的名字,与别人分享自己的果实。
2. 云南省评工程师(中级)职称具体条件是什么
2015云南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职称评定材料:
1. 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
2. 身份证复印件 、更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3. 2寸照片一张;
4. 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
3. 事业单位职称有哪些怎么评职称
事业单位职有三级,分别是:初级、中级和高级。
1、初级职称评定 ***
一本科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二大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三中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四高中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五初中生及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
2、中级职称评定 ***
一本科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二大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三中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四初中生及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 ***
一本科生,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二大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三中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拓展资料: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作用意义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资料来源:职称评审
4. 事业单位评职称条件
不是的年限满了 还得考试,发表论文什么的,相关资格也有很多,会内根据您的学历容不同,和你年限的有一定的关系,不知道的话你就问问你们人事和领导,他们都一般会给您要求的,我们单位这块都是领导统一给办理,考试都得自己考,发论文我们是统一在百姓论文网发的,挺好的,具体你也可以去问问。
5. 求助,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
各个省市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和条件是不一样的,以南京市为例,申报电子信息工程师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执行,其中学历、资历 、破格条件的新要求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一条第二点,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任现职(从业)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条,职称计算机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5)云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参照《关于报送2018年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第三条,申报材料。
(一)不集中装订材料
1、经单位同意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市职称办2018年最新统一版本,规格A3,两面印制,骑马订方式装订,不要增页);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
4、免冠小2寸(40mm ×30mm)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装入专用照片袋或信封)。
(二)集中装订材料
1、之一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公示情况报告;
(3)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任期考核材料;
(7)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
2、第二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及本人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和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及专业文章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材料复核人要在附件材料之一分册和第二分册的目录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每袋贴好封面。
6. 事业单位职称评定要求
评职称不管copy是什么单位一个地方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全国每个地方的区别也大同小异。主要是你资格够了,就可以评定了
每个事业单位都有它的主专业系列,这个主系列相对好评定一些。先参加职称外语的统考,需要拿到理工类的,本科毕业生,转正定级时定在助理级。助理级任职年限够了以后,可申请中级职称的评定,还要发表二篇或以上的论文,百姓论文网也有说,发的时候可以去问一下,我们单位都是那块办理的。再最后就是填写大量的中级职称评定申请表。
7. 事业单位凭职称是怎么评定的
首先,要有文化程度,必须是中专、大专以上毕业的:
1、在每年的九至十一内月是职称评定的时间,一容般各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的要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申报,再由单位负责统一上报到主管部门的,从初级、中级、高级一步一步逐步进行;
2、评中、高级职称时,要有科研成果的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的刊物上;
3、评初级职称时,只考取“职称计算机”。
4、评中、高级职称时一定要有“职称外语” “职称计算机”两门考试,不管什么职业的人员都可考;
因为职评时必须要有这两样证书才可以的。
你可以问问你们单位主管人事的,就什么都明白了
8. 事业单位的职称是怎么评定的
事业单位是根据自己的事业专业来确定设置职称岗位的。所管的事业如是财政类、审计类等内相关的,可容能需要会计师的技术职务岗位,否则不会设置。持有会计师专业职务的资格的,在没有岗位的情况下,不会受到聘用,由此也无法与工资挂钩。顺便问一下,你的计算机中级是不是职业资格呀?如是,职业资格和技术(专业)职称是两码事。比如:注册会计师,是一种职业资格;而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专业职务资格。专业职务资格是需要有岗位并得到聘任,方有实际作用。操作中有:高职低聘的。
再说到某单位“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这都是行政领导职务。
9.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程序
职称,指的是专业技术职务。
一、目前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可划分为管理人员、专业内技术人员和工容勤技能人员。
二、职称评定一是与岗位设置有关。也就是说,(1)根据岗位设置如果你定岗在管理岗位,你以后的岗位(待遇)等发展途径为:十级职员、九级职员……;(2)如果在定岗在专业技术岗位,你就沿着专业技术类的初级、中级、高级等职称发展;(3)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实行“双肩挑”。
三、职称评定二是要结合评聘结合的原则。也就是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人事部门核定的职称范围内,采取聘用的方式进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你拿了统计师中级证书,也不一定以为着单位就一定要给你中级职称的待遇,应为那只是资格证书而已。
希望能给你帮助,欢迎追问。
10. 云南省职称评审的条件
申报条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